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呃……”庞倩挠挠头发,“你可以做家教嘛!一对一辅导那种,我妈以前想给我请个家教,一堂课两小时,能赚五十块钱呢……”
“别扯开话题。”顾铭夕右脚夹着一支笔去敲了下庞倩的腿,“过来,我继续给你讲。”
庞倩见他那么认真,也收起了自己嘻嘻哈哈的态度。其实,她并不反感学习,只是从小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态度,喜欢临阵磨枪,投机取巧,还不爱去向老师提问题。
而顾铭夕是一个从来都不会不耐烦的老师,他非常认真仔细地帮着庞倩讲题,一遍又一遍。庞倩没听懂,会对着他撒娇:“哎呀我真的没听懂,你再给我讲一遍嘛。”
庞倩并没有意识到,顾铭夕是不是有自己的作业要做,他的作业比她只多不少。但是当时的庞倩真的没有想到,大概是因为顾铭夕看起来太从容不迫了。
从晚上七点到九点,整整两个小时的时间,庞倩觉得效率要胜过在学校里的一整天。当顾铭夕说“今天就到此为止吧”时,庞倩居然有一种“啊,这就结束了?”的感觉。
顾铭夕脚趾放下笔,站起来在房里走了两个来回,他扭着自己的腰,又压了压腿,抬起右脚晃了几下,软软的毛衣袖子就在身边晃来晃去。
庞倩正在收拾自己的书包,看到他的样子,问:“你是不是很累啊?”
顾铭夕看看她,没有隐瞒:“嗯,一天下来,写字的时间太多了,腰有点酸,脚也痛,大腿上的肌肉都有些麻。”
庞倩问:“你最近有没有抽筋过啊?”
他沉默了一会儿,还是承认了:“有过几次,写了几小时字,腿就抽筋了。”
这是很难避免的事,从小到大,他的腿和脚不知抽筋过多少回了。庞倩站起来就把顾铭夕往床边推:“你坐下,我帮你拍拍腿。”
顾铭夕有些不自在:“不用了吧,我现在没事啊。”
“我就帮你放松一下肌肉,你坐下。”她按着顾铭夕的肩,让他坐在床上。
庞倩蹲在他面前,双手就拍起了顾铭夕的腿,先拍右腿,从大腿拍到小腿,再往上拍。她用的力度不小,不然就没有效果。拍完右腿,她又拍左腿,两条腿都拍完,庞倩抓住了顾铭夕的右脚,帮他把脚背往上按,甚至还抓着他的脚趾,帮他活动放松。
顾铭夕一直低头看着她,声音低低地说:“你别抓我脚趾头啊,脏的。”
“不脏啊。”庞倩低着头看他的脚,“只是,顾铭夕,你脚上都有老茧了,以前都没有的。”
红晕爬上了他的脸颊,他不吭声了。
庞倩帮他放松完腿部肌肉后,又说:“你脚趾甲挺长了,我帮你剪一下。”
顾铭夕:“……”
她真的找出指甲钳帮他剪了脚趾甲,两个人面对面坐着,顾铭夕的脚搁在庞倩的大腿上,她低着头,左手抓着脚趾,右手仔细地帮他剪着。
顾铭夕一直看着她低垂的脸,还有那两副长长的睫毛。除了李涵,只有庞倩替他剪过脚趾甲,这在别人看来应该是挺奇怪的一件事,但是庞倩从来都做得很自然。
一边剪,她还一边说:“好久没给你剪趾甲了,你的脚变得好大呀。”
剪完脚趾甲,庞倩又从自己包里掏出一支护手霜,挤了一点帮顾铭夕的双脚抹匀、搓热,她笑嘻嘻地说:“你今年没有长冻疮耶。”完了以后,她居然还低头嗅了一下,“唔……好香。”
顾铭夕的脸早就变成熟透的番茄了,见她终于搞定,他忙不迭地把两只脚放下了地。
离开前,庞倩说:“以后,我每天都帮你拍拍腿,也可以帮你按按腰,反正这屋里就咱们俩人,你也不用不好意思,哪里不舒服就和我说好了。”
顾铭夕点点头:“嗯。”
元旦前,迎新年文艺汇演在区大礼堂举行。顾铭夕和肖郁静坐在一起,肖郁静提着她的小提琴盒,还有一袋子演出服,她四下看看,对顾铭夕说:“一会儿,你陪我去后台好吗?帮我看一下东西。”
她在班里没有要好的同性朋友,明明蒋之雅和其他几个同学也要表演合唱,肖郁静也没想要找她们帮忙。
顾铭夕心里一动,点头:“好啊。”
他陪着肖郁静去了后台,谢益已经在那里了,手里拎着一套黑色的西服,看到肖郁静时,那眼神简直能用苦大仇深来形容。
肖郁静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就对顾铭夕说:“我去换个衣服,你帮我看着我的琴,谢谢。”
他是入赘几年的上门女婿,人人都瞧不起他,但是谁又知道他是狂枭阁阁主?终于,有一天,他摊牌了。...
你是不是瞧不起我?还是你根本不行?目光落在牛郎的身下,她嘲讽道。牛郎被刺激到了,行不行试一下不就知道了。男友背着她跟妹妹在床上鬼混,一气之下砸破了男友的脑袋,直接分手。伤心欲绝的她跑去酒吧买醉,勾搭上一个极其冷酷又帅气的牛郎先生,花了三千块买了他一夜。后来才知他是公司的总裁,同时还是前男友的叔叔。他逼近她,眼里闪着阴森的暗芒,怎么,不认识我了?她缩在角落,你怎么会在这里?你跟踪我?他捏起她的下巴,三千块就想买我,你也太瞧得起我了。...
...
...
重生於康熙末年作者雁九完结 内容简介 一梦醒来,面对三百年前的江宁织造曹府。 康熙渐老,大变将生九龙张目,蓄势待起。 不知几家繁华似锦,几家大厦将倾,江南曹家盛极而衰。 为了亲人,为了自己,重生的曹顒认真地生活着 第一卷世家子 楔子 「早说了天热,学堂那边先停停,偏偏的让老爷扭着...
一种能力,能随意变化容貌,你会做什么?开家举世无双的美容中心?还是变化着容貌肆无忌惮地想干自己以前不敢干的事情?一种能力,能令你不惧刀枪,你会做什么?天真般成为守护这座城市的守护神?还是愣头青似得率领着一干兄弟成为地下皇帝?拥有控制细胞能力的郑东,会怎么利用这种能力令他在都市混得风生水起,纵横花丛?PS新书需要每一位读者的支持,拜托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