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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老猫的话里话外,蓝田能听出来,他也怀疑着马陶山的最上层。他说过,马陶山的人,他谁也不相信。这么说,连他父亲苗稀南,也在嫌疑人之列?
蓝田叹息,深深感觉到老猫的困境。
“哎呦,夭寿啰,这么小的姑娘,咋就被糟蹋成这样?”
蓝田正在思索着,陡然听到有人在旁边说话,吓了一大跳。“哎,童大姐,您属猫的吗,走路怎么没声息?”
童大姐爽朗笑道:“咋没声?我叫你好几声了。”
蓝田暗想,自己刚才陷入案情的思索里,浑然忘物了。他把尸体的照片移动了一下,换个排列方式,说不定能有新发现。
童大姐却不客气地把照片拿了起来,左右端详,一边叹息,一边骂,最后又道:“把人弄得那么脏,这可是要遭大报应哦。”
作为警署的清洁工,童大姐可是身经百战,对血液器官什么早就见惯不怪,而且有深度洁癖,办公室被她打扫过后,简直就像被活活扒了一层皮。老猫第一次来这里,就是她不管不顾地把关键的血衣给洗了……
想到老猫的血衣,蓝田突然想起一事儿——
他把照片拿起来,仔细察看。关于血衣,老猫解释道,在遇见蓝田前,大概有半小时到一小时的时间里,他的记忆是空白的,完全想不起发生什么事,也不知道为什么身上有血。蓝田推算了一下,这段时间死者已经被杀了将近一个多小时,正横尸在湖边。老猫又说,在推断的死亡时间里,他跟费南神父在一起,所以他非常确定自己没有杀人。
那么,这些血是怎么染上的?
老猫当时穿了一件白色的长袖t恤,上面有血迹。而这两具女尸,穿的也是白色衣服。因为衣服被大片鲜血沾染,女孩儿穿白衣白裙又很寻常,两名死者都穿同色系的衣服,也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妥。但蓝田知道更多的死者——他在老猫坟墓见到的衣服,也都是白色系的。哪有那么多的巧合?
这是受害者的一个共性!照片里凄惨的尸体,和蓝田记忆里的某个点重合在一起了。蓝田感到了熟悉,却又捉摸不住是什么。
他想要再细看照片时,电话响了。
老猫在那头懒懒道:“想我了吗?”
蓝田:“你是梦游吗?这个点,你不该醒着的啊。”
老猫:“我起来撒了泡尿,回床上,突然就觉得床又空又冷的,睡不着了。”
老猫的声音有些沙哑,听上去欲断还续,蓝田霎时就觉得心痒难搔。“我去找你。”
那一头静默了一会儿,道:“今天不行,我一会儿有一百个会要开——要不你上我的车吧,市里那么堵,能有一小时想做什么都行。”
“神经病!”蓝田笑道。
两人东拉西扯了一阵,最后老猫才道:“后天来我家。”
“后天?元旦啊。”
“嗯,我们一起倒数,怎样?”
当然好,蓝田被案件扰乱的心情,顿时高亢起来。他和老猫相处了大半年,无数的节日,对他们来说都像平常日子。现在不能时常见面,反而有了热恋缠绵的感觉。热恋嘛,做什么多余的、无聊的事情,都会觉得有道理的。
嗯,一起倒数,听上去真不错。
等蓝田衣冠楚楚、带着礼物去到苗家时,才知道真是“一起”倒数。这平时清清冷冷的豪宅,至少来了两百多人。
第144章璧人
数十辆豪车停在了马路两边,狭隘的山道只留下一辆车通过的余地。蓝田开着吉普车,过独木桥似地小心避开两边昂贵锃亮的车皮。一路上,只见穿着礼服、细高跟皮鞋和貂皮的男男女女,一边抱怨着山路陡峭,一边又锲而不舍地往上爬。这光景,倒有几分像朝圣了。
蓝田不用爬,因为老猫早给他留了车位。在众人的瞩目中,苗家铁门向两边洞开,蓝田开着车驶了进去。
从门口的大树到苗家的花园,到处都挂着彩灯和花束,空气里散发着雪松的冷香。圆圆的日式灯笼架设在花木之间,就像凭空落下了无数的大月亮。
苗家素来低调,是不太办这种宴会的。这一办,几乎整个马陶山都来了,再加上城里的权贵名流,宁静的苗家大宅顿时热闹起来。这欢声笑语又被醇厚温柔的爵士乐托住,有了底子,不至于成为泼辣的喧闹。
蓝田走进大厅里,眼睛四处寻找老猫。没见到他,却碰见了苗以舒。
苗以舒穿着剪裁利落的黑色小礼服,款款地向他走过来。她脸庞瘦削了不少,神色也没以前舒展开朗了,但还是给人以活力充盈的好感。
“我就知道会见到你。”苗以舒轻笑。
蓝田寒暄:“嗯,来凑热闹了。你最近好吗?”
苗以舒犹豫了一会儿,答道:“不好也不坏。”蓝田知道她没说实话,她的眼睛里多了些阴霾。
“每次来你们家都很安静,”蓝田转换话题,“今天人这么多,还有点不习惯了。”
苗以舒道:“我也不习惯。我舅舅和妈妈都不爱热闹,过年过节吃饭,总共也不超过两桌。”她扫了一眼四周的宾客,像是发现了有趣的事情似的对蓝田笑道:“你知道吗,我从来不知道我们家有这么大,而且还有那么多旮旯犄角的,就像……气球吹进了很多空气,一下子就涨了起来。”
蓝田乐了:“你想象力真丰富。”心里道,马陶山和苗家,可不就是吹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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