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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
“我同意这个意见。”
地精发明家话还没说完,其他三位都看向它,矮人族的作风实在太遭人恨,历来的战役中,它们都是躲在最后方。
“不可能。”
地精发明家断然拒绝,用兽人族当炮灰,几乎成为传统。
“敌人马上打上来,我们连前锋都选不出,哎。”
冰霜巨魔长叹一声,这就是为何部落军数量是帝国军的三倍以上,却一直生存在大陆边缘。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部落方各个种族间原本就有矛盾,就算迫于帝国的压力与糟糕的生存环境联盟,也无法选出一名大首领,除非那位大首领是四族混血,这才有一丝可能。
然后部落方各族的王族很难通婚,想象一下,一名雌性地精嫁给一名巨魔,洞房花烛的前景会是什么样,一步到胃并不夸张,那不是通婚,那是谋杀。
兽人、地精、矮人,这三族中都有通婚的情况,也产出了不错的后代,可巨魔方面始终是无法攻破的难关。
况且,就算有四族混血诞生,后续的麻烦也不断,因此,部落方直接采取议会制。
议会制的好处是让各族的矛盾减小,各族手中都有权利,坏处是抉择一件事太麻烦,例如现在防御黑土要塞由哪族当前锋。
“局势紧迫,我们巨魔族担任前锋吧。”
“不行。”
地精发明家第一个反对。
“冰霜,你想让族群灭种吗。”
矮人王收起那火爆的脾气,巨魔族的生育力本就不强,如果巨魔族出现大量死伤,那对部落是严重打击。
“没有其他办法……”
“我们兽人担任前锋。”
牛头人阿姆斯特站起身,身影有些落寞,他环顾在场三人。
“同胞们,我们何时团结起来,那就是帝国杂碎的灭亡之日,在那之前,我们只能龟缩在烟囱山。”
阿姆斯特起身向外走去,他推开房门,低头避开门框走出石屋,石屋内其余三位首领不再言语。
刚走出石屋,阿姆斯特就感觉脚下的要塞在轻微震动。
轰、轰、轰……
几十万人行军让地面轻微震动。
“这么快就到了,不愧是边塞血狮·卡洛斯。”
阿姆斯特来到城墙边缘向下望去,借助月光,他看到半公里外的大军。
在大军前,一名骑着战马,身穿血色铠甲的男人引起阿姆斯特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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