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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族最终迎来了末日。
巫即感慨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嫉妒的丑陋,生存的竞争罢了。”修无悲无喜的道。“怕被竞争者超过,就将竞争者给杀了,还有比这更能排除竞争对手的手段吗?”
巫即无言。
种族之间一直都是如此。
生存资源就那么多,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修为巫即粗略的讲了一番天人族的历史后便起身离开了,但祂留下的影响仍旧在。
祂用的毒并没有奔着杀人去,但也没有善意,身体不够强健的,比如年老体衰的老人与体质不够强大的孩子,闻香后只有马上死和过会死的区别。
身体强健的倒是死不了,但十巫被救以后被告知虽然命是救回来了,但元气大伤,以后免不了体弱与影响寿命。
十个人里顿时有九个达成一致缉拿追杀修,生死不论,赏格十万金。
唯一一个脱离队伍的是巫即,被救回来后马上抓笔记起了天人族的历史,让来探望他的巫子好甚为佩服。
没记错的话,巫彭说巫即虽然实力很强大,是第四境的武者,虽然真打起来,巫即大概率连第二重境界的武者都打不过,历任巫即十个至少九个如此,心境修为很强大,习武也很出类拔萃,就是不能上手实战。
不过不能打,但第四重的境界也并非完全没好处,巫即寿命很长,今岁已一百九十三岁了。
本来就多少元气了,再被毒给戕害一番,巫彭明确表示:没救了,放弃吧。
结果,在别人为这人将亡难过时,当事人完全没在意。
巫即看着自己写在缣帛上的文字忽道:“不对。”
巫子好不解。“什么不对?”
“哪里都不对。”巫即拧眉。“他的描述里,虽然没直接说大陆有多大,但按我的推算,要符合他说的历史,天人族生活的大陆至少得比元洲大三四倍,但一片陆地不可能全都是有人居住的地方,因而实际上只会更大。”
“说不定天人族不是元洲的生物呢。”巫子好道。“元洲不是一直都有流传,大地上有十洲吗?或许说的是另一片大陆。”
“那也太大了。”巫即道。
“我们有谁知道这个世界究竟有多大呢?”巫子好问。
巫即无法反驳。
“还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他提到了很多种族,但,没有人族,而那些种族,很多我都没听过。”
“人族是元洲的生物,并非全世界都有。”巫子好觉得能理解。
“还有,天人族,发展得太快了,太有效率了。”巫即道。“效率得不合理。”
巫子好没听明白。“你怎么听出来天人族发展得不合理的?”
“他说,天人族曾经用了三年的时间修建了一座能容纳四十余万人的都城。”巫即道。“他的描述,还有这些文字给我的感觉,仿佛天人族是今天决定要修一座都城,第二天便开干了,然后三年便修好了。”
巫子好也觉得不对劲了。
哪怕是帝国王权最鼎盛的时候也做不到这么效率,哪怕是不惜人力不计人命也做不到,很快天人族的人口不多,显然不可能拿人命去堆什么血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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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族,一个木秀于林而风必摧之的悲剧。
它发展得太快了,唯一限制它统一所有种族的因素就是人口,不趁着它人口壮大之前灭了它,百族终会臣服于它,而百族的君王们意识到了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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