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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鸣秋端着一簸箕的稻草走出灶房,在沈春行的吩咐下,将其散开晒在院里。
转身之际,却是紧了紧手。
沈家一穷二白,最值钱的也不过是沈春行手里那支野山参。
当初沈春行将杨一从山上捡回来时,恰好挖到了此物,这才堵住了刁氏的嘴,换得将杨一留下。
几次三番提出将其炖了,究竟为的是谁,他心里明白。
刁氏闭了闭眼,像是已然想通其中关节,她将木盒夺过来,打开后看了眼又迅速合上。
“若真要出大事,咱更应该将好东西留着,说不得以后能救命!”
就这么一根,虽年份不高,也能卖出好几两银子!
大丫头磨了她整整一年,说什么与其留着生虫,不如炖给家人补身,简直是胡闹!
沈春行耸耸肩,没有再劝,朝拎着老母鸡走过来的杨一摆摆手。
“行吧,过几天再炖也可,反正迟早都是要炖的。”
杨一木着张脸,丝毫不带犹豫地返身又把老母鸡扔回鸡圈。
男人约莫二三十岁,身量极高,浑身腱子肉将灰色仆役装绷得极紧,只往那儿一站,便给人种极大的威慑感。
幸得五官尚算端正,面相中自带股正气,才不至于显得恶行恶相。
可就是这么个谁都拿他没办法的魁梧汉子,惯来将沈春行的话奉为圣旨般遵从。
刁氏眼皮子又跳了跳,只觉得这话怎么听怎么古怪,像是吃定了她!
第3章给的太多啊
虽然野山参不能动,对于将家当换作钱粮,刁氏倒是没什么意见。
再过几月便要入冬,粮食总是不嫌多的。
然而沈家哪有什么值钱玩意儿,顶多就两床八成新的褥子能当些钱。
儿子儿媳虽已离世,可孩子总会有长大的时候,因而尽管日子难过,刁氏也没舍得将其衣物拿去典当。
如今突逢难事,想着万一真……这些东西带也带不走,索性换些钱粮,心里还能安省些。
当天下午刁氏便带着东西去了镇子里。
她一走,家里便无人看管。
目送着刁氏离开后,沈春行转身便去了西苑。
那里本是主家女眷来避暑时的住所,然与隔壁挨得近,两年前贼人便是从此处跳进庄里,从而引发一场祸事。
后来便成了禁地。
沈春行年岁不大,个头不高,自从目睹亲爹被杀后,于旁人眼中,便一直有些“疯疯癫癫”。
路上有人见她往西苑走,也不觉得奇怪,等发现她绕着西苑走了好几圈后,方才纳闷攀问:“你做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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