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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贤推崇愚民之法,后世帝皇也唯恐奴婢仆僮懂得太多,甚至不许内侍宫女识字,要我说大可不必。愚者亦不知畏惧,彷若牲畜,需得在他面前亮刀子见血肉,像对待猪狗一般严苛,他们才会乖顺听话,然而识字知史有点本事脑子却不够聪明的人,你连刀子都不必带上,就能叫他们胆怯惊畏,何等轻松。”
“先生这话也不妥当。”程泾川低声道,“若是奴婢之中有那天纵奇才,似金玉混于砂石,被这一捞显了出来,日后岂不成了变数?”
程泾川的话在旁人听来已经颇为出格了,奴仆就是奴仆,命里卑贱,欠缺德行,即使翻了身也是奸佞之辈,哪来的什么天纵奇才?
裘思不以为然,笑着饮酒道:“能出奇才不是更好?若是世族子弟大儒门生,无我提携,他们依然能出头,而这些人脑中根深蒂固的是维护家族、维护士大夫的利益,岂能为我所用?”
程泾川不说话了。
他出身虽然好,但是靖远侯家没落许多年,他幼时也险些饿死。
风行阁的人就更别说了,但凡有个正经的出身来历,谁不愿意考科举武举正经做官?
举世有贤才,遗之在乡野。
裘思用了几十年建起这庞大的势力,正是因为他没有丝毫门户之见,擅长施恩掌控人心。能让程泾川这样的人俯首听命,裘思当然不可能“只是”一个疯子。
知遇之恩,提携之恩,救命之恩……虽然老套,但是管用。
西凉人阿颜普卡认为第三条最为重要,裘思不一样,他始终认为第一条才是关键。
救人不过是抬抬手的事,可是因为赏识把人拉出泥泞,待之如上宾,那就不同了。
所以裘思若是被杀,将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天亮之后,不能血染宁泰与我陪葬,就算他们命不该绝罢。”裘思瞧着远处的纷乱,悠悠地叹了一声。
——他竟然不准备诈死了。
不止孟戚猜错,连程泾川都感到讶异。
裘思仿佛能看透程泾川的想法,施施然道:“诈死虽然能解决许多事,但是景儿并不愚笨,我若真死,事成所愿,只是诈死,就真的不能拿捏这妮子了。”
程泾川垂首不语。
“都说陆璋枭雄一世,奈何死得窝囊,我却觉得他胜过宁王许多,儿子不需太多,有一个出息就行。”裘思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眯起眼睛说。
这话程泾川更不敢接了,裘先生没有儿子,唯有一个女儿。
甚至在名义上,这个女儿都早夭了。
这时一个侍卫匆匆过来禀告,程泾川听后吃了一惊。
“怎么了?”裘思就像脑袋后面长着眼睛一般。
程泾川神情复杂地低声道:“那个被孟国师打晕的侍卫找到了,是我们的人,出事的时候墨大夫已经到了亭子里。”
“嗯?”
裘思立刻意识到了这里面的不寻常。
如果孟戚早就混入宫中,不管扮成侍卫还是宦官,都能立刻现身,何必再去打晕一个侍卫剥衣服?
难道孟戚在这之前穿的衣服不能见人?
或者——
没穿衣服?
“有趣,当真有趣。”裘思抚掌大笑。
程泾川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草丛里窥伺他的不知名生物,欲言又止。
裘先生不信鬼神,程泾川也不好开口说,他怀疑世上有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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