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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骊嫘时,完全是按着礼制来的。
骊嫘深感佩服。
这年头居然还有这么讲究的人。
难怪不喜欢辛筝。
辛筝那可是个为了方便能吃贱者食的麦,穿粗布短褐的奇葩。
一个讲究得过头,一个完全不讲究,互相看不顺眼才正常。
不过,这两位之间有点不一样,是王孙诵对辛筝单方面的不喜欢,而辛筝,她对王孙诵完全没有情绪,有用的时候就想起来,用不上的时候就忘脑后。
虽如此,骊嫘仍旧抱着能说服王孙诵的信心,对于上位者而言,个人喜好怎能影响利益?
这种信心没几句话的时间便开始倾塌。
王孙诵表示,结盟可以,但辛筝得将抢走的逃奴都还给原来的城邑。
骊嫘:“....”
可辛筝就是不想还逃奴才找人结盟。
骊嫘默然须臾,觉得自己得和王孙诵好好聊聊,至少得弄清楚王孙诵想得什么,直觉这位大概率和辛筝一样是个不从众的奇葩,对付之前那些人的说法对王孙诵没用。
骊嫘斟酌了片刻,对王孙诵说:“辛子并未抢别人的奴隶,那些奴隶都是自己跑到辛子执掌的城邑的,辛子只是收留了他们,让他们能生存下去,他们在辛子的城邑生活得很好。”
骊嫘觉得自己没说谎。
虽然为了管理方便,辛筝搞的是严苛的军事化管理,所有人实行配给制,除了婴孩,不准任何人闲着,不干活就没吃的。但对于奴隶而言,的确是很美好的生活,能吃饱,隔几日还能吃点肉,并且辛筝颁布法律给了他们人的身份,谁也不能随意杀死他们,杀他们是犯法,要偿命。
王孙诵道:“但他们是有主人的,辛子收留后理应归还。”
骊嫘道:“他们并不愿意。”
王孙诵闻言恼怒:“是辛子不愿吧?”
辛筝的确不愿意,但奴隶们本人也比辛筝更不愿意。
骊嫘问王孙诵:“不知王孙可知逃奴为何要逃跑?甚至杀了主人也要跑?”
王孙诵露出了茫然委屈之色。“我不知。”
王孙诵的确很茫然,也很委屈。
他知道奴隶吃不饱疲惫劳作,过得很辛苦,他也很同情,会分给奴隶一些粟麦,觉得奴隶主应该善待一下奴隶。
但他并不认可奴隶的逃跑行径,有什么不满为什么不能和主人好好谈谈?
好吧,你跑了也就罢了,竟然还丧心病狂的杀死主人,太过分了。
难道看不到失去孩子的老父母,失去父母的幼童的哭泣吗?
他的城邑也有奴隶逃跑,他有一个认识的人,那是一位品性高洁的君子,乐善好施,素有贤名,却被奴隶给杀了。
城邑公中的奴隶也有逃跑的,明明他来了以后对公中的奴隶都很好。
这种时候辛筝这个始作俑者派遣使者过来,王孙诵还能保持礼貌的招待,不可谓不有素质。
骊嫘三言两语套出了怎么回事,一时无言。
她相信王绝对不会把唯一的孙子给养成这般模样。
身为王,没那么多风花雪月与含饴弄孙的时间,帝国的公文案牍足够累死他了,能隔个三五天检查一下孩子的功课,说两句话都已是不易。
这也是诸侯们的常态,再喜欢一个孩子,都无法做到长久的陪伴,能做的不过是安排可靠的人照顾孩子。
别说什么龙生龙,老鼠的孩子生来会打洞。
她从辛筝给那些孤儿的教材里看到过一篇文章:有人将一只鹰的幼崽当鸡养,然后那只鹰被养成了鸡,终其一生都不会飞。有人将鸡当鹰养,每天从不同的高度往下扔,最后,那只鸡学会了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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