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百五十二章 我很喜欢(第1页)

王思懿看向曲谱上面的歌曲默认不语,眼里泛着泪花。

这首歌,她真的,好喜欢啊。李长乐总是这样,每次给自己写的歌总这么能够戳中自己的内心,这个人应该是上天派来保护自己的吧。

“这首歌,我很喜欢。”王思懿轻声说道,这句话她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但是不妨碍她要再说一次,以后可能也还会说很多次。

李长乐抬起手摸了摸王思懿额前的一缕发丝,然后捋到了她的耳后:“你喜欢就好了,不管是最勇的王思懿,还是最咸鱼的王思懿,都是我最喜欢的王思懿。”

王思懿听到这话,顿时就觉得自己的眼睛好像更湿润了,直接揽住了李长乐脖子,抬起头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吻我.......”

这种要求李长乐自然不可能会拒绝,李长乐直接低下头用行动回复了王思懿。就是在两个人嘴唇相互缠绵的时候,李长乐的脸颊感觉有一滴一滴温暖的湿润。

李长乐睁开眼,看向王思懿,发现王思懿在流眼泪,用手帮王思懿擦了擦眼角的泪滴,有些紧张的问了一句:“怎么了呢?”

王思懿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听到李长乐那一句都是他最喜欢的王思懿,就是很想哭,控制不住自己的感觉,明明自己就很开心的啊。

王思懿一边流着眼泪一边甜甜的笑着说:“我没有事啊,就是很开心,开心到流眼泪了。”

王思懿头往上仰了仰,然后手指擦擦眼角的泪水,就是就是有些止不住,王思懿也干脆不管了,直接再次揽住李长乐的脖子,主动a了上去。

这是喜悦的泪水,既然它喜欢流,那就多流点吧,最好顺带着把悲伤的那一份泪水也给流干,这样自己的人生就不会再有悲伤了。

..........

两人这会正在练习唱勇这首歌,这首歌地球上是由杨千嬅演唱的,从曲风和声线上来说,跟王思懿的风格差别还是蛮大的。

所以李长乐听着王思懿唱这首歌的时候,总感觉怪怪的,王思懿的声音偏空灵,很难把杨千嬅的那种坚决给拿捏住。

“我也不是大无畏,我也不是不怕死,但是在浪漫热吻之前,如何险要悬崖绝岭.......”

“不行不行,你这样唱的太甜了,这首歌不是这么唱的,要唱的坚决一点........”

李长乐写这首歌的时候只觉得很适合拿来形容王思懿,但是没有完全考虑到曲风搭配的问题,所以就有些尬住了。

王思懿也有些气馁,看了看曲谱的歌词,觉得有些烦恼。正如她之前所说的,自己天赋虽然高,但是音域不够宽广。

这就决定了不是所有歌都适合自己唱,就风格的多样性来说,就连苏燕萦,都比她兼容性更好。

但是王思懿有些不甘心,这首歌,不管如何,她是一定要唱的,因为这就是自己的一个真实的心理历程啊。

遇见这首歌是相遇,是对未来的期待,是未来式,是充满希望的。

热门小说推荐
我曾赠你以时光

我曾赠你以时光

作者紫风琳的经典小说我曾赠你以时光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我曾赠你以时光三年前,一个是恶霸千金,一个是三好学生,小子,我看上你了,我们交往吧!神经病!三年后,一个变冷酷BOSS,一个成贫困少女,甄总,你到底要干嘛?苏小姐不是最喜欢打赌?我也想赌一赌,看你会不会真的爱上我!...

你是我的小甜蜜

你是我的小甜蜜

你是我的小甜蜜他不是爱好男人吗?为么对她又摸又亲,很别扭的好不好?生怕伤了他的自尊,她说话极其小心其实男人爱男人谁跟你说我爱男人?他不顾形象地咆哮。哎,一说这个他就不淡定了吧。其实真爱是不分种族不分性别的,我能理解你。他忽然邪恶一笑,过来白痴,让你看看什么是真正的男人!...

我的黑客人生

我的黑客人生

在社会中有这么一个群体,他们行走于黑暗,服务于光明,他们隐匿神遁,无处不在,他们是黑客,足不出户便能改变整个世界...

冰龙器魂

冰龙器魂

因本属于外门弟子的李夜雨偷学夜家堡绝技十三式而被驱逐出家族,但李夜雨不忘师徒情分,回族清理叛逆。后与青梅竹马的女朋友双双跳崖殉情,却可悲的被一道闪电劈穿越了。来到这个灵气异常充沛的异界,李夜雨又该掀起这异界大陆的腥风血雨?又如何能重试旧爱,笑傲巅峰!...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