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血蹄氏族的牛头人以身形健硕、吃苦耐劳和见血就疯而著称。
野猪人的防御和狂躁,半人马的精准和负重,蛮象人的践踏和冲击……也都是打赢一场战争,最重要的特性。
是以,血蹄氏族绝对是整支图兰大军,摧城拔寨,正面硬撼的主力。
但黄金氏族却拥有豺狼虎豹和狮子的特征。
都是陆地上的顶级掠食者。
显然比血蹄氏族更有能力执掌大权。
过去数千年间,战争酋长的至高王座,由血蹄氏族和黄金氏族轮流占据,次数大约三七开。
绝大部分时候,浩浩荡荡的图兰大军,都是由黄金氏族中的狮人和虎人来统帅。
黄金氏族的主城,也就成为了整个图兰文明,最强劲的心脏。
而且在孟超的前世记忆中,这次五族争锋的胜利者,仍旧是黄金氏族。
虽然发生了一些小小的岔子,令霸权从狮人和虎人的指缝中滑落。
但“向圣光之地发起进攻”的战争号角,仍旧是从赤金城吹响,并响彻整片图兰大地。
除了这一点,以及彩螺村的毁灭之外,还有一个因素,令孟超很不愿意和血蹄氏族合作。
那就是,血蹄氏族都是一帮无脑莽夫。
野猪人固然是生性暴躁的疯子没错,牛头人其实也没好太多。
只消一星半点的鲜血,就能点燃他们心底的杀戮和破坏欲,烧掉他们的全部理智,令他们只会如疯似魔地向前猛冲,要么将所有敌人统统践踏成肉泥,要么在铜墙铁壁上,撞得头破血流,脑浆迸裂,绝没有第三种结局。
孟超不觉得自己能够说服一头见血就疯,无比愤怒的公牛,或者一头嗷嗷直叫,上蹿下跳的野猪,将全面开战的时间点,推迟一年半载。
恰恰相反,倘若他真的促成了血蹄氏族和龙城文明的全面合作,由龙城文明援助血蹄氏族一大批军火,让每个牛头人都能怀揣重机枪,每个野猪人的肩膀上都扛着火箭筒,每个蛮象人的腰间都缠满了手雷的话。
自信心爆炸的血蹄氏族,肯定会急不可耐地杀向圣光之地,发动比前世更加凌厉,也更加不可收拾的战役。
逼迫圣光阵营将比前世更多的力量,投入到东线战场,让东线从前世的绞肉机,升级成肉类联合加工厂。
当蝴蝶翅膀微微扇动时,谁都无法预测和控制风暴的方向和烈度。
重生之后,在龙城的经历,已经无数次告诉孟超这一点。
所以,他必须慎之又慎。
相比血蹄氏族的疯牛、野猪和蛮象们,他还是更倾向于和黄金氏族合作。
倒不是说,黄金氏族的酋长和祭司,就是什么吃斋念佛的善男信女。
而是,豺狼虎豹这样的顶级掠食者,往往比疯牛和野猪更加冷静。
乍一听,这个结论有些违反常识。
但仔细想想,大自然中,食肉动物往往比食草动物,拥有更多蛰伏、潜行、耐心等待、判断时机、分析环境和制订计划的能力。
过去数千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始终统治图兰泽的黄金氏族,也比“千年老二”的血蹄氏族,更多了几分从容不迫的“王者之气”,对包括人力资源在内,整片图兰泽的所有资源,拥有更强的搜集、整合、管理和分配能力。
文案梁欢是快穿界的大佬,完成系统任务要回归现实世界时,系统出错,她穿进了书中,成了七十年代炮灰媳妇。小媳妇在书中出场不到一章就死了,新婚当天和炮灰丈夫一起被压在破房子下面,砸死的。梁欢穿成了被砸死的小媳妇,所有人都可怜她,嫁了个懒人老公,两口子被极品婆婆和嫂子们赶出家门,以后没吃没喝,两口子要饿死了。梁欢饿死,不存在的。空间在手,美食她有。某末世穿过来的男人媳妇,还有我。梁欢回头看了看某男人,英俊脸八块腹肌,手能提肩能抗,时不时能带回点肉回来,这男人长的好,武力值高,可以做夫妻,当她男人。推荐一下央砸的两本预收文。预收文1穿成七零好孕媳妇将门主母穿到七零年,嫁给糟汉子,和糟汉子一起种田奋斗日常。喜欢年代文或者种田文的仙女们,可以去加个收藏哦~预收文2大佬她嫁给了前未婚夫的叔叔,女主在乡下长大的隐藏大佬,从乡下回来被未婚夫退婚后她转身嫁给了前未婚夫的小叔叔,先婚后爱甜宠文,喜欢婚后甜宠文的宝宝们可以去加个收藏哦~立意生活越努力越幸福...
