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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意义 人生不是虚构的故事(第2页)

人生如同一部永无止境的史诗,虽然是一种很普遍也很吸引人的说法,但有两大问题。第一,不管人生的故事可以延续多长,也不见得更有意义,只是比较长而已。印度教和佛教这两大宗教,都认为生死就是无穷的循环,但也都担心一切只是徒劳。就这样千百万次,我学会走路、长大成人、与婆婆吵嘴斗法,然后生病过世,就这样无限循环。这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把我每一辈子流过的泪水聚集起来,能汇成一个太平洋;如果把每一辈子掉的牙齿和头发聚集起来,会比喜马拉雅山还要高。但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呢?难怪印度教和佛教大师殚精竭虑,都是一心想要摆脱这个旋转木马,而不是让它延续下去。

这种理论的第二个问题在于缺乏证据支持。我哪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曾经是个中世纪的农民、尼安德特猎人、暴龙或阿米巴原虫?(如果我真的活了几百万辈子,而又是最近250万年才有人类,那我肯定当过恐龙和原虫吧?)谁又敢说我未来是会变成生化人、星际探险家,还是会变成一只青蛙?把自己的人生以这种承诺当基础,就像把房子卖了,换来一张云端银行开出的过期支票。

所以,有些人并不相信自己死后会留下什么灵魂,只希望能够留下一些更有形的东西。而所谓“有形的东西”有两种形式:文化的或生物的。例如我可以留下一首诗,或留下一些我珍贵的基因。于是,我这一生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后人在100年后仍会阅读我的诗歌,或者是因为我还有儿孙继续存活下去。至于他们的人生有何意义?那就是他们的事情,不是我的了。这样一来,人生的意义就像是玩着已经拉开引信的手榴弹,传给别人,你就没事了。

但是,很遗憾,就连“留下一些什么”这种卑微的愿望也很少能够实现。绝大多数曾经存在的生物,都是没有留下基因便已然灭绝。例如几乎所有的恐龙都是如此;又如尼安德特人,在智人接手后就消失殆尽;再比如我外祖母的波兰家族。在1934年,我的外祖母范妮和父母及两位姐妹迁居耶路撒冷,但大部分亲戚还留在波兰的赫米尔尼克(Chmielnik)和琴斯托霍瓦(Cz?stochowa)。几年后,纳粹来犯,老弱妇孺一个不留,均未能幸存。

即使只是文化遗绪,也很少能够留下。外祖母的波兰家族留下的只有家庭相册里几张照片上褪色的面容,而我外祖母已经96岁高龄,现在连她也不记得每个人的名字了。而且据我所知,这些人并未留下任何文字,没有诗,没有日记,就连买东西的清单都没有。你可能会认为,这些人毕竟曾是犹太人的一部分,是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一部分,但这几乎不会给他们的个人人生带来任何意义。此外,我们怎么知道他们每个人都爱做犹太人,都支持犹太复国主义?搞不好,其中有一个是忠诚的共产主义者,做了苏联的间谍而牺牲了自己;可能又有一个,一心希望能成为波兰社会的一分子,于是做了波兰的军官,最后在卡廷(Katyn)大屠杀中丧命;也许还有一个,是激进的女权主义者,拒绝所有传统的宗教和民族主义身份;既然他们没有留下任何资料,要说他们所追求的人生意义是这个或那个,实在太容易了,而他们甚至连起身抗议的权利都没有。

如果我们无法留下什么有形的东西(例如基因或诗歌),或许只要能让世界变得更好一点儿,也就足够了。如果你帮了某个人,而他又去帮了其他人,这样下去就有助于让整个世界都变得更好,就像穿起一个“善的联结”,而你就是其中的一个小环节。或许你也可以好好教导某个聪慧但不善与人相处的孩子,而他最后会成为医生,拯救千百人的生命。又或许,你可以帮助一位老太太过马路,让她的人生有一小时开开心心。虽然这些做法确实有优点,但一串善意好像和一串海龟没有多大差异:我们还是不知道意义在哪儿。有位智者被问到人生的意义。他说:“我知道的是,我在这里是为了帮助其他人。但我不知道的是,究竟为什么其他人在这里?”

