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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威廉姆斯小姐:
您最近可好?
最近我在法国出差,有了一些可以拿来和同事一起游览巴黎这座古都的闲暇功夫,从圣母教堂门口经过,不知怎的,忽然想起了你的笑脸。
我记得你应当在这座教堂的修女学校里念过书,走在路上,时而能够看到抱着珠串小包的年轻姑娘从教堂里成群结队、莺莺燕燕地走进走出,就像是从莫奈的那幅《花园里的女人们》里走出来的一样,那些维纳斯垂怜的年轻脸蛋令我的同事们看花了眼,好在我早有了准备,毕竟在见过贝拉小姐以后,世界上可没有什么美丽的东西能够令人动心了,我相信,即便是在女校读书的时候,您也一定是巴黎街头最美丽的风景线。
巴黎是一座美丽的城市,我来过很多次,对这里的景致与风情都很熟悉了,熟悉到几乎丧失了兴趣,可在认识你之后,我竟然又重燃起了对它的好奇,究竟是怎样的一座城市才能诞生出你这样的人?
我为你挑选了一件新的丝巾,会随信一起送给你,哈哈,回想起那天我们相遇的瞬间,我端着咖啡走在街上,你从银行里挥舞着存根跑出来,就像童话故事里那些扑扇着翅膀的小仙子一样,尽管那杯美味的黑啤我只喝了一口,但那个味道对于见过你的我来说简直味同嚼蜡,我相信那就是命运送给我的礼物,能让我在异国他乡遇到这样一个仿若命中注定的美丽女孩。
其实那天惊惶失措的我并非我本来的模样,我和同行的同事们走散了,一不小心走入了一条从未涉足的小道,问路也没怎么问明白,只有你,贝拉小姐,尽管我打湿了你的衣衫,但你还是不计前嫌地帮我指引了方向,甚至愿意陪伴我详细地游览这座你已经踏足了无数遍的城市。
我相信那几条路你每天都在走,走得已经烦了,就像我如此抗拒出差一样,但是想必你也能够在同我游览的过程中见到不一样的景色,就像我从那天开始
我发誓,那是我这辈子过过最快乐也是最轻松的一天,以至于找到同事之后的第二天,他们看我写的报道时都在问我是不是恋爱了。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坠入了爱河,回到家里后,我想了很久,甚至在和主编争执的时候脱口而出一句“你爱我吗?”(不得不说,那场面真是尴尬极了,不过他为了缓解尴尬,竟然帮我把那篇敏感的报道给通过了,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贝拉小姐,说句实话,在上次去法国出差以前,我从没想过爱上某个人,和她一起走过熙攘的街道、拥挤的人潮、辽阔的原野或是逼仄的小巷,和她一起把时间消耗在一起下班买菜,在油烟中打趣的平凡中,让她冠以我的姓氏,成为我半边身子的拐杖,我会牵着她的手还是搂着她的肩膀呢?我会叫她亲爱的还是夫人呢?我会吻她还是拥抱她呢?
这些突如其来的想法令我沉醉又恐惧,我还以为我是个铁石心肠的人,我空洞的内心需要更伟大的事业去填补,我甚至为此放弃了钟爱的诗歌,和我尊敬的老师大吵了一架,我抛弃了海森堡大学的学历,告别了生我养我的特里尔,前往柏林一间最破烂的报社,成为了一名最底层的记者,我将贫穷、饥饿、犯罪、冲突、疾病、死亡等等等等他们不愿意看到的东西记录在一张张一文不名的草纸上,我丢下一切,因为在我心中除了飘荡在家乡上空的事业外,世界上并没有什么珍贵的东西——至少在遇见你之前,我都是这样认为的。
当我那天我在巴黎街头遇到你时,我仿佛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一个以女性的身份诞生在世上,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富足的、自由的国家中,受过良好教育,知事明理,同时又美丽动人的另一个我,不管我和你说什么,你总能表现出和那些庸人不同的一面——这一切都令我感到无比的新鲜沉迷,甚至是我采访那些位高权重的人时也无法获得的体验。
就像魔法一样。原谅我使用了这样一个不严谨的词汇,你就像故事中的魔女一样,用俯瞰的视野睥睨着世间的众人,以至于那段时间,我只要闭上眼睛,就能想起你对我说过的那些话。
我总是认为我的生命要像诗歌一样无拘无束,但我想,优秀的诗歌总得有些限制,不是吗?就像诗人也要遵纪守法,不能信口胡诹一样。
比如韵脚,比如结构,比如对仗,比如排比,比如渐进的情绪,比如贴切的意象,比如深刻的情境——它至少需要分行,如果一个疯子的胡言乱语和乱写乱画都能称之为诗歌,那么诗人和疯子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想爱情对于我来说,可能就是区分我的笔与疯子指头的标杆,就像在城市中生活的人拥有的一枚指南针,或许他能够凭借楼宇与街道的排布分清楚东南西北,但它却能够在怀疑或者迷失时为人指引确凿的方向,至少能够清楚,有人在家里等他。
此刻我正在旅馆中等待我的同事们一起返回德国,我是实在是太过焦急,才会在清单的背面写下这句话,字迹扭曲,语无伦次,我本想把那条丝巾寄给你就算了,但是实在难以按捺住心中的憧憬,我不想让这场有趣的邂逅草草划上句号,我想我们的故事还有更长久的未来。
在圣母教堂的脚下,那座高大的塔楼高悬在我的头顶,这里正是那段传奇的浪漫故事生发的地方,我不敢自诩痴情的卡西莫多,或许我更像是那个怯懦的流浪诗人格兰瓜尔,在举目无亲的孤寂中遇到了一个愿意向我伸出援手的美丽吉卜赛女郎——我生长在一个压抑的国家里,在明快的巴黎游荡时又走错到了陌生的地域,那种孤寂感包裹着我,灰色的头发在巴黎的街头格格不入,不正是那个闯入了乞丐王国的迷茫之人吗?
贝拉小姐,我真挚地祈祷能够享受到收获您回信的权利。
您忠诚的,
约纳斯·尼克劳斯
………………
“所以您最后给约纳斯回信了吗?”
纳尔逊一边帮助姨妈把收好的行李搬到轮渡公司的马车上,一边问道,这可能是他们在这栋他居住了十年的房子中的最后一面了。
这栋用玫瑰色的砖砌成的、窗户上有天竺葵、只是少了些鸽子飞过的屋子从今天起就要冷清下来了。
“回了,如果早知道他会拿着鸡毛当令箭,我一定不会回他,”贝拉吃吃笑着,看不出丝毫的怨怼,“我又有些后悔,纳尔,你知道我在信里写了什么吗?”
“义正言辞地怒斥了约纳斯轻浮的示爱?”
纳尔逊挑了挑眉毛,从木箱中挑出了约纳斯留下的仅剩半边的金丝眼镜,镜片上的裂痕如同蛛网一般,将贝拉口中的一封封情书黏合在一起,构成了他们相遇的故事。
“那是什么?”贝拉眯起眼睛望向纳尔逊手中的眼镜,表情又随之落寞下来,“我怎么把它放进去了,留在书桌上吧,以后如果约纳斯回来,总不至于连路都看不清。”
纳尔逊把眼镜揣进口袋,转过身,假装没有看到姨妈抹眼泪的小动作。
过了好一会儿,当纳尔逊开始搬第二箱行李时,贝拉的声音才缓缓传来,“我只写了一句话:圣母教堂没有女校。”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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