谍海多凶险,于无声处听惊雷。余惊鹊,代号惊雷,冰城不见硝烟的战场之中,像是一道春雷,炸响在无数人耳边。他是敌人心脏上的一根刺,时不时就要刺痛他们一下,却又难以拔除。惊雷破柱,天地换颜,守望黎明的黑暗中,雷声先鸣。每一个人,生来都有天赋,只是天赋不同。当一个人的天赋,是适合做谍报工作的...
作者生手马良的经典小说都市之圣手邪医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薛晨凭着一手绝妙的阴阳针法,上能医得好国外公主名扬世界中能医得好集团总裁不缺钱财下能医得好大众百姓,流芳百世!且看薛晨如何凭借一手高超的医术纵横天下如何在各类美人之间周璇,又如何带领中医再次走向辉煌...
妖神出,神魔至,冰王现世,灭莲迟,搅天道,撼神势,巅峰路上破天知。...
没钱被老婆嫌弃,失踪多年的父亲打电话过来,告诉自己居然是世界首富...
文案阿妍穿书了,穿成了一个卑微的炮灰。先是被荒淫暴君强抢入宫,然后又被帝霸男主来灭暴君时给一起灭了,要多凄惨有多凄惨。而穿来这一刻,暴君正对她美色惊为天人,正在抢她入宫。心甘情愿当炮灰?不,我们既能忽悠还有演技啊!想起书里暴君有个早死的爱女,她机智调转了剧情,抱住暴君喊爹父皇你终于来了,女儿这胎投得好惨啊!顺利混成暴君那个最宠爱的十岁小公主,呼风唤雨指点江山,还带着暴君重新做人。从前只会强抢民女痛骂朝臣的暴君爹。现在奏疏拿来,朕还要再看十个通宵。哦,还有几年后会来灭他们的男主。她披上娇弱小平民的身份,诱哄未来大佬与她结拜了。哥哥拉钩,将来发达了不能欺负妹妹呀。还是少年郎的卫封好。她就这样凭实(bu)力(shi),在这本争霸文里乘风破浪。维系着公主原本浪荡的人设,悠哉坐享左右世家子弟为她弹琴添酒。直到卫封从她公主殿的屋檐飞落在她眼前。阿妍啊啊啊不是你想的那样,哥哥你等我拿出演技!s1男主出场稍晚2一同成长,一手带大,双c预收文暴君败给了小皇后求收藏太子生性暴躁,恐会丢储君之位,皇后让算命先生给他挑了一个八字旺他的太子妃。太子妃比太子硬生生小了七岁,五岁就被养在东宫。太子瞧着这奶娃娃嗤笑就凭一个娃娃还想管住我?照样纨绔浪荡,好不容易登基,凭实力坐稳暴君的人设。暴君每日不务朝政,连成婚当晚都将及笄的小皇后丢在了洞房,并下令皇后不许来烦他,以后见着他也要有多远滚多远。一日,暴君在宫外遇见一个姣美纯真的少女,一见钟情,收起浑身暴戾,主动与美人说话。温夏花容失色,怯怯道臣妾拜见皇上,臣妾这就滚。暴君后来,暴君把温夏圈在龙椅上,耐着性子哄道朕再看一千斤奏折,你就笑一个行不行?大盛朝的文武百官最喜欢看两种戏,一种是皇上每日真香大戏,另一种是皇上每日打脸追妻。朕就是喜欢被打脸,别叫朕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