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色目人继蒙古人之后名列第二等,主要指西域人,如钦察、唐兀、畏兀儿、回回等。
汉人为第三等,指淮河以北原金朝境内的汉、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较早被蒙古征服的云南大理人,东北的高丽人也是汉人。
南人为第四等,也叫蛮人、新附民,指最后被元朝征服的原南宋境内各族淮河以南的人民。
元朝在实行民族歧视、压迫政策的同时,又对各民族上层进行了拉拢和联合,甚至给予他们许多特权,以扩大蒙古贵族的统治基础。元朝的这种民族政策,体现出其政权是以蒙古贵族为核心、包括各族上层在内的封建统治阶级联合专政。
相关历史资料佐证,四等人制度是最早出现于忽必烈至元二年,而且经过不断的发展,并在以后的岁月里进一步完备。
不过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在元朝五世十一帝,九十八年的统治中,虽然有着以四等人制为基石的严格社会等级划分,但是元朝不禁异族通婚。
也就是说四个等级之间的人们是可以相互通婚的。
这点可以从元至元八年二月,忽必烈颁布的圣旨条画中的一款看出“诸色人同类自相婚姻者,各从本俗法递相婚姻者以男为主,蒙古人不在此限。”
按照元章典的相关记载,在各个等级的通婚方面,包括了三项准则
第一,尊重各族的婚俗,各族的人自相婚姻,各从本俗法。
第二,以男子为中心,各族的人递相婚姻者,以男方婚俗为主。
第三,以蒙古人为上,他族男子与蒙古女子为婚,不必以男方婚俗为主。
其次,元代时候,蒙古贵族与平民不相通婚,贵族之间彼此嫁娶,称为“忽答”,即姻亲。
此外,“安答”之间也互相嫁娶,结成“安答忽带”,即义兄弟姻亲关系。
虽然在实际上,元朝并没有把四等制度做硬性规定,比如你只看元代法律条文的话,根本就找不到这个制度,可他又确实存在。
所以与其说这是个制度,倒不如说这是在元代社会中一个几乎公开化的潜规则。
作为统治者的蒙古人,在面对文明和社会制度都高于其的汉人阶层时,防范之心时比不可少的。
草木子记载“天下治平之时,台、省、要官皆北人为之,汉人、南人,万中无一二其得为者,不过州、县卑秩,何亦仅有而绝无者也。”
同时在元朝时期,各族之间虽然可以自由通婚,但蒙古人还是有着独有的特权。
在那个时代,汉人的地位是比较低下的,每个村庄都有蒙古人驻扎来当保长,直到明朝建立后,汉人才逐渐有了自己的地位。
“四等人制”这种不公平的民族等级制度,存在严重的区别对待,最常见的就是在法律方面。
比如元典章卷四三有明确记载“至元二年1265年二月,忽必烈下诏,凡杀人者虽偿命讫,仍征烧埋银五十两。若经赦原罪者,倍之。”
通制条格规定蒙古人在于汉人发生斗殴时“汉人不得还报,指立证见于所在官司陈诉如有违反之人,严刑断罪。”
也正是这些双标方式,使得在元朝统治下人数众多的汉人愈发不满元朝的统治,才为后面的推翻暴元埋下了基础。
毕竟无论是西域人与元初政治一书还是剑桥中国史,都对“四等人制”持弊大于利的观点。
即便它曾在元朝社会中发挥过加强统治的作用,但是在最终落实和推行到全国的实际影响上,使得国内各民族、各地区之间的矛盾加剧导致社会动荡,直到最后元朝的统治被农民起义所推翻。
这也正常,毕竟人们所向往的,并非是特权,而是一碗水端平,人不患寡而患不均嘛,要是元朝能做到公平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话,想来,也不会有那么多人但对他,迫不及待的推翻它吧
十多年的暗恋,只因那一晚成为了幻影。被迫流产,她恨他入骨。多年之后,再次相遇,他已有儿子。她原以为他要的,从来都不是她肚子里的那个但谁能告诉她,这个小奶包为什么会粘着她不放?妈咪老婆...
华夏特种兵穿越武者世界,得到上古魔祖吞噬魔功,练成了吞噬体质,从而踏上巅峰,横扫天下!...
那夜喝多了,半夜醒来竟然睡在小姨子的床上,惊慌中嗅到被窝里散发出来的少女芬芳,让人沉迷,无法自拔,可被窝里却不见小姨子的身影,那夜,到底做了什么?...
从生活垃圾,到核废料污染,这些让各国政府越来越头疼的的问题。林安表示,只要有钱,全都不是问题。其实他最初的想法是如何喂饱,身边这只胃口越来越大的上古凶兽而已。...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醉痛的经典小说都市绝世仙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苍天算个屁,老子碎了它!命运算个屁,老子改了它!历史算个屁,老子逆了它!杀,杀,杀!江湖漫漫无情路,我以我血荐轩辕。曾经的绝世仙尊陈天佑,屠真人,灭宗门,驭气乘风九万里,重生再回青年时代,吐尽前生不平气。...
妖族中至高无上的存在被称之为大圣!宗门世家妖魔异族,万年前上古大劫绝地天通,修行界秩序崩塌。有人族小国供奉妖魔,充当伪神。有修行宗门驱使妖魔作乱,只为香火供奉。黑山老妖踏阴风,九尾妖狐敢压龙。北明妖王颂梵音,妖圣覆海换阴阳。李玄宗手持能升级功法的玄法戒两度穿越,从纵横江湖的一代邪王成为依附妖魔苦苦求生的底层修士。乱世之中,李玄宗为求超脱踏入巅峰,以人身成为那搅动天下风云的混天大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