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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
永忠
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
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
【作者简介】
永忠(1735—1793),姓爱新觉罗,字良甫,号臞仙、蕖仙、延芬居士。康熙十四子胤之孙、多罗贝勒弘明之子。胤在政治斗争中失败,遭雍正禁锢,直到乾隆时才释放。弘明也终身不得一实职。他给几个儿子每人一套棕衣、帽、拂,要他们远避名利之场,保全身首。永忠于是自号栟榈道人。一度任宗学总管、满洲右翼近支第四族教长,甚至封授辅国将军,但他人生观消极,接近佛教。能诗、工书、善画,与敦敏、敦诚兄弟很熟,以未结识曹雪芹为憾。有《延芬室集》。《燕京学报》第12期(1932)载有侯堮《觉罗诗人永忠年谱》。
【评说】
永忠吊雪芹三绝句,诗本身固然出色,但更重要的还是它有极大的史料价值。比如有人认为《红楼梦》究竟为何人所著,没有定论,甚至将小说开卷所虚拟的石头记其经历故事的“荒唐言”当成实话,以为曹雪芹只是一个在前人已有成稿的基础上“披阅”“增删”的加工者,从而在著作权上另立新说。而此诗极其重要的价值,首先是除脂评外,提供了铁证,无可辩驳地证明《红楼梦》的作者就是与永忠生活在同时代的曹雪芹。所以凡企图否定曹雪芹是小说作者的人,都竭力回避谈论永忠的这三首诗。你想,哪有深知底细的人会以如此巨大的热情去“吊”一位仅仅是小说的加工者?对一个仅做了增删工作的人可下“传神文笔足千秋”这样的重话吗?会深深地憾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而“哭”吗?这是不可思议的。
此题第二首说:“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语笑私。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宝黛之恋是小说的中心情节,这里明白无误地说它是雪芹“三寸柔毫”“写尽”的,而非“改成”的。我们不能视而不见。
其次,它可以看出《红楼梦》非作者自传,也不仅仅是写自己一家的兴衰,作者是广泛搜罗了许多贵族家庭的兴衰经历及当时社会方方面面的素材而重新构思创作的。所以其第三首说:“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正因为小说作者是“辛苦”地“用意搜”集素材基础上加以提炼、集中和典型化的,所以它才能使“同时不相识”的永忠,读来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仿佛是自家经历的往事,“都来眼底复心头”了。
此外,诗题中书名用《红楼梦》而不叫《石头记》,事关版本源流;以及提到“墨香”,和由此推知一批比雪芹年轻许多却热心于此书的小伙伴如敦氏兄弟、明琳、明义,包括在此诗上作批的瑶华道人(弘旿)等,都可从中引出雪芹在创作此书过程中先在内部流传的种种研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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