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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米,你不了解,他是亚洲最出风头的明星,他敢肯定,他很快就会来到金樽阁的。你不是通过网络也看过人鬼情未了了吗,里面那首主题曲就是叶知秋作词作曲,由刘天乐演唱的,这次刘天乐要开演唱会,你难道不去支持一下他吗。”
贝米摇头道:“不,我不是刘天乐的歌迷,我也不会因为一首歌就去支持他,我更愿意去支持米国本土偶像曼迪和奥佳斯他们。你知道吗,奥佳斯在选秀节目上所表现出来的声音简直太棒了,我敢肯定那就是天籁。汉克斯,你应该去喜欢奥佳斯,支持本土歌手,奥佳斯他是个天才。”
汉克斯忙拒绝道:“贝米,奥佳斯是黑人,他也是外来人,他的声音也只不过是独特而已,还有,他现在也只是个小明星。真正的天才是叶,只有他才是天才。他的笑傲江湖,还有风云,你不是也看过了吗,你还说他很酷呢,难道你这么快就遗忘了他?但他是那样的棒,他是我的偶像……”
“不,汉克斯,奥佳斯虽然还没有受到太多人的关注,但他的未来一定不比叶差,奥佳斯的海豚音是唯一的,他才是最棒的。”贝米无比认真的说道。
两人顿时争论了起来,各不相让。
“下面为大家送上这首吉他曲,上帝的爱。”
随着音乐响起,两人马上停了下来,顿时安静了下来。
在黑夜中,这首上帝的爱就如同飓风一般,极具威力,四处疯狂席卷,所到之处如同心灵风暴一般,震的许多人一塌糊涂。
许多习惯收听npr电台的听众,虽然不满这连续半个月来对叶知秋和刘天乐的宣传,以及两人的歌不时的点唱,但此时此刻,听到了这一首吉他神曲之后,无数人不是寂静就是癫狂、不是癫狂就是激动。
更有许多音乐爱好者,吉他爱好者,就如同疯了一般,纷纷将电话打入npr搜索电台,寻求有关这一曲上帝的爱的一切消息。然而,此时此刻根本打不通电话。
这半个月来,npr电台早就聚集了许多叶知秋和刘天乐的粉丝,他们静静的听着叶知秋和刘天乐的一首首歌。此刻在听到这一曲上帝的爱后,纷纷激动不已,为叶知秋的才华而震撼而欢呼。
他们知道,叶知秋已经登录米国。
好一会后,汉克斯依旧沉迷在吉他曲中,一旁的贝米却开口道歉道:“汉克斯,我想我错了,他是个天才,我想我已经喜欢上了他的才华,他很棒,但我觉得奥佳斯也不差……”
汉克斯先是一喜,然后就是一阵无语,想到贝米还真是执著。
电台上,叶知秋最后说道:“期待八月十日这一天,我会登台为所有人献上这一曲上帝的爱,同时米国黑人音乐新秀奥佳斯也在受邀之列,他将会为大家送上一曲我为他量身打造的歌曲,我们八月十日见。”
奥佳斯?
汉克斯一愣,贝米一愣,无数的人都是一愣。
奥佳斯是黑人,也是米国人,他虽然不是米国音乐天王,但在米国选秀节目中,以他那常人无法想象和超越的嗓音,受到无数人的关注。他的声音被称为海豚音,他的声音是上天所赐,他尽管没有多大的成就和声名,但却是真正的超实力歌手,同样,他的粉丝虽然不多,但却都是最为坚实和忠诚的。
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叶知秋会邀请到奥佳斯,还为奥佳斯量身定做了一首歌曲。
叶知秋选择奥佳斯最大的原因就是奥佳斯的嗓音,因为他知道只有这样的嗓音才能最快速的打出一片市场,所以在询问了安妮后,叶知秋首先就注意到了这个人。
奥佳斯通过选秀成名,如今不到三十岁,正是最意气风发的年龄。然而他的嗓音并不能为他带来好的未来,最起码现在是这样,因为他并没有得到哪怕一首能彻底发挥出他嗓音的歌曲。虽然他也因此得到了不少好处,但奥佳斯却看不到自己的未来,为此他很懊恼。
但是叶知秋却知道这个人绝对是一个宝,至今为止,奥佳斯是叶知秋唯一发现并认为可媲美维塔斯的人,如果错失了这样的人才,他也将因此错失无数机会。
于是叶知秋私下约了奥佳斯,见到了这个和自己差不多年龄的黑人,然后叶知秋与混的正不如意的奥佳斯谈论了许久,并最终满意的离开。
有了维塔斯的歌剧系列,星星等歌,叶知秋足以用此改编打造出一张震撼世界乐坛的音乐大碟,叶知秋不怕奥佳斯不答应。就算彩虹国际如今只是华国一个小娱乐集团,他也不怕奥佳斯不答应。
叶知秋在米国现身,让华国乃至亚洲无数媒体都为之疯狂,甚至许多米国媒体也纷纷找上门来。
上帝的爱取得的震撼性成功,一时间也叶知秋再度登上无数媒体的娱乐头条。
在叶知秋传遍世界的太空步、秋步舞、我们是冠军、生命之杯、梁祝、回家、*、等震撼性歌舞作品之外,又多了一首吉他曲,上帝之爱。
亚洲许多媒体更是将叶知秋比作上帝,因为叶知秋本就有着上帝之手的美称,他所打造出来的诸多电影作品、音乐作品、一部部精彩或经典的剧本等,都被无数媒体挖了出来。
“上帝之手?上帝的爱,难道他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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