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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子明瞪大眼睛左看右看,有些目不暇接,同时对距离身边不远的布林斯特说道。
后者听后挺了挺胸膛,模样很是自豪:“那是当然,这是身为高贵种族的基本素养,我们安塞斯塔家族曾是大不列颠王国的世袭贵族!”
说到这里,布林斯特的神色突然又变得有些消沉:“可惜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后,就开始渐渐没落下来。”
萧逸听后不禁有些唏嘘,在古代科学技术不发达的时候,类似吸血鬼和狼人之类的物种机会就是无敌的存在,人类只能对其尊崇膜拜,当成神明一样供奉。
而现在,各种高精尖的超级武器被研发出来,就算血族的能力再厉害,也不可能与荷枪实弹的特种军队相抗衡。
在这个年代,个体的能力已经被极大地削弱了。
不过,像那些亡灵鬼魂之类的灵体,对人类还是有很大威胁的,毕竟人家无形无相,还免疫物理攻击,除了使用特定方法,否则很难彻底解决。
十多分钟之后,萧逸他们跟着布林斯特,踩着拥有浓浓复古气息的石板小路,接近庄园的核心——鲜血之堡。
此前,路子明还曾很好奇地询问,为什么要用这么恐怖的词汇来给城堡命名,结果人家布林斯特解释说,鲜血对于他们血族来说,不但不可怕,而且还很亲切,鲜血之堡听起来有种家的感觉。
这或许就是两种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吧。
人类在看到鲜血的时候,心里所想的更多乃是各种各样恐怖的场景,而血族想到的则是优雅而富足的美好生活。
两个智慧物种之间的差异,绝对是巨大的。
临近城堡的区域,已经开始渐渐热闹起来。或高或矮,或胖或瘦的血族成员迈着轻缓的步伐,流连在优美的园林当中,互相低声交谈着。
萧逸等人的到来并没有造成什么轰动效果,当然,偶尔也会有那么一些好奇的目光,会朝他们这边投来。
毕竟,血族天生就能感受到其他生灵体内的血液流动,可以很轻松的区分出本族和人类的不同。
“布林斯特先生,您又找到愿意为我们奉献血液的人类朋友了吗?”
就在众人即将踏入城堡大门的时候,一个稚嫩的声音突然从左边传来。
萧逸循声望去,发现在不远处的常绿灌木旁边,有着一名和铃铛差不多高,但面容更加年幼的小姑娘站在那里。
她手里握着把精致的黑色遮阳伞,身穿深蓝色连衣裙,脖颈上还挂着串晶莹的宝石项链。虽然看起来年纪很小,但言行举止却颇有几分上位贵族的气质。
“哦,我的老天,赛利亚小姐,您怎么出来了,族长大人不是说让您先好好在城堡血池内养伤吗,外面的阳光会加重您的伤势的!”
布林斯特惊叫一声,快步来到被称为赛利亚的小女孩儿旁边,同事释放出几十只蝙蝠飞在空中,将本就不太明亮的太阳遮挡起来。
“赛利亚?这名字好耳熟啊,似乎在哪里听说过?”
这时候,一向话少的方鑫木突然小声自言自语道。
路子明顿时用看傻子似的目光看着对方:
“你真不愧是书呆子,竟然连阿拉德大陆上最有名的人都没有听说过,信不信人家手一挥就能有八百万勇士敲你家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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