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百四十二章 小时候(第1页)

她的脖子后面长过脓疮?

她怎么不记得了?

宋晴听了慕敬骁这句话,下意识伸手在脖子后面摸了摸,但摸到的是非常平滑光洁的皮肤,并没有任何做过手术的痕迹。

“什么都没有啊。”宋晴摸着自己的脖子说道:“要不然你帮我看看?”

慕敬骁谨慎地摇头:“不用看了,我早就已经看过了,你脖子后面并没有留下伤疤,后来我问过医生,他说如果恢复得好的话,也有可能不会留下伤疤的。”

宋晴笑道:“既然脖子上没疤,那你怎么确定我就是我?”

慕敬骁严肃道:“我找了你那么多年,如果你站在我面前我还认不出你,那我不是就是一个傻瓜?”

“小时候的我是什么样的?”宋晴问。

慕敬骁说:“很霸道,很辣。”

宋晴道:“很辣是什么意思?”

“就是小辣椒的意思,小时候的你可是一个一碰就炸毛的小野兽,谁要是敢碰你一下,你那小白牙齿立刻就能把对方咬出一个血口子。”

慕敬骁想起小时候的遭遇就觉得自己很可怜,那个一见面就把自己咬了的小女孩,而他竟然想念了她那么多年。

他那时候因为身体虚弱,和大哥一起被送到了乡下的老宅静养。

那时候正是小妈最得意最嚣张的时候,老爷子是怕他们两个孩子会被那女人弄死,最后为了保护他们就只能送走了。

两个孩子刚到自己乡下的老宅门口,下车就被一个骑着小破自行车的女孩撞了一下。

慕敬骁那时候年纪小,还有一些少爷脾气在身上,于是狠狠推了女孩一下,正好借此发泄一下自己不痛快的情绪。

谁知道,本以为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小丫头,在被推倒后,竟然像一只迅猛的猎豹一样,从地上弹了起来,逮着他的胳膊就狠狠咬了一口。

小慕敬骁痛得太哭,反手又要去推,但小女孩灵活无比,回头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扶着自己的破自行车就跑了。

家里的佣人一看小少爷被咬了,吓得冷汗直下,立刻就把那小崽子给出卖了,说她是隔壁那个买豆腐女人的孩子。

那时候沈荷已经从宋元成身上拿不到一分钱,为了活下去,曾经的宋家大夫人只能委屈地做起了最下贱的工作。

她白天会在那里的小集市里卖豆腐,晚上则背着宋晴偷偷出来捡垃圾。

宋晴那时候还是附近最野的孩子,是个一碰就咬人的主,家里的老佣人让小少爷以后看见那孩子躲远一点,说是村里的人都说,那孩子是疯的。

慕敬骁不信,那小女孩瞪他那一眼不知道多聪明成熟,根本不像他们说的那么疯傻。

不过,老佣人后来也提了一嘴,说那孩子刚开始来的时候还不是这样的,是因为母女俩被人欺负得多了,她渐渐的就变成了一只咬人的小野兽。

尤其,沈荷年轻时的长相还是很美的,自然会遭遇附近那些不轨男子的惦记。

如果不是宋晴,她的母亲还不知道要被怎么欺负呢。

老佣人后来说着说着就不愿意说了,只是给附近的医院打了个电话,让他们派人过来给小少爷打狂犬疫苗。

热门小说推荐
开局就是一百亿

开局就是一百亿

过了二十多年穷苦的日子,却被告知是培养?记忆中朴素的爷爷,竟然是全球隐形富豪?...

魔王重生

魔王重生

修真界一代魔王苦历人生惨事,历尽亲人,知己,师傅,同门,情人的生死别离,修魔之路艰辛惨烈,又在冲击元婴期时突遭暗算!本以为就此西去,却不料就在倏忽间意外重生!上一世的艰险遗憾,怎能重演!上一世的悲苦情仇,怎能重现!上一世已忘了怎样微笑,这一世,却立誓在这一副灿烂的笑容下!这一世该是怎样势不可挡的霸道人生!!!...

重生之秦朝败家子

重生之秦朝败家子

公元前221年,六国一统,华夏归一。此时的大秦国很需要一位贵人相助。于是,败家子蒙毅挺身而出?是的,败家子,身为大秦第一败家子的蒙毅,当仁不让,开始了他没羞没臊的人生。...

马前卒

马前卒

不停地战斗,不停的杀敌,秦风是国家的悍将,军队的马前卒,永远冲锋在第一线,用赫赫战功书写着自己光荣的履历,但大变陡至,昔日的功臣,转眼之间却成了国家的罪人,人人得而诛之的叛徒,兄弟血洒疆场,部下反目成仇,情人苦恋虐心,一时之间,四面楚歌。这位昔日的国之悍将身份反转,开始了为自己而活的人生,揭开了一段昔日马前卒,后世...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从一把剑开始杀戮进化

从一把剑开始杀戮进化

从一把剑开始杀戮进化穿越成为了一把剑!?杀戮获得进化点,从一把破剑开始,成为一把传说史诗魔剑!...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