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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丝玛平生最恨两件事。
第一件,没钱!
第二件,赫蛊是个gay!
她十四岁情窦初开喜欢赫蛊,这一喜欢就是六年,整天跟在人屁股后面撒娇发嗲卖痴做小,要多舔狗就有多舔狗。
爱丝玛,任云时,赫蛊三个人从小一起长大,她表现的那么明显,另外两个男孩儿当然看得出来。
不知道哪一天,爱丝玛又被无情拒绝,她跑到路边找了个摊位疯狂灌酒,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任云时担心这个大美人喝醉被路边不轨的人捡尸,连忙从其他星系跑回奥尔星陪着她。
爱丝玛明恋的辛苦,哭的惊天动地,差点没把喉咙哭哑。
任云时喝光了一瓶酒,“啪”的一下把酒瓶摁桌上,半开玩笑半认真:
“别喜欢赫蛊那个工作机器了,你喜欢我呗。”
爱丝玛打了个酒嗝,漂亮到惊人的脸上满是红晕,她甩了甩头,浓密柔顺的卷发贴在脸上,迷迷糊糊的:
“我干嘛喜欢你?你又不是赫蛊。”
任云时轻啧出声:“你这就不对了,我差他哪儿了?长得帅,身世好,特有钱,能陪你疯陪你闹,温柔体贴会疼人,深情专一、唯你是从。”
——“赫蛊硬邦邦的,脾气差成那样儿,就是有对象都不知道怎么疼。”
爱丝玛咂巴着嘴,还是摇头:“不行,你不行……”
“不行个屁!”
任云时郁闷的掀开一瓶酒,咕咚咽了一口,他心里有说不出的气。
他真不知道爱丝玛脑子怎么长的,非一门心思喜欢那个疑心病重的臭石头,他这么个优质股在旁边摆着,她连看都不看一眼。
“我爸又给我安排相亲了。”
任云时捧着酒瓶,也有点醉了,委屈说:“你不喜欢我,我结婚了怎么办?”
“结婚……谁结婚……”爱丝玛趴在桌子上,奄奄一息的,她勉强挤出声音:“你要结婚了?”
“是啊,你再喜欢赫蛊,我可就一气之下找人联姻去了。”
任云时学着她的样子趴在桌子上,他幽幽叹了口气,“到时候你逛街谁给你掏钱?你惹烂摊子谁给你收拾?你追求不成趴大马路上哭,谁会像这样陪着你一晚上?”
爱丝玛睁着惺忪睡眼,一知半解。
“是谁?”
任云时无奈说:“是我是我全是我,你看那么多霸总小说,就不能在里面找找深情男二的影子吗?”
夜风吹来夏暑难得的凉气,把两人身上的酒香散的飘飘然。
蝉鸣悠悠闲闲,身边嘈杂的闹音充满烟火气。
爱丝玛不知道何时闭上眼睛昏睡了过去,她发间的香水味缠在青年的鼻尖,是馥郁有魅力的玫瑰香水。
任云时心想,这款香水给她买对了,确实很适合爱丝玛。
妩媚,性感,魅力无限。
就是太可气了,眼巴巴当赫蛊的舔狗。
算了,任云时叹了口气。
他就再等等,等个三年。
爱丝玛这种喜新厌旧的女人,到底是怎么喜欢一个人就是六年的?
任云时也没有等三年这么久,没过几个月他就知道了个好消息。
赫蛊大半夜给他打电话,语气里充满了不耐烦:“赶紧过来把这疯婆娘带走!”
电话里除了赫蛊不耐烦的骂声,还隐约有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声,吵架声,打砸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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