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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伤痕呈现的情况看,凶手制服被害人的过程很短暂。”明恕看向邢牧,“邢哥,是这样吧?”
邢牧说:“对。他们有过打斗,而死者的口腔与指甲里都没有凶手的皮肤组织、血液,这也说明,被害人很快就丧失了反抗能力。”
“被害人是名1米6以上的女性,体重是轻了些,不够强壮,不过人在遭遇危险时,能够爆发出巨大的能量,她会拼死挣扎,但凶手还是这么容易就将她按压在地。”明恕说:“凶手大概率是一名强壮的男性。如果我之前的判断没错,被害人是在自己家中遇害,那么凶手要么是她的家人,要么是她主动给凶手开了门……这个狗毛是什么?”
“死者的嘴唇、舌头已经被流浪狗咬掉,但我在尸体的口腔中发现了一戳白色的动物毛发。”邢牧说:“是在舌头断截的下方。经鉴定,这戳白色毛发是狗毛。”
易飞道:“口腔中怎么会有狗毛?”
“口腔中有狗毛倒是不奇怪,有人家中养了狗,喜欢狗,给狗洗澡,或者和狗玩耍时,狗毛都可能飞到嘴中。但被害人舌头下方的狗毛一共有21根,这不可能是不小心吃进去的。”邢牧说:“我觉得有可能是凶手故意放在被害人嘴里。”
“狗毛藏在舌头下……”明恕走出几步,转身,“这是凶手的‘标记?’凶手想通过这21根狗毛,传达什么?”
“尸体嘴里有狗毛,而尸体的脸和脖子被流浪狗啃食,这两者之间是否有某种联系?”易飞道:“邢哥,这些狗毛有没有可能是狗在啃食尸体时留下的?”
“可能性很低。”明恕摇头,“如果是流浪狗留下,那应该凌乱分布,而不是全都聚集在一个位置,这是凶手故意留下的信息。对了邢哥,你确定死者身上的啃咬伤都是流浪狗造成?”
邢牧说:“你怀疑是人造成?”
“冬邺市没有出过‘吃人’案,但在别的城市,最近几年‘吃人’案呈上升趋势。”明恕说:“上半年我在特别行动队就参与过一起,凶手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开连锁健身房,中产阶级,离异,儿子在国外读书,在我们逮捕她之前,她已经杀害了八个29岁以下的男人,这些人全都是她健身房的客人。这个女人有钱、有貌,算是事业有成的女强人,可在她光鲜外表的背面,却生活着一个以吃人为乐的怪物。”
邢牧打了个寒战。
明恕继续道:“她杀死他们,不是因为仇恨,反倒是因为喜爱。她吃掉了他们的膀胱,然后将尸体分解丢弃。审讯时,她说膀胱的状态能够反映一个人是否年轻、健康,他们的膀胱都十分美味。”
邢牧脸都白了,捂着小腹说:“我要去厕所。”
“这个案子给我的印象太深了,人吃人,不是因为恨,而是因为所谓的‘爱’。”明恕放下尸检报告,靠在桌边,“今天一听说尸体的脸被啃食,我第一想到的就是被人啃。”
别说邢牧,就是易飞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啃脸狂魔’在国外的确出现过,且不止一次。但现场咱们都去过了,那儿野狗特别多,尸体被野狗啃食不奇怪。”
“我在现场想过一个问题。”明恕抄起双手,“那条巷子住着大量流浪狗,它们的数量已经庞大到不怕人的地步,我们在那儿做痕迹勘查,有的野狗就像地盘被占据似的,随时准备冲上来扑咬。凶手在那里抛尸,一方面肯定是觉得那里隐蔽,这是个对周围非常熟悉的人,但另一方面,凶手是不是故意让野狗帮他毁灭某种证据?”
邢牧解手归来,听明恕和易飞仍在讨论发生过的那些“吃人案”,突然“啊”了一声。
明恕说:“邢老师?”
“死者面部的伤痕,有一点比较蹊跷。”邢牧说:“她的脸、颈部、手足肯定是被流浪狗啃咬,这绝对没有错,我没有发现人类牙齿啃咬的痕迹,但是她的下唇有一个3毫米的锐器伤。”
“3毫米?”明恕立即翻看尸检报告上的细节图。
“没在这上面。”邢牧说:“要不你跟我去解剖室。”
尸体被放在解剖台上,女人的脸已经不能再称为一张脸。
明恕走近,见邢牧将女人残缺的下巴抬起来,指着下唇右边道:“就是这里。她脸上的啃伤完全没有生活反应,这处的锐器伤也基本没有生活反应。”
明恕问:“基本?”
“面部被严重破坏,加上这一处面积太小,我不敢下定论。”邢牧说:“而且我不明白,如果这个锐器伤是死后造成,凶手为什么要在这个位置割一刀。”
明恕站立片刻,“也许是割走了死者的下唇,或者割走整个嘴唇也说不定。”
邢牧惊讶,“为,为什么啊?”
“不知道。”明恕面色微沉,“现在问题重重,21根狗毛,3毫米的锐器伤,从仪式性来看,不排除连环作案的可能,必须马上确定死者身份,找到第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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