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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从南县回来以后,连续好几个晚上陶梓都没有睡好,脸上越发憔悴起来。
沈画托童可可送了三万到宿舍,李兰之惊讶的长大了嘴,指着钱对宋惜说:“这是什么钱啊?这么多?”
童可可丢下钱就跑了。
自从宋惜开玩笑一般的说了自己会通灵以后,她就有些怕这个小学妹……
陶梓无奈的笑了笑,把钱锁进柜子里,给就给吧,要是真的有了沈艺的消息,后面还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呢……
好在沈家有钱。
*
她知道那个叫小赵的人不会这么快就有了消息,可一个人在黑暗中呆的久了,即使只有那么一点点的光亮也会不由自主的想要抓住它,陶梓不停的对自己说:不要报有太大的希望,不要过分依赖这样的事情,可是……她就是没有办法,没有办法不报希望,没有办法抑制自己对光亮的渴望。
那种溺水后抓住浮木的欣喜,根本不会去仔细思考这根浮木能不能救上自己的性命……
陶梓好像也做不了其他什么事了,除了等待,接下来面对最大的问题,就是画画。
这个学期没多少时间了,考试什么的,陶梓真是摸不到半点头脑,万般无奈之下真的跑去了市里报了一个零基础绘画班。
这个班里多数是些已经上了班的成年人,凭着兴趣,利用晚上或休息的时间来上课。
陶梓选的这个地方离学校很近,公车直达,这样就算是晚上不愿意出去,她也不得不出门了。
老师的课不算难,比起学校里的那些,陶梓更能听懂,那些握笔的技巧,阴影的分布,她都仔细的学了。
可这样的东西绝非一日之功。
她虽心里着急,却也明白。
陶梓心中有事,学了这几日,忽然渐渐的发现,自己好像一拿起画笔,情绪就能稳定下来。
这一发现让她欣喜,又让她有些悲伤。
小妹妹她,一定深爱着画画。
即使灵魂已经不是她了,可身体的反应好像更加直接……
*
“宋惜?”
陶梓刚走出教室半步就被人叫住。
她扭头一看,教室里站着一个男生,手里拿着几只笔冲她晃了晃,笑的灿烂,“你的笔忘记拿了。”
他们第一天都做过一个简易的自我介绍,那个男生好像记住了宋惜的名字,可陶梓却不记得他是谁。
“哦,谢谢你。”她走回来,把笔塞进了包里。
男孩长的清秀,一笑起来双颊就有两个很浅的酒窝。
他挠了挠头,问:“你是不是不知道我叫什么啊?”
陶梓一愣,有点不好意思。
她确实不知道。
“你好,我叫庄煜。”一只光洁白皙的手伸向陶梓,男孩倒不是很在意宋惜的没礼貌。
陶梓犹豫了一下,轻轻的碰了碰那只手,说:“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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