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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红站在一旁,双手抱胸,瞧了一眼,就知道这机器应该出问题了,于是道:“我来就好。”
秦蔻说:“这什么破机器……算了,好几年前的机器了,那个时候洗碗机还不是很好用来着,我重新买一个。”
是了,那个时候用洗碗机,还得先把碗里的剩菜饭、大污渍什么的预先冲一冲才能放进去洗,属于是方便了,但没完全方便。
现在就不一样了,据说现在的洗碗机连小龙虾都能洗。
能用机器解决的事情何苦要废人力?
不过今天是没戏了。
这么多碗筷,她这种基本不动家务的人,看到就头疼,既然一点红这样主动,秦蔻自然笑纳,冲他一笑,说:“好呀。”
秦蔻是个漂亮明艳的姑娘,前天要出门逛街时,他是见过她打扮之后的模样的,高挑挺拔,极为亮眼。而在家中时,她当然是不施粉黛的,头发也是松松地在脑后扎一个团子,脖颈处还有碎发毛毛地贴着,整个人看起来就格外的放松、格外的不设防。
这种不设防的感觉……也异常私密。
一点红面无表情,一句话也不说,只意义不明地嗯了一声,伸手掀开了水池上方的水龙头。
水是微凉的。
黑衣的青年四肢颀长,身量很高,只是站在那里,就极富压迫感,令人会忍不住联想到黑豹……或者苍鹰一类的野生动物。他一向不是个情感表达很丰富的人,所以表情总是透出一股不近人情的冷傲来。
但这样一个人,现在正垂着眼睛,用他那双惯常握剑的手,握着碗筷,动作很是熟稔。
秦蔻忽然“啊!”了一声。
一点红手上动作停下,抬眸看她。
秦蔻说:“好像少了个东西,你等等!”
她掉头出了厨房。
一点红:“?”
什么东西?
片刻之后,她又回来了,手上捏了一块红白格子的布
一点红:“…………”
一点红:“这是什么?”
秦蔻抖开那块布:“是围裙!”
然后比划比划:“就是洗碗嘛,脏水溅到身上就不好了,拿来挡一下。”
一点红了然,前天在海X捞吃火锅的时候也见过这种类似的东西。
但这个红白格子的图案……他皱了下眉。
颜色和图案所带给人的不同感受,其并非是自然而然、生而有之的,而是一种社会文化所带来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就好比说粉红色与天蓝色——在现有的刻板印象之中,粉红色是专属于女孩儿的颜色,蓝色则是属于男孩子的颜色,成年女性买衣服还好,什么颜色都可以选择,但假如一个男孩就喜欢穿粉红衣服,那他一定会被同龄的男性群体嘲笑。
但是往前追溯,在十八世纪的法国,粉红色带有果断、坚强、稳重的意味,是“更适合”男性的颜色,天蓝色娇嫩,是“更适合”女性的颜色。
再好比说麻制衣物,古人云粗布麻衣,便是代指一种清贫的生活状态,而现在呢,想到麻制的衣物,第一反应就是“纯天然”、“清新森系”等词了。
所以一点红看见这件红白格子的围裙时,第一反应绝不是“这是女人穿的”,而是这颜色实在过于明艳,他不习惯。
下一个想法是:这般复杂的染色,就拿来当围裙?
——古代的鲜艳颜色是很难得的嘛,且这等艳色布料,染好后也不能下水再去洗了,会褪色、颜色会不鲜亮,属实是穿一次少一次的。
复而才反应过来:不对,这里是千年之后的世界,各色的衣料早就已不稀罕了,昨日偶然瞧见个名叫《今日X法》的电视节目,里头下大狱的囚犯竟也穿着极为鲜亮的橙衣裳,真是奇哉怪哉。
大概是杀手的职业病,一点红惯常爱穿黑衣,不喜欢鲜亮的颜色,瞧见这红白格子的围裙,他只说:“无妨,水不会溅出来的。”
他杀人时,只会让对手流出一滴血来——这便是因为他实在爱干净得很,不喜欢那种人血溅满身、血丝-->>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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