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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忆阑也没管这人是个什么表情,他定身的手法很是厉害,江湖中都少有人能解开,更不用说这半点武功都没有的小妓子。
他斟酌再三,最后竟将手伸到衣襟处,将自己的衣服脱了下来。
风袖瞪大双眼,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人上次来,差点要了自己的命,现在还要夺他的身。
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惨绝人寰。
荆忆阑虽没有读心术,但这小倌心里的话都明晃晃地写在脸上,他想不注意都难。
尽管与他说话不过是多此一举,但或许是方才这人摸的那一把惹了这尊爷不快活,他便也多嘴来了一句:“我不屑碰你。”
说完他便用那脱下来的外袍将风袖一裹,扛着他翻窗而出。
不屑就不屑嘛,反正你也不会给钱,我还不乐意呢。风袖在心里腹诽道。
荆忆阑来往两地之间,靠的便是这一匹千里良驹,名为雪月。
此马除却额头处一撮黑毛以外,浑身雪白,故得此名。
盛京与康庄相距千里,荆忆阑一人骑行,得两三日才到。这下马上负重加了一倍,时间怕是也要延长一倍。
风袖被他捆了手脚放在马背上,肚子朝下,这路途颠簸,他的胃也受了好一通折磨,若不是他本就没吃什么东西,怕是现在连胆汁都得吐了。
离了那南风馆之后,荆忆阑也没了会被发现的顾虑,便干脆解了风袖的穴道,以免他气血不畅憋出病来。
风袖一恢复说话的机会,便开始一刻不停地唠叨起来。
“大侠大侠,您老师从何派啊?你的剑这么锋利,能卖不少钱吧。”
“你要把我卖了么?我好吃懒做,卖不了什么大价钱的。你要是想解决一下需求,我倒是可以帮帮你的。”
荆忆阑平日里不喜与人接触,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么聒噪的男人,他脸色青黑,登时便有些气闷。
风袖犹自在那里不怕死地胡说八道:“诶大侠大侠,这里草地柔软,滚一滚肯定很舒服的,你要不要试试啊?”
荆忆阑听他越说越放荡,终于忍无可忍,点了他的哑穴。
风袖没法说话,便成了个无嘴的鹧鸪,饶是有千句万句要吐露,也一个字都吐不出来了。
他不知道这个白衣服的阎王爷是要捉他去干嘛,但总归不是什么好事。他一辈子就对两个地方比较熟悉,一是冷府,二是南风馆,这一下出了楼,见着了外头的天地,他便有些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他怕这人捉了他去生煎吃肉,别提有多怕了。
他得找机会溜走,绝不能坐以待毙。
荆忆阑虽然与聂如咎不对盘,但他此行替聂如咎办事的手法却颇为老练。
他此行只为捉人,自然要速去速回,他备了干粮备了清水,就等着携着这小倌奔赴盛京了。
可到了吃饭的时候,那小倌却无论如何也不肯吃,饶是他塞进他嘴里,他也就含着不咽。
荆忆阑看着冷冰冰,心也冷冰冰的,见他不吃,便也不催,自己就着水吃起来。
风袖说不出话,就干脆用身体代替语言,在那里张牙舞爪地比划,滑稽得很。他这样子落在荆忆阑眼里,简直就是丑态。
荆忆阑看不过去,给他解了穴。
风袖这才复活一样,对着他道:“我不吃这些东西。”
荆忆阑慢悠悠地拿出剑,一拔,一划,将自己手中那块饼切成两半。他收剑入鞘,拿起饼来,掰成小块塞进嘴里,慢悠悠地吃了一会,才大发慈悲地给了他一个正眼:“爱吃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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