如果有些人不相信有什么连接,不相信有什么未来,也不相信有什么集体的动人史诗,或许最安全、最简单又能让他们相信的一套故事就是“爱”了。“爱”这套故事并没有打算要超越现在。诸多歌颂爱情的诗句都说过,当你沉浸在爱里的时候,整个宇宙就只剩下你爱人的耳垂、睫毛或乳头。就像罗密欧看着朱丽叶的脸颊斜倚在手上,便感叹道:“愿我化身那手上的手套,便可抚摸那脸颊!”只要与此时、此地的一个身体相连,就能让你觉得连接了整个宇宙。

事实上,你爱的只是一个人,而相较于其他每天在火车上或超市里擦肩而过的人,这个人的本质并无不同。但对你来说,这个人似乎就是无穷无尽的宇宙,而你也愿意在那无穷无尽的宇宙中失去自我。来自各种传统的诗人,都常说浪漫的爱情如同天人合一,神祇就是他的爱人。浪漫主义诗人也常把自己的爱人写得如同神祇一般。如果你真的和某人正陷入爱恋,永远不会担心人生有什么意义的问题。

然而,如果你不在爱河里,又该怎么办?如果你还是相信这套“爱”的故事,只是自己不在爱里,至少你已经知道自己的人生目标了:寻找真爱。而且你已经在无数的电影里看过爱,也在无数的著作中读过爱,你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遇到那个特别的人,在那双眼眸中你看到无限的光芒在闪烁,让你的人生突然充满意义,你所有曾有过的问题,都只要一再呼唤着一个名字,就能得到解答,一如《西区故事》里的托尼,或者看到朱丽叶正从阳台俯视自己的罗密欧。

屋顶的重量

前面说过,一个好的故事必须让人有可以扮演的角色,要能延伸到超出自我的视界;但与此同时,好的故事并不用真实。一套故事可以纯粹出于虚构,只要能让我们有身份认同,觉得人生有意义,就已足够。事实上,如果以我们目前的科学知识来判断,全世界有史以来所有文化、宗教和部落的千千万万个故事,没有一个是真实的,全部只是人类的发明。如果你想问人生有何真正的意义,而对方是用一个故事来回答你,这个答案肯定是错的。故事细节如何并不会有所区别,任何故事,都一定是错的。原因在于,宇宙绝不是以故事的方式运作。

那么,为什么大家会相信这些虚构的故事呢?第一,我们的个人身份认同是以这些故事为基础的。我们从小就被教导要相信故事。早在智力和情感的独立都还不足以判断故事真假的时候,父母、师长、邻居和社会文化早已把这些故事说了又说。等到我们智力成熟,已经在这些故事中投入太多心血,所以不仅不想去推翻这些故事,反而更想把故事合理化。那些追求身份认同的人,就像要玩寻宝游戏的孩子,他们最后找到的,都只是父母事先为他们藏起来的东西。

第二,除了个人身份认同,就连人类整体的机构体制都是建立在故事上的。因此,仅仅是质疑故事真假,就让人胆战心惊。在许多社会中,想质疑故事的人都会遭到排挤甚至迫害。就算没有这种情形,说到要质疑社会最基本的结构,也实在需要很大的胆子。原因在于,如果真的驳倒了相关的故事,就代表我们所知的整个世界都没有意义。国家法律、社会规范、经济体制,可能全部面临崩溃。

多数故事之所以仍能屹立不倒,靠的并不是稳固的地基,而是屋顶的重量。以基督教的故事为例,这套故事的基础实在薄弱。到底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全宇宙创造者的儿子是在大约两千年前、在银河系的某个地方以碳基生命形式诞生?又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这事发生在加利利,而且他的母亲还是个处女?虽然如此,以这个故事为基础,全球就是建立起了许多重要的机构与体制,而且单凭其重量就形成了强大的力量,使这个故事颠扑不破。曾有许多战争,起因只是为了改动这个故事里的某个字。例如西方基督教与东正教分裂千年的原因,近来又在克罗地亚与塞尔维亚人的相互屠杀中体现出来,一切都始于拉丁文的“filioque”(“和子说”)这个词。西方基督教想把这个词放进基督教信仰,而东正教强烈反对。(把这个词加进去的影响,在神学上有极其复杂、神秘的意义,这里不可能说得清楚。欲知详情,请查谷歌。)

如果个人身份认同和整个社会系统都是以某个故事为基础,就很难再去质疑这个故事。原因并不是这个故事证据齐全,而是因为一旦崩溃就会引发个人和社会的灾难。在历史上,屋顶有时比地基更重要。

