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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500万,就是再加100万,只要能拿下这颗地黄莲精,都是值得的,却没想到……
“既然老人家你已经决定卖给谁了,那孙念慈也就不勉强了!”
年轻人想了想,如是道,坦然的很,不是说假话。
李民浩又多看了年轻人一眼。
原来他叫孙念慈?
念慈,是古代对对方亲属中母亲的一种称呼,《尚书?大禹谟》有云:“帝念,念慈在慈”,现在多指“心中不忘慈悲,心中念着慈悲。”
这么女性化的名字,而且还长得这么可爱,是个女生!
实锤了!
肤色白嫩,嘴巴小巧,鼻子圆润,尤其是她的眼睛格外的漂亮,所以在把人的视线拉过来后,又给人惊艳般的感觉。
一个人的衣服可以欺骗人,手表可以欺骗人,表情可以欺骗人……但是她的眼神不会骗人。
是不是真名呢?李民浩思考了一瞬,也就不多想了,反正,这个年轻人实在是太奇怪了。
李民浩确定,对方是看出了这颗‘大蘑菇’是地黄莲精,但又这么轻易的放弃了……
“那个啥,我们握握手吧!好不容易遇到一颗地黄莲精,却不属于我的,太可惜,我很不爽。”下一秒,突兀的,年轻人看向李民浩。
年轻人说话的时候,明显的有些俏皮的感觉。
这样的下意识的神态,让李民浩更加确定对方是一个女子。
恩,多数是女扮男装的,但装扮的水平还不错,如果不仔细观察,不太能确定。
另外,李民浩无语的很,怎么听不懂眼前这个年轻人的意思?前言不搭后语!
不爽?握手?这都什么对什么啊!
因为不爽?所以握手?
李民浩真理解不了年轻人的意思。
不过,李民浩对他倒是没什么恶感,就凭他认出地黄莲精,却没有一定要得到,足以说明这个人的品质还可以。
所以,握握手,还是可以的。
在李民浩的眼中,握手一般都是友好的表示。
下一秒,李民浩的脸上带着和煦的笑容,伸出手。
孙念慈则是快速伸手和李民浩握在一起,像是一对久未见面的亲密朋友。
转眼。
在孙念慈似笑非笑的表情下,李民浩终于明白了他口中的‘我们握握手吧!我很不爽!’的意思。
因为。
握手在一起的刹那间,李民浩感受到了一股力量。
恩!
孙念慈的力量不小,绝对比一些大力士还要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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