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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女士”那时的罗晔上了年纪,渐渐地眼睛也不怎么够用,但当他笑起来的时候,依旧如同年轻人一般潇洒,他说:“我正是因为一个完美的读者,才变成一个入门的作者的。我对于写作只是熟悉,我已经很久不开新书了,您知道么?我还会去读失乐园,去读圣经,可是我的眼睛越来越不好了,可能今后我只能看脑子里存储的旧书了。您知道的,荷马失明了,博尔赫斯也失明了,我庆幸即将因失明与我喜好的作家比肩。博尔赫斯在一次谈话中谈到失明,他说‘那就像夏天的黄昏徐徐降临’。多美的比喻!”
“您从年轻时,便喜欢看《失乐园》。”
“除了最后对于神学的辩论,是的,你怎么能不去爱失乐园,你怎么会不爱那反叛的天使?那真的非常辉煌。”
主持人显得非常失望:“我们曾经推断,那位缪斯与您最爱的书目有着关系。”
“哈哈哈,弥尔顿大师的缪斯肯定不会是我的缪斯,”他开了个玩笑:“说不定缪斯们是有编制的,他们要出现在固定的人身边,督促,鞭策,做最好的读者。”
他又道:“但是我的缪斯与其他人的缪斯不同——”
主持人赶忙接上:“一位在暴风雨中降临的缪斯。只要上了节目,您总要这样说的。”
他刮了刮鼻尖,显得非常不好意思。罗晔年过甲子,但当他提起这个神秘的缪斯时,还显出一种青涩而真挚的情感来,“您要知道,女士,我深爱我的缪斯,我要在我能找到的任何地方向他示忠。没有我的缪斯,我这个国王又算什么国王。”
第13章
罗晔交了稿子后由衷地感到轻松,雨后的太阳是一轮红色的圆盘,天空却是寡淡的灰白色。他在咖啡店点了两杯咖啡,静静地等待夜晚的降临。
他渴求另一场暴雨,雷鸣电闪,以及他美丽而矛盾的爱人。
罗晔骨子里是古板的,但并不老派,肉体上的快乐当然也是重要的,但智慧绝对是性感的新风尚。
他永远崇尚精神上的共鸣。
当禾远向他叙述着一群沉默的士兵时,他便产生了强烈的共鸣,那感觉像身处暴雨,即便环境是喧闹的,自身也在孤独与沉寂中停摆了。
那段神赐的思维是缪斯送给他的礼物,而那本书则是他献给缪斯的血食。
传说中缪斯还吃作家呢,他的缪斯一定是个素食派。
第二天一早打扫的阿姨便请他接电话,老编辑语气中带点疲惫,他说:“我看完了,我在一晚上就看完这部作品了。”
“我知道您的,一本书看不完就睡不着觉。”
这是这位编辑年轻时的趣闻,老爷子年轻时是个书痴,《银河帝国》(十四本书)才被引进的时候他不饮不食不睡觉整整读了两天,因为低血压直接被送进了医院。
“年纪大了,口味也刁钻起来了,比不得年轻时了,”老编辑说:“周媚的那本书我看了一半就交给校对组了,他们无论如何也看不下去,错字都不乐意挑。至于这本《我们的沉默》,好小子,陈姐拿着你的稿子去食堂了,一边吃饭一边读,怎么也不肯放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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