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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曜认识拽着他的那人,名叫老高,当了十几年兵,始终没什么建树,却回回能舍得出命去,这才留下了一身的伤,直至在定风城守城的战事中,被敌军一刀捅了个对穿。
老高鼓起勇气、拽住魏弃说话的时候,其实已经有进气没出气了。
听说老高之所以从军,是因为家里的媳妇儿、肚子里还怀着几个月大的孩子,便被燕人掳走。
找到的时候,连件衣裳都没剩下,早已冻成了冰柱,身体亦被狼群啃掉了大半。
惨呐。
老高一喝醉酒,便为媳妇孩子高哭不止。这事儿翻来覆去说了无数遍,稍微了解他的人,都能背得滚瓜烂熟了。
可,这年头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过活的,谁没有点提不得、一提就掉眼泪的凄惨往事?
打仗的年头,谁家没有饿死过孩子,更有甚者,穷途末路之时,家家易子而食?
老高不过是个再寻常不过的可怜人。
青史不会留名,死后草席一裹、过几年便没人记得。魏弃大可以敷衍了事,或沉默以对。
可那一日,伤兵营中的所有人,却还是听见了这少年一字一顿,平静,却也笃定的回答。
他说,日后,凡他麾下将士,只会战死沙场,绝不会饿死于途中,冻毙于风雪。
如今,他亦确实做到,没有食言。
——殿下和从前那些尸位素餐的、只会舞文弄墨的劳什子监军不同,是个干实事的人!
范曜心中豪情满怀。
只恨自己不识字,不然这会儿,估计也像从前那些爱写酸诗的“上官”一样,天天给自家殿下写些歌功颂德的文章,贴在外头让人看。
而一众能入主帐议事的将领,亦早习惯魏弃这不爱接茬的性子。
和从前上边派下来那些唯爱指手画脚、颐指气使的“文官大元帅”比起来,反倒让他们自在得多,便也毫无顾忌地围着沙盘、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起话来。
“那燕权乃雪狐王爱妾所生,甚得宠爱,如今每日被挂在外头示众,起初,还整天骂骂咧咧,看着颇有志气,如今却是一副油尽灯枯之相,估计熬不过几天了。”
“熬不过好!狗日的燕人,老子见一个杀一个,要不是殿下说留他一命还有用处,我早就把这小儿片成片、丢进油锅里炸了!”
“谁说不是呢?说来燕翎那厮,年轻时也是个不可一世的,没成想,最后也在情爱上栽了跟头。听说他那美妾整日登城楼,和自己儿子遥遥相望、哭个不停,他被烦得都不回府,整日住在军营里头了。”
“老张,行啊你,这都知道?”
“听城里逃难出来那些人说的呗,我倒好奇燕翎憋着什么坏,总不至于打那么一场,就把志气打没了吧?”
“他又不止这一个儿子!”
“何况他都十年没有打过仗,去年咱们殿下带兵、都打到雪谷了,都没见那燕王把他派来,怕不是、呃,怕不是,早已今非昔比……不足为惧了……”
......
众将多是与燕人几番交手过的老将,对燕翎这“常胜将军”,更恨得咬牙切齿。
魏弃一心写信,偶尔听几声,也听得出来他们的语气里除了讽刺,还余下几分讪讪的畏惧。
倒像是刻意透给他听、给他提醒似的。
怕他败在燕翎手下?
魏弃淡淡一笑,不做言语。
只等他们聊尽兴了,四周声音渐弱下来。
他这才搁下手中墨笔,“抽空”问了句:“王虎的尸体,可有好生安葬?”
“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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