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百四十二章
他愣得太久,胡荽终于发觉不对了。她左右手各抓一个青团,问:“你不会是没钱吧?”她无心一句话,倒是问出了店小二同样的疑惑。若不是看这几个人气度非凡,只怕他这一刻早就变脸了。
嘲风摸了摸浑身上下,他本是从军中返回,又一路杀出魔界,身上竟然真的身无分文。
他吃惊地看看青葵,青葵忍着笑,摘下耳边一对东珠递到小二手上:“我们出来得匆忙,身上并无银钱。这对东珠就暂时押在店里,得空再来赎回。”
小二再看看嘲风,眼里顿时就有了几分鄙夷:“你们这些富家公子,就喜欢带着人家姑娘私奔。又吃不得苦,身上还半个子也没有。最后还得姑娘当首饰养活。看吧,要不了多久,你就得撇下人家姑娘,自己个儿回家。”
我、这!!嘲风生平第一次被一个店小二教训,偏偏还一句话说不出来。
胡荽摇摇头:“唉,我们族长说得对,果然魔界男子都是渣渣。”
蛮蛮深以为然:“幸好我们家昙昙没有去魔族。”
那边,店小二又向嘲风心窝上捅了一刀:“那个……姑娘,这对东珠虽然品相不错,但缤纷馆不是一般的地儿。这可住不了多久啊。我劝你们啊,明天就搬出去吧。您好好找个营生,擦亮眼睛看看,有些男人啊,嘿,靠不住。”
嘲风脸已经黑成了锅底。青葵赔着笑脸应了两声,这才回身拉住他:“你别跟他一般计较。他在这样的地方,想必见多了负心汉。难免多想。”
嘲风还没说话,旁边蛮蛮就说:“你不用担心他报复小二啦。以本鸟的智慧来看,他现在冲上去,说不定连这个店小二都打不赢。不然你以为他会忍到现在?”
青葵看看蛮蛮,又看看嘲风,捂着嘴仍忍不住笑出声来。
嘲风是真的待不下去了,再说下去,他早晚被这鸟给挤兑死。他推门出来,房间之外的缤纷馆,万丈红尘扑面而来。
无数莺莺燕燕半挽半倚着自己的恩客,语笑阑珊。以往只能见风月的三殿下,平生第一次见到了众生苦乐。身无分文,毫无战力,要怎么才能养得起自己的女人?
这个问题,竟然比杀出魔界更伤脑筋。
夜昙扶着玄商君回来的时候,老远就看见嘲风木头桩子一样站在三楼。他手扶栏杆,望着舞台发呆。那绝不是欣赏美人的神情。
夜昙很是稀奇,问:“你又怎么了?”
嘲风像是被烈日晒卷了边,蔫蔫地答:“我在想如何养家糊口。”
夜昙切了一声:“一个二个都古古怪怪的。养家糊口不难的,你先过来帮我把他扶进去。”
嘲风这才发现腰都直不起来的玄商君,他一脸狐疑:“你的腰怎么了?”
玄商君怎么肯答?他说:“我自己可以走。”说罢,强撑着剧痛回了房间。夜昙当然也只能跟上去。嘲风没跟进去,独自一个人思考着人间难题:“本座到底要如何才能养活娇妻呢?”
他话音刚落,一个女人满脸堆笑地凑过来:“听说,公子正在为银钱发愁啊。”
嘲风瞟了一眼,见是缤纷馆的老鸨子。他问:“你有办法?”
老鸨子将他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越看越满意,说:“像公子这等品貌的男子,怎么可能为银子发愁呢?”她声音也像是涂满了脂粉,甜到发腻,“实不相瞒,我这儿有的是挥金如土的女妖。只要公子放得开,那还不是日进斗金?”
说着话,她伸手在嘲风腰间不轻不重地一掐。
……
玄商君刚回到房间里,缤纷楼就来人,直接将他们赶了出去。
——因为嘲风一脚把老鸨子踹下了楼。
……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陆瑶,医学天才,一朝穿越,成为耳不能听的孤女。脑海里那些叽叽喳喳的声音是怎么回事?原来她可以听到别人的心声,这金手指还不错!穿越第一天,婶婶将她嫁给村里的无赖,且看她如何修理人,谁答应的谁嫁!门前捡了一个流浪汉,众人劝她别管闲事!本着医生的天性,陆瑶不忍见死不救,毅然决然带回家。从此,这个男人,宠她,护她,做她行走的耳朵。陆瑶表示,捡了个男人真不亏。男人木着脸纠正是相公。...
一场空难,她成了孤儿,他也是,但却是她父亲导致的。八岁的她被大十岁的他带回穆家,本以为那是他的善意,没想到,他是来讨债的。十年间,她一直以为他恨她,他的温柔可以给世间万物,唯独不会给她他不允许她叫他哥,她只能叫他名字,穆霆琛,穆霆琛,一遍遍,根深蒂固...
丧尸爆发,人类绝境来临,地球磁场瞬变,一切回归最初,回到原始。末世,我来了。...
十多年的暗恋,只因那一晚成为了幻影。被迫流产,她恨他入骨。多年之后,再次相遇,他已有儿子。她原以为他要的,从来都不是她肚子里的那个但谁能告诉她,这个小奶包为什么会粘着她不放?妈咪老婆...
曹操天下英雄,惟阁下与操尔!飞羽天下英雄就我一个,你不算英雄。刘备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飞羽不穿衣服是要给抓的。孙权生子当如孙仲谋。飞羽说明你就是个儿子辈的。这是一个人,坑遍一个三国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