“信”出来的产业

让人生有意义、让人有身份认同的故事,虽然都是虚构的,但人类还是得相信这些故事。那么,怎样才能让人感觉故事是真的呢?我们已经知道人类想要相信故事的原因,现在我们得讨论一下让人相信故事的方法。早在几千年前,祭司和巫师就已经找到了答案:靠各种仪式。“仪式”是一种神奇的行为,能让抽象变得具体、虚构变得真实。至于仪式的精髓,可以说就在于它的咒语,中文念“天灵灵、地灵灵”,在西方则念“Hocuspocus”,似乎念了咒语,就能让A变成B。

想让基督在信众的眼中变得真实吗?在弥撒仪式中,神父拿起一块面包和一杯葡萄酒,说面包是基督的肉,葡萄酒是基督的血,吃着面包、喝着葡萄酒,就是让信众与基督共融。基督都能在口中尝到了,哪有比这更真实的呢?传统上,神父是用拉丁文做出这些大胆宣示的,而拉丁文正是宗教、法律、各种人生秘密所使用的语言。农民群聚、露出着迷的眼神,神父再高高举起一块面包,大声说道:“Hocestcorpus!”(这是耶稣的身体!)理论上这面包就成了基督的肉。这群不懂拉丁文的农民把“Hocestcorpus”误听成“Hocuspocus”!结果就这样流传下来,在西方成了一句强大的咒语,可以把青蛙变成王子,把南瓜变成马车。

早在基督教诞生的千年之前,古代印度教也用过同样的技巧。《广林奥义书》(BrihadaranyakaUpanishad)曾把献祭一匹马的过程,解释成整个宇宙形成的故事。这里一样是遵照着“天灵灵,地灵灵,让A变成B”的架构,说道:“马头为黎明,眼睛为太阳,生命力为空气,张开的口为内火(Vaisvanara),马身为一年……四肢为季节,关节为月份和两周,马蹄为日夜,马骨为星星,血肉为云朵……哈欠为闪电,抖动为雷鸣,排尿为下雨,嘶鸣为声音。”就这样,一匹可怜的马就成了宇宙。

几乎任何事都能化为仪式,不论是点蜡烛、摇手铃或数珠子,任何再普通的动作,都能带来深刻的宗教意义。身体动作也是如此,比如鞠躬、匍匐或双手合十,都各有意义。而从锡克教的头巾到穆斯林的头巾,各种形式的头饰所承载的丰富意义在信众中引发的狂热持续了几个世纪。

就连食物所代表的精神意义也可能远超其营养价值,比如复活节彩蛋象征新的生命与基督复活,犹太人在逾越节吃的苦菜和无酵饼,纪念的则是他们在埃及所受的奴役以及神将他们救出埃及。在这个世界上,几乎任何一道菜都有某种象征意义。比如在新年,虔诚的犹太人会吃蜂蜜,这样才会有甜蜜的一年;吃鱼头,才会像鱼一样多子多孙而且勇敢前进;吃石榴,让善行如石榴籽般繁荣兴盛。

政治上也会利用各种仪式。几千年来,王冠、王座和令牌代表着王国和帝国,许多残酷的战争就是为了争夺“王位”或“王冠”,让几百万人为之丧命。皇家宫廷发展出各种极度详密的规则礼节,与最细致讲究的宗教仪式不相上下。而讲到军事,纪律和仪式的关系密不可分,从古罗马到如今,士兵花上无数小时,练习着行进,敬礼,把靴子擦得锃亮。拿破仑有句名言,说他只要用一个勋章,就能让士兵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

而讲到仪式的重要性,或许最懂这件事的就是孔子了。对孔子来说,尊礼是社会和谐、政治稳定的关键。诸如《礼记》《周礼》《仪礼》等儒家经典,记载了各种国事场合需要怎样的仪式,甚至连礼器的数量、乐器的种类、礼服的颜色,诸多规范巨细无遗。而每当国家遭遇危机,儒家很快就会认为必定是哪里失了礼,就好像在打了一场败仗之后,长官认为败因在于士兵没有把靴子擦干净。

在现代西方,儒家对礼仪的执迷往往被认为是浅薄的和过时的,但事实上,由此或许正可看出孔子对人性有着怎样深刻和永恒的理解。儒家之所以能够从中国流传到韩国、越南和日本,并且形成源远流长的社会和政治结构,或许并非偶然。如果想知道生命的终极真相,礼仪和仪式会是个巨大的障碍。但如果你想知道的是如何达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就像孔子那样),真相往往只是一种负担,而礼仪和仪式反而是你最好的伙伴。

