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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清让设宴,邀昔年好友来府内小酌,好不风雅。
不过再风雅的文士,二两黄汤下肚,也就是没个囫囵人形的醉鬼。
快到宵禁的时辰,沈兰宜想问一问是否需要为来客准备客房,还未走近便闻见酒气,她下意识皱了皱鼻尖。正要屏息继续向前时,醉鬼们的嬉笑,被无比清晰地送至了她耳廓。
“女子还是要懂雅趣为妙,文墨不通,只知管家理账,那和娶个管事嬷嬷有何分别?”
男人们哄笑成一团。
“也不必太懂,但诗文辞句还是要会一些,否则带出去都是跌份的。”
“谭兄啊,莫见怪,要我说,你那妻子身份不显、又无才名,实是与你不太般配。”
沈兰宜脚步一顿,没有再往前。
可谭清让的声音,还是伴着薰风,体贴地钻进了她的耳朵。
“吾妻虽贤,却实在是个木头疙瘩,忍她多年,已是仁至义尽……”
轻慢的话音里到底有几分醉意,沈兰宜无从分辨。
她脑子里嗡嗡作响,只剩下谭清让对她单薄的评语——
木头疙瘩。
而他“仁至义尽”。
这么多年,因为沈家与谭家这桩“不般配”的婚约,沈兰宜受过的委屈不少。
沈兰宜不是没有怨尤,但从小到大,她已经习惯了将一切身为女子的委屈吞下。
在谭家碌碌十数载,她操持中馈、打理家宅……婆母抱病,衣不解带地前后伺候;妾室所出,她亦当做亲子亲女来对待;之于自己的丈夫,她更是悉心事之,让他得以毫无顾虑地去奔他的前程……
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可她却偏偏被这一句话刺中了。
这么久了,她就像一截烧两头的蜡烛,结果到头来,滚烫的火苗冷结成无趣的蜡泪,竟是活该看自己的丈夫去迎更有趣的女子吗?
不甘心啊。
沈兰宜不甘心。
那么多委屈都吞下了,唯独这有趣与无趣的对比,成了一根棘刺,深深扎进了肉做的心里,直叫她血肉模糊,连呼吸都无法平复。
心里像是有什么东西,就要挣扎着破土而出。沈兰宜身心皆恸,她睁着眼睛,凝视着黑沉沉的床帐,再也无法入眠。
她不知该如何厘清自己的这种情绪,只能把它归结为一种不甘。
这股不甘促使着她升起一种迫切的欲望,她想见一见那位雪蚕姑娘,她想看一看,所谓有趣的女子到底是什么样的。
沈兰宜的内心波澜起伏,而她身边的男人吐息均匀平稳,一夜好眠。
直到夜阑已尽、天光破晓,沉闷的男人醒来。他起身,穿衣着履,直到对镜正冠的时候,看到镜中人影只他一个,才发觉出些不对劲来。
沈兰宜没来伺候他。
婚后这么些年,无论多早,只要他们歇在一处,翌日她都会起来,服侍他更衣梳头。
谭清让没想起昨夜睡前那几句闲篇,他皱了皱眉,不算和煦的目光扫向床榻。
床沿边的被褥上已经看不出有人躺过的痕迹了。
谭清让清了清嗓子,喊小厮进来,问:“夫人呢?她这么早起来了?”
小厮答:“夫人天还没亮就起来了,刚才似乎是出府了。”
谭清让只是问一句,并不太关心,转头理好衣襟,见小厮还在门边踟蹰不去、欲言又止,随口又问道:“怎么了?”
小厮喏喏,答:“夫人她……大人,我方才听见她同那车夫说,似乎是……要去那南巷的馥香楼。”
谭清让理着衣袖的手顿住了。
馥香楼,正是他那心仪的雪蚕姑娘的栖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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