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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我是什么品种的鬼(第2页)

当时听到这名字时,赵瑾险些笑喷了出去。

这货也知道自己名字的尴尬之处,但他说这名字是爹娘给的,他也不好去改,而且正好他是“从”字辈,按辈分起的,这可是上了族谱的。

据他说,他生活在民国时期,他家原先是个地主,当少爷的日子读了几年书。

后来闹了军灾,家里破落了,无奈之下上山当了绺子,也就是土匪。

没过几年,土匪也不好干了,正好山上有个弟兄家里祖传了个盗墓的手艺,几人一合计,一咬牙就下山当了土夫子,也就是盗墓贼。

你还别说,你还真别说,干了这行当之后,生活质量还真提高了不少,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日子那是天天过,那叫一个逍遥快活啊!

但是也并非没有什么损失,兄弟六个最后只剩下了三人,合计着干票大的,就金盆洗手,找个地方去当个富家翁。

那时的他还不知道“人生真的不能立flag”这个道理,三人都折在了这座大墓之中,而他也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据他说他变成这样也是因为这座大墓中的某个老不死的,不过现在这个老不死的是已经死了。

至于是死在了哪里,沈从心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简言之,就是他盗墓的时候被墓中某个老不死的给夺舍了,但是夺舍失败,他就变成了这副不人不鬼的模样。

那万般变化之能也是吞噬了那老不死的残魂之后才出现的,只能变化成他吞噬掉的灵魂的模样,并不能随意变化、无中生有。

听起来似乎挺鸡肋的,但在赵瑾的眼神“示意”之下,沈从心只得老老实实地将自己的能力说了出来。

他所变化出的形象并非是个样子货,而是能获得被吞噬者的一部分能力,至于是什么样的能力,全看运气。

他至今所吞噬掉的家伙都是这些年来闯入的盗墓者,他的运气也是实在太差,继承的能力全都极为鸡肋,最强的也只是那束缚之术。

但是这玩意在真正有本事的人身上,比如赵瑾这样的,脆弱的一匹,毛用没有。

这能力也不是能够无限吞噬,以他现在的灵魂强度,也吞不了几个人,主要是因为已被吞噬的家伙都太弱了,所以刚刚才能变化出那般多的形象。

“你这名额满了咋整?”

“那就只能去掉一部分能力了,以我现在的灵魂强度,还能在吞噬掉一个下三境七品的家伙。”

“呦,你还怪厉害嘞。”

赵瑾眉头一挑,吓得沈从心立马一个小小的马屁拍了过去。

“主要还是之前的那些都太垃圾了,哪像大人您这么强大啊!”

“哦?你还想吞掉我?”

“不不不,小人哪敢啊,大人您的伟岸身姿,单是一眼,就让小人心生臣服,跪拜在您的脚下是小人一生最大的幸运,您身上的光芒如同......”

你还真别说,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听奉承话,这马屁拍起来还真是怪舒服的。赵瑾就这么静静地听着沈从心的表演。

“要不是那老不死的残魂被时光消磨得太厉害,没有什么能力留下来,沈爷我至于沦落到这种地步吗?”

“等着吧,你给我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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