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让听出她声音里的哭腔,安慰道:“放心吧,她没事,过几天就醒了。”
姜毓宁闷闷地嗯了一声,埋在榻沿上没什么动作。
沈让知道绣夏是她在这明雪园唯一的陪伴,没再多说什么,他转身要出去,不想却被姜毓宁一把拽住袖子。
“哥哥。”
沈让轻拧了下眉,低头看着她,“怎么了?”
姜毓宁眼眶红红的,还含着泪珠,她一手抹了泪,一手紧紧抓着沈让的袖子,认真道:“哥哥,谢谢你。”
倒是没料到小姑娘还会说这个,沈让不禁勾了勾唇,揉了揉她的脑袋。
感觉到发顶传来的温热,姜毓宁仰起头,把下巴垫在人的手臂上。
“哥哥,你要走了吗?”
她的语气里有明显的不舍,大眼睛巴巴地看着沈让,上面浮着一层潮湿的雾气,又问,“可不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
沈让微微一怔,不答反问:“要知道我的名字做什么?”
姜毓宁小大人似的,看上去天真懵懂,语气却很认真,“哥哥帮过我很多次,我想记住哥哥的名字。”
说着,她从脖领间掏出一粒用红线串着的黑檀木佛珠,献宝似的给沈让看,“这是祖母送给我的,她说,她已经向神仙告诉了我的名字,之后无论发生什么,它都会保佑我。”
“我想知道哥哥的名字,然后诚心许愿,让神仙像保佑我一样,也保佑哥哥,永远平安,永远都不离开我。”
小姑娘声音软糯稚嫩,却满满都是诚挚。
还是第一次有人同他说这样的话。
沈让沉默半晌,忽然扯了扯唇角,轻声道:“我姓沈,名叫沈让。”
“沈、让。”
姜毓宁认真地重复了一遍,闭上眼睛,握着那枚佛珠无声念叨了几句,然后,抬手解下了挂在脖领上的红绳。
“哥哥,你伸手。”姜毓宁推推他。
一抹复杂的情绪从眼底闪过,沈让摊开右手,放到她的跟前。
果然不出所料,姜毓宁握着那枚佛珠,郑重地交到他的手心,“哥哥,祖母说知恩图报,可我什么都没有。”
“我把它送给你,它会保护你的。”
沈让看着眼前的小姑娘。
她的眼眶红肿,不知是因为昨日在灵堂哭得太多,还是刚才又哭过了,总之看上去十分娇弱可怜。
她应当是知道自己如今处境的:最疼爱她的祖母离开,伯父伯母凉薄无情,唯一的婢女躺在这狭小昏暗的厢房卧床不起,偌大的园子,只有她一个人。
而他对她的喜爱这么明显,她明明该借此多讨好示弱,求他帮忙。
但她没有。
反而是将护身的佛珠送给了他,眼眸弯弯,似乎还很高兴的样子。
“小傻子。”
沈让轻念了一句,右手五指缓缓收拢,他握住那枚佛珠,似乎还能感受到小姑娘掌心的一点温热。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陆瑶,医学天才,一朝穿越,成为耳不能听的孤女。脑海里那些叽叽喳喳的声音是怎么回事?原来她可以听到别人的心声,这金手指还不错!穿越第一天,婶婶将她嫁给村里的无赖,且看她如何修理人,谁答应的谁嫁!门前捡了一个流浪汉,众人劝她别管闲事!本着医生的天性,陆瑶不忍见死不救,毅然决然带回家。从此,这个男人,宠她,护她,做她行走的耳朵。陆瑶表示,捡了个男人真不亏。男人木着脸纠正是相公。...
一场空难,她成了孤儿,他也是,但却是她父亲导致的。八岁的她被大十岁的他带回穆家,本以为那是他的善意,没想到,他是来讨债的。十年间,她一直以为他恨她,他的温柔可以给世间万物,唯独不会给她他不允许她叫他哥,她只能叫他名字,穆霆琛,穆霆琛,一遍遍,根深蒂固...
丧尸爆发,人类绝境来临,地球磁场瞬变,一切回归最初,回到原始。末世,我来了。...
十多年的暗恋,只因那一晚成为了幻影。被迫流产,她恨他入骨。多年之后,再次相遇,他已有儿子。她原以为他要的,从来都不是她肚子里的那个但谁能告诉她,这个小奶包为什么会粘着她不放?妈咪老婆...
曹操天下英雄,惟阁下与操尔!飞羽天下英雄就我一个,你不算英雄。刘备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飞羽不穿衣服是要给抓的。孙权生子当如孙仲谋。飞羽说明你就是个儿子辈的。这是一个人,坑遍一个三国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