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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丫头的声音很清脆:“大哥,我觉得你很眼熟,但是并没有见过你。”
“哦,是。”我想乞丐大概都是一个样子。
“大哥,你也没有疯是吗?”
“是,我很正常。”
我转头看着这个丫头,这个丫头的眼睛亮亮的。
“你呢?一个人?”我问她。
“是的,我一个人,我来这个城市大概3个多月了。”
“我刚来没多久。”
“大哥,我说话你别笑话我,我觉得,你是个好人。”
“是啊,是啊。”我破涕为笑。
“你是北京人吗?”
“是的。你呢。”
“我忘了。我忘了我是哪里的人。”这个丫头说完就沉默了。
我看着她,觉得她很可爱,但是她为什么和我一样,是一个乞丐?
“你叫什么?”我问她。
“也忘了。大家都叫我喂,臭要饭的。”
“呵呵。哈哈。哈哈哈。”我伸出手去,拍了拍她的头。
她也跟着我笑了起来。
这是雨夜里的两个乞丐之间的浪漫情调。尽管是城市中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却充满了温馨。仿佛一道橙黄色的温暖的灯关照耀着这个小角落,衣装褴褛的两个陌生的人,尽管外面下着密密的大雨,但是只要就这样挤在一起,已经足够的温暖而幸福了。
冒死记录第一部《开端》(11)
十一、两个乞丐的家
丫头带我去了她的“家”,一个低矮的像鸡窝一样的废弃的平房,一进门就是乱糟糟的,但是走进去的另一间屋子却显得很干净。外面的路灯的光洒进来,也显得格外的世外桃源。
“呵呵,你能找到这么好的地方?”
“我聪明啊。黎明哥。”我给我自己起了个名字叫黎明,就是香港那个明星一样。而且我也给她起了个名字,叫雨巧,因为是我在下雨天的时候巧遇了她。她很喜欢,一路上蹦蹦跳跳的,说自己有名字了。
雨巧到屋里把自己脏兮兮的像雨衣一样的外套脱下来,又摘掉了她的烂帽子,齐耳的短发乱糟糟的,但是看的出来,还是精心的打理过。雨巧掏出一块小毛巾,把自己脸擦了一下,用手把头发
梳理了一下。转过来冲着我笑。
雨巧真的很漂亮,看上去也就17岁的样子,下巴尖尖的,眼睛大大的,有漂亮的坚挺的鼻子。如果在我平时的时候,我一定会认为她只是一个高中生。她的脸上有几条很长的伤痕,似乎是尖利的物品割伤的,脸颊尽管非常的消瘦,但是却并没有显得病态十足,看着还是非常健康的。
我看着,呆了。这么长时间第一次这么仔细的看一个女子,我绝对不承认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这句话,我还没有没见过女人到这种程度。雨巧真的是一个很漂亮很乖巧的女孩子。
雨巧脸红了,低下了头。低声说:“很丑吗?”
“不是,不是!”我赶紧说着。
然后,在雨巧的强烈建议下,我也擦了擦脸,并用雨巧的剪刀把我乱七八糟的胡子减的差不多。雨巧用一个耙子一样的铁梳子,把我的头发梳起来。然后站在我一步开外打量着我:“嗨!没想到你是个帅哥!”
我哈哈的笑着,的确我并不丑,晓云能看上我也绝对是我因为我的样子不丑。我177的身高,尽管以前脸上有些发胖,但是这段时间,我应该脸颊恢复到我大学时代的样子。应该值得女孩子看上两眼而不会说丑八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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