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虽然那虫子八足椭圆,头大眼突,通体金黄,完全符合书中对金蚕的描述。
可若真是金蚕,又怎么会被萧云这样一个庸人,给轻而易举的制服了呢?
难道真的是自己搞错了?
一旁的苗人汉子也是满头雾水。
眼前这个小伙子看起来书生气十足,压根就不像是懂得巫蛊之术的人,他甚至觉得,萧云的形象有些像以前那些进山来搞科研的人。
可如此凶恶的金蚕,为何会被他制服呢?
正当苗人汉子疑惑间,就听到了胡越平颐气指使的叫喊声。
“喂,把虫子递给我!”
萧云挑了挑眉,瞥了胡越平一眼,淡淡地说道:“你拿不住它的。”
这只金蚕蛊能够主动隐藏自己身上的煞气,原本萧云觉得,虽然胡越平的蛊术一般,不过应该也能制服得了它。
可是刚才金蚕一瞬间爆发出来的煞气,却完全超出了他的预估!
胡越平绝对不可能镇得住这只虫子的。
就算是戴上他那双特殊的银制手套,也不一定能抵挡住如此浓厚的煞气。
萧云本来想自己替胡越平制服这只虫子的,可他的话在胡越平听来,却像是在挑衅。
胡越平脸上一红,瞪着眼睛叫道:“我拿不住?你这个门外汉都能徒手捉住的蛊虫,我为什么捉不住!?”
说着,胡越平气势汹汹地冲上前,伸手就要去拿他手上的蛊虫。
然而。
他的手刚一凑近,原本蔫巴巴的金色蛊虫,瞬间就从身上散发出浓郁的煞气,以及一股极其强烈的怨念!
胡越平只觉得指尖一麻,一阵刺痛感便顺着指尖传到了整条手臂!
而萧云手指间夹着的那条蛊虫,也激烈地扭动起身子来,似乎挣扎着像要朝胡越平的手心钻去!
“啊!”
胡越平吃痛惊呼出声,触电般将手缩了回来,用另一只手捂着指尖,疼得眉毛都拧到了一起。
他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被灼伤的手指,再抬头看看一脸云淡风轻的萧云,整个人更加凌乱了。
刚刚的煞气是怎么回事?!
如此强烈的怨念与煞气,就连自己都吃不消,还没碰到蛊虫就被灼伤了,可萧云这个臭小子为什么跟没事人一样?!
萧云无奈地摇了摇头,轻叹道:“你把你背包里,装蝎子蛊的那个竹筒拿出来,我把金蚕替你封进去。”
说着,便摊开手掌,将金蚕放在了手心。
只见那金蚕在萧云手心中缓缓地绕着圈,如同一只温顺的毛毛虫一般,完全没有刚才那副凶残的模样。
胡越平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的情景,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自己连碰都碰不了一下的虫子,萧云却能应对自如。
那苗人汉子更是震惊不已,看向萧云的眼神中,不由得多了几分敬畏。
这个小伙子,绝对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般普通!
能够徒手制服金蚕娘娘的,蛊术绝对是已经达到苗疆大蛊师级别的人!
虽然他心中也好奇不已,这样一个汉人小子,是怎么做到拥有如此高强的巫蛊本领的,但此刻,苗人汉子心中更多的,是钦佩。
被称为相亲黑洞,成为金珠男朋友当选最毒诅咒的最飒女金刚。跟全城名声在外,不学无术草包废物的骗子乐迟家二公子。因为一个话痨,鬼马,小小年纪妻奴晚期的萌宝纠缠在一起!金珠迟传野你再报警,我打爆你狗头!迟传野老婆,我不是报警,是把阴你的都送进去!...
当过兵,打过仗,从死亡线上幸存下来的杨前锋热爱部队这个大家庭,然而举世瞩目的百万大裁军撤销了他所在的部队。杨前锋依依不舍地脱下了军装,于1986年转业,成为了一名人民警察。同样的工作,有的人只当是一份工作,有的人把她当成自己的一份职业,而有的人把她当着终生追求的事业,不一样的心态,造就不同的人生,请看警官杨前锋的故...
...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三族大战,龙族真的一蹶不振?凤祖之子孔宣名动天下,作为三族之首的龙族真的没有绝顶强者?龙族坐拥四海,实力却是弱小无比,偌大的海域竟没有强者占领?洪荒亿万年,所谓的天使,众神到底从何而来?一只菱龙,如何在洪荒演绎自己的传奇?空间法则,时间法则,先天至宝,都有。兄弟,徒弟,师尊,也都有。逆天,顺天,只看心情!...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一个大富翁系统,让林琦得以窥探那神秘的世界。什么?在我面前装有钱,拿钱给我砸死他。外国技术封锁?不怕,各种高精尖随便买。修为不够,打不过?不怕,买丹药磕,回来复仇!林琦就此踏上逆天之路,为家人,为女人,掀起一股热血的都市狂潮,成就一段不朽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