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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在手,跟我走,杀吴狼,抢碉楼!”
漫天风雪的长街之上,楚嬴振聋发聩的声音响彻整个寰宇。
这句话其实是个病句,因为“吴狼”刚才就死了,一半脑袋都被人踩进了雪里。
然而,亲眼目睹了楚嬴此刻的英姿后,已经没人会去在意这些细枝末节。
口误也好,有心也罢。
吴狼虽死,那些帮着他助纣为虐,为祸一方的爪牙余孽,和吴狼又有多大区别?
善于观察的崔肇,举起滴血的长刀,第一个高声响应:“刀在手,跟我走,杀吴狼,抢碉楼!”
苏立一看,也冲过来,抓起一把刀跟着喊:“刀在手,跟我走,杀吴狼,抢碉楼!”
接着是王琦,乔四,楚嬴的亲卫,甚至连李泰都受到感染,双手握住一把剑扯嗓子大喊。
大皇子带头,又有衙门支持,等于给众人吃了一颗定心丸。
无数人被这一幕勾起消失许久的血勇之气,当然,也有可能是那数十万不存在的财宝勾起的。
人们纷纷涌向车边,抓起趁手的兵器,一起振臂高呼响应:“刀在手,跟我走,杀吴狼,抢碉楼!”
“刀在手,跟我走,杀吴狼,抢碉楼……”
上千人异口同声,巨大的声浪直冲云霄,便连笼罩在上空的厚重云层,似乎也要被这股力量撕裂。
众志成城,民心可用。
楚嬴派出苏立和崔肇指挥,在两人带领下,人群浩浩荡荡冲向吴狼的老巢。
“快,快给我冲!不能让这些人抢先了。”
“对对对,一定要赶在他们前面进去碉楼,数十万金银财宝啊,去晚了,汤都喝不到!”
距离衙门不远的一条巷子中,一群手持棍棒长刀的人急吼吼冲出来,追着大部队狂奔而去。
这些人正是和楚嬴有过约定的那群商贾,他们早就带人来了,却一直暗中观察,出工不出力。
然而,纵然他们再老谋深算,面对几十万财宝的致命诱惑,终究还是把持不住,心甘情愿陷入这滩浑水里。
甚至,为了成为第一个攻入碉楼的人,他们比谁都积极。
一路跑,一路不停鞭策下人,只为抢在前面当个夺宝急先锋。
有这样心思的人不在少数。
一些离得近的百姓,担心一个人抢不过来,半路回家呼朋唤友,于是,讨贼部队就像滚雪球一样,人数越来越多。
到最后,起码有三四千人一起杀过去。
这样的规模,别说吴狼只有两百精锐,便是再给他两倍人马,能不能扛得住都很难说。
毕竟,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
永远不要去怀疑,一个对财宝急红眼的人,所能爆发出的可怕力量。
“这,这样也行?”
崔肇带着精锐打硬仗去了,便让乔四留下来,和几名受轻伤的亲卫,一起护卫楚嬴的安全。
望着远去的讨贼队伍,以及后续还在不断加入的人群,乔四瞠目结舌,内心仍旧不敢相信。
这事实在太过匪夷所思。
要知道,他们今天带来的人马,一共也就一百六十人。
结果楚嬴一顿操作猛如虎,竟直接让人数暴涨二十倍不止。
乖乖,二十多倍啊!
这样的数量,他之前想都不敢想,就算整个顺城所的军-人加起来,也远没有这么多。
殿下没有说谎,他真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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