这件事情就算到了21世纪,重要性还是像在古代中国一样重要。就算到了现代工业世界,种种咒语的力量仍然很强大。就算到了2018年,还是有很多人认为两根木棍钉在一起就成了上帝,墙上一张五颜六色的海报就成了革命,而在风中飘扬的一块布就成了国家。你当然不可能看到或听到法国,因为法国只存在于人的想象当中,但你确实可以看到三色旗,听到《马赛曲》。于是,靠着挥舞国旗,咏唱国歌,国家就从一个抽象的故事变得现实且一触可及。

几千年前,虔诚的印度教教徒会用宝贵的马献祭;而今天,印度人会制作昂贵的国旗。印度国旗在当地被称为“Tiranga”(三色旗),由橙、白、绿三色条纹组成。印度2002年的《国旗法》规定,印度国旗“代表着印度人民的希望和愿望,是国家自豪的象征。在过去50年,包括武装部队在内的一些人,曾无畏地牺牲性命,让三色旗继续光荣地飘扬”。《国旗法》接着引用印度第二任总统拉达克里希南(SarvepalliRadhakrishnan)的话解释道:

橙色代表献身与无私,我们的领导人必须不受物质利益诱惑,献身于工作;中间的白色代表光明,是指引我们行为的真理之路;绿色代表我们与土地的关系,也是与所有生命赖以为生的植物生命的关系。白色条纹的中间,则有阿育王时代的法轮。所有在这个旗下工作的人,都应以真理与道德作为最高指导原则。注释标题http:pib.nic.infeaturefeyr2002fapr2002f030420021.html.

2017年,民族主义的印度政府在印巴边界的阿塔里(Attari)升起全世界最大的国旗,但想激发的情感不是献身,也不是无私,而是巴基斯坦的嫉妒。这面三色旗长36米、宽24米,飘扬在一根高110米的旗杆上(不知道弗洛伊德会有何感想)。就算是从巴基斯坦的大城市拉合尔(Lahore),也能看到这面国旗。但很不幸,强风一次又一次把这面国旗撕裂,而为了国家的骄傲,又得一次又一次地缝合,这给印度纳税人造成了庞大的负担。究竟为什么,印度政府要把资源拿来升起巨大的国旗,而不是在德里的贫民窟建造污水处理系统?原因就在于这面国旗可以让印度变得“真实”,而这是污水处理系统做不到的。

而且事实上,正是因为国旗所费不赀,反而让仪式更加有效。在所有的仪式中,献祭是最有力的一种,因为虽然世事百态,但痛苦这种感觉最为真实,无法忽视,不容怀疑。想让别人相信某个虚构的故事,就要引诱他们先为此做出牺牲。等到你因为某个故事而承受了痛苦,通常就足以让你相信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如果你之所以禁食,是因为上帝命令你这么做,那么这种再实际不过的饥饿感,会比任何雕像或画像更能让你感觉到上帝的存在。如果你为国征战而失去双腿,残肢和轮椅会比任何诗词或国歌更令你觉得国家是真实的。先别讲那么伟大的事,就算你只是决定选购某种质量较低的本国商品,而非质量较高的进口商品,也算得上是种小小的牺牲,让你在超市里感觉到自己的国家真是无比真实。

当然,这是一种逻辑谬误。就算你因为信仰上帝或相信国家的概念而受苦,并不能证明就真有上帝或真有国家。或许你只是因为自己太轻信谣言,所以得付出代价?但大多数人并不喜欢承认自己是傻瓜。所以,他们为某种信念牺牲越多,这种信念就会越强烈。这正是牺牲献祭这件事神奇的魔力。主持献祭的神职人员想让我们臣服于神威之下,并不需要给我们什么(无论是雨水、金钱,还是胜利),反而要从我们这里取走一些东西。只要我们被说服并做出某些痛苦的牺牲,我们就会被困在这个概念里。

