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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没有嘲笑陈虎那小人物作态,孙杰劝道:“这东西不值钱,没什么用处,以后我给你们弄更好的!”
孙杰显然小看了陈虎的决心,拿着瓶子,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作势要扔了好几次,可瓶子却被他死死的拽在手中。
赵大顶和梁五几人也都是这个样子,恋恋不舍的样子。
孙杰无奈,只好任由他们去了。
“行了,再往前走吧!前面就是西安府了,想想办法看能不能进去!对了,暂时将你们的武器和那两个箱子埋在附近的地里,不然的话,太引人注目了!先看看情况吧!”孙杰叮嘱了几句,开始往前走,陈虎几人按照孙杰的吩咐做完事之后,急忙跟在他的身后。
走了一阵,出现了几间半边盖的土房子。
这时陕西的特色建筑,陕西大地,尤其是关中这片区域,大部分民居,都是这样的半边房。
这种房子省材料,便宜。
其实,说到底,还是因为生产力不发达,百姓贫苦罢了。
太阳开始上升,扛着农具的百姓陆陆续续的走出了屋子。
这些百姓,基本上都是秦王家的佃户,种的土地都是秦王家的土地。
这些佃户困难吗?确实困难,几乎吃不饱肚子,一年到头也积攒不下几分钱财。
话又说回来,比那些自耕农却要好上不少。
这些佃户只需要给秦王府交租子就行,其他的一律不管。
而自耕农,每年要缴纳不少的赋税。
明末三大饷,几乎全都来自天下的自耕农。
秦王是皇亲国戚,整个天下都是他们老朱家的,哪里用交税?
明末财政破产,有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朝廷的蛀虫太多。
这些佃户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平时很少见到外人,现在孙杰这三人突兀的出现在这里,瞬间就引来了这些人的注意。
孙杰面露微笑,四齿微露,一脸和煦的朝着那些佃户走去:“诸位不要担心,我只是碰巧路过这里,不是贼人!”
要是其他人,或许这些佃户根本就不会给孙杰说这话的机会转身就跑。
孙杰,唇红齿白,仪容端庄,一身合体且大方的衣服,将他衬托的贵气十足。
这些佃户身上的衣服,就像是破抹布一样,一个个的满脸菜色,形如枯槁。
突然出现的孙杰,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
看脸的社会一直存在,一个人长得好看,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很吃香。
面善且俊俏的人,总会让人下意识的信服。
秦王之前派人来这里宣传过贼人的特点。
宣传的那些人说,贼人都是一些破落户,都是一些穷酸,一个个的骨瘦如柴,就像是活狼一样。就算他们攻破了某个县城,就算他们弄到了好的衣服,也是一股脑的穿在身上,根本就不会注意仪态。
也是,这个年头造反的人,基本上都是活不下去的人,但凡能活下去,又怎么会从贼呢?
“这人一看就是外乡人,最近匪事越来越厉害,这人莫不是匪人?”一个老汉扛着锄头,皱着眉头小声嘀咕。
“我看不像,人家说,那些匪人就像是活狼一样,我看这个小哥,不像是。
应该是哪家举人老爷家里的公子哥,匪人哪里有长得这么好看的人?”一个年轻人说道。
这些佃户聚在一起,议论纷纷,将孙杰晾在了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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