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3章魅力四射
那时候我给她的印象就是能贫善侃。也许这正是我们中文系的特长。
或者她的第一个男朋友也像我这样……而我让她找回了一些已经失去了的、初恋的感觉。
胡子他们还发制服,雪白的上衣,穿起来满帅气。妮娜见我喜欢,就帮我弄了一件。于是我跟胡子穿着同样的衣服在校园里纵横,嘴里引吭高歌:我们生长在这里,每一个姑娘都是我们自己的,谁要把她抢占去,我们就跟他贫到底……
后来,我们俩得了一个外号,叫雪衫(山)飞胡(狐)。
可没想到,我的“雪衫”很快就变成“血衫”了。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话说某夜我像平时一样坐在寂寞的角落里独自小酌,忽闻过道里一阵喧哗。我扭头那么一瞅——嗬!好家伙!几个大老爷们儿撒酒疯,揪着一个小姑娘硬是要灌人家白兰地。小姑娘死活不喝,老爷们儿说你非喝不可,小姑娘说我不要小费了还不行吗?老爷们儿说你想不要就不要啊!那我们岂不是很没面子?
本来我只打算看热闹,可妮娜姐姐的出现却把这件事儿的性质改变了。
她过去抢老爷们手里的酒瓶,“哎呀算了,不就是一口酒吗?我替她喝!”
那老爷们儿“呸”了一声,“我kao!你他m的算老几呀?你也不撒泡l照照自个儿,是什么货色!你也配!”
妮娜急了,“老哥,你说话可得文明点儿!”
那老爷们儿火气更大,“我他m的就不文明!你能拿我怎么着?”说罢狂性发作,使劲儿那么一推——就把妮娜推了个p蹲儿。
我kao!这还了得?我的火腾地一下就上来了,一个箭步蹿过去冲着那老爷们儿的肚子就是一脚,“你nnd,敢在这儿撒野!”一边骂一边往他脸上踹。
那帮孙子酒喝多了,刚开始没反应过来,这时候一挨揍就清醒了三分,立刻撸袖子抡拳头往我身上招呼。说实话我从小到大没少打架,这种场面见得多了!所以对敌斗争经验也极其丰富——说时迟那时快,我掉头就跑。
那帮蠢货在后面追,一圈追下来也就不聚团儿了!老子抖擞神威,杀他个回马枪!抓起一把椅子,劈头盖脸,可怜冲在最前面的那个鸟立马就给砸晕菜了!那血就跟喷泉似的,溅的哪儿哪儿都是。
定睛一看,一共四个,被我放翻了俩,还剩下俩。
我心说,“孙子!就这两把刷子,还敢在道儿上混?”索性把椅子一扔,拍了拍巴掌,“还不快滚?找抽呢是吧?”
我觉得自个儿真他m的风度极了!颇有些黄飞鸿再世李小龙重生的感觉。
那哥俩就这样被我征服——灰溜溜地把伤病员扶起来,p都没敢放一个,夹着尾巴走人。
就听见那小姑娘叫一嗓子:“他们还没买单——”
我也跟着叫:“听见了吗?还没买单!”
这时歌舞厅的老板匆匆忙忙地跑过来,“算了算了!让他们走吧!”
我嘟囔了一句:“这倒好,挨顿揍,省了酒钱……”
那老板装作没听见,歪着脑袋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打量我,“小伙子!身手不错嘛!”
我故作谦虚,“哪里哪里,打不好,嘿嘿,瞎打。”
那老板点点头,“有没有兴趣在我这儿做保安呀?”
却听见妮娜姐姐在我身后插话,“经理,人家可是大学生!”
那老板的眼珠子瞪得溜圆,“是吗?看不出来……你参加过军训吧?”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陆瑶,医学天才,一朝穿越,成为耳不能听的孤女。脑海里那些叽叽喳喳的声音是怎么回事?原来她可以听到别人的心声,这金手指还不错!穿越第一天,婶婶将她嫁给村里的无赖,且看她如何修理人,谁答应的谁嫁!门前捡了一个流浪汉,众人劝她别管闲事!本着医生的天性,陆瑶不忍见死不救,毅然决然带回家。从此,这个男人,宠她,护她,做她行走的耳朵。陆瑶表示,捡了个男人真不亏。男人木着脸纠正是相公。...
一场空难,她成了孤儿,他也是,但却是她父亲导致的。八岁的她被大十岁的他带回穆家,本以为那是他的善意,没想到,他是来讨债的。十年间,她一直以为他恨她,他的温柔可以给世间万物,唯独不会给她他不允许她叫他哥,她只能叫他名字,穆霆琛,穆霆琛,一遍遍,根深蒂固...
丧尸爆发,人类绝境来临,地球磁场瞬变,一切回归最初,回到原始。末世,我来了。...
十多年的暗恋,只因那一晚成为了幻影。被迫流产,她恨他入骨。多年之后,再次相遇,他已有儿子。她原以为他要的,从来都不是她肚子里的那个但谁能告诉她,这个小奶包为什么会粘着她不放?妈咪老婆...
曹操天下英雄,惟阁下与操尔!飞羽天下英雄就我一个,你不算英雄。刘备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飞羽不穿衣服是要给抓的。孙权生子当如孙仲谋。飞羽说明你就是个儿子辈的。这是一个人,坑遍一个三国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