牺牲的概念也适用于商业世界。就算你只花一万多块钱就买到一台二手的菲亚特汽车,可能还是会一直向身边的人抱怨这辆二手车问题多多。但如果你是花了好几百万买下一辆全新的法拉利,肯定会对车赞誉有加、四处宣扬,并不见得是真的因为车好,而是因为已经花了那么多钱,必须相信这是全世界最棒的车才行。就算是在爱情里,不管是罗密欧还是有着烦恼的少年维特,都知道如果没有牺牲就不是真爱。牺牲除了能让爱人相信你有多真情,还能让你自己相信自己真的在恋爱。你认为女性为什么想要对方为自己戴上钻戒?对方一旦做出如此巨大的经济牺牲,就得说服自己,这一切一定有价值、有意义。

“牺牲自我”这件事不仅对烈士有说服力,就连对旁观者也极具说服力。要不是有那些烈士和殉道者,大概没有多少神明、国家或革命能够得以维系。如果你打算质疑某个宗教戏码、民族主义神话或革命传奇,立刻就会招来责骂:“那么多值得尊敬的殉道者为此献出了生命!你敢说他们的死都没有意义?你以为这些英雄都是笨蛋吗?”

对于什叶派穆斯林来说,最重要的节日是阿舒拉节(Ashura);当时是“希吉拉”(Hijrah)事件后的58年、穆哈拉姆月(Muharram)的第10天,也就是公历680年的10月10日。那天在伊拉克的卡尔巴拉(Karbala),邪恶篡位者叶齐德(Yazid)手下的士兵残杀了先知穆罕默德的外孙侯赛因·本·阿里(HusaynibnAli)等一行人。对于什叶派来说,侯赛因的殉难从此象征着善恶之间、正义与压迫之间永恒的争斗。正如基督徒会一再重演钉十字架的情节,模仿基督的殉难;什叶派也会一再上演阿舒拉节的情节,模仿侯赛因的殉难。在卡尔巴拉,侯赛因殉难处建了一个圣坛,每年都有数百万什叶派教徒前来。而在阿舒拉节当天,全球什叶派教徒都有哀悼仪式,有些时候还会用尖锐的武器鞭打或割伤自己。

然而,阿舒拉节的重要性并不局限于特定地点,也不局限于特定时间。伊朗前最高领导人霍梅尼(AyatollahRuhollahKhamenei)和许多什叶派领导人,都曾一再告诉追随者:“每天都是阿舒拉节,每地都是卡尔巴拉。”于是,侯赛因在卡尔巴拉的殉难开始让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任何事情都有了意义,即使再平凡无奇的决定,也可能会影响善恶在这个宇宙间的这场大争斗。如果你竟敢质疑这个故事,就会有人立刻提醒你在卡尔巴拉的事;至于去怀疑或嘲笑侯赛因的殉难,大概会是你能犯下的最严重的罪行。

又或者,如果烈士难寻、信众不愿牺牲自己,主持献祭的神职人员也可以接受让他们牺牲别人。譬如,你可以把一个人献给充满复仇之心的巴力(Ba’al)神;可以把一个异端分子绑在柱上点燃,以荣耀耶稣;把一个淫妇处死,因为这是神的旨意。一旦你这么做,牺牲献祭这件事所发挥的魔力会稍有不同。先前,如果你因某个故事之名给自己造成痛苦,你的选择是:“我要么相信这个故事是真的,要么就是个容易受骗的傻瓜。”但如果你是因某个故事之名给别人造成痛苦,你的选择则是:“我要么相信这个故事是真的,要么就是个残忍无情的坏蛋。”而因为我们既不想承认自己是傻瓜,也不想承认自己是坏蛋,只好相信这个故事是真的。

1839年3月,在伊朗的马什哈德(Mashhad)市,一位犹太妇女患了皮肤病,一个江湖医生告诉她,解方就是杀一条狗,再用狗血洗手。马什哈德是个神圣的什叶派城市,而不巧那位妇女就是在神圣的阿舒拉节进行这项吓人的治疗。有些什叶派教徒看到了,相信(或声称相信)这位妇女之所以杀了这条狗,是在嘲讽卡尔巴拉殉难。发生这种令人难以想象的亵渎行径,消息很快传遍了马什哈德的大街小巷。在当地伊玛目的怂恿下,一群愤怒的暴徒冲入犹太区,焚烧犹太会堂,当场屠杀36名犹太人。至于所有幸存的马什哈德犹太人,只有两种选择:立刻改信伊斯兰教,或是被杀。虽然发生此等可耻之事,但是几乎无损马什哈德作为“伊朗圣城”的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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