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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第1页)

傅斯奇在自己已经订了一间房间的基础上又订了一间,在外还是要互相照应,所以他明明有钱给每人都订一间房,却还是两两一间,傅斯奇跟秦老爷子一间,而秦明月刚和徐兰兰住一起。

将行李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刚好到中午了,四人也没打算走远,在隔壁饭馆简单的吃了一顿,也许是麻辣闻名的城市,傅斯奇终于相信如果个城市里的人经常吃辣的话,时间久了,连炒锅都会带着辣味,就算是炒一盘青菜,那菜也是辣的。

&ldo;服务员再来一壶凉茶,&rdo;待第二壶凉茶倒完后,傅斯奇又对着饭馆的服务员叫了第三壶,他到了川城简直是如鱼得水,每次吃辣都觉得畅快淋漓,十分痛快,第一次在川城吃饭就已经爱上了这种美味,不过他也知道东都人嗜甜或清淡的多,所以即使想对他妈和外公各种安利川城的美食,在他们吃的第一顿饭时点的菜还是以清淡为主。

结果却没想到在他嘴里辣味很淡的菜却将对面三人搞到狼狈不堪,饭菜吃的不多,可茶却已经灌了一肚子,眼看着对面三人将第三壶茶水喝光了,他实在是不好意思在四周坐的本地人看猴子一样的目光中叫服务员上第四壶茶水,于是去结了帐,找了个卖面的摊子一人来了碗清淡的面条,连油都没放,因为那摊子上的油也还是辣椒油。

吃完一顿无力吐槽的午饭,刚下火车的三人实在没精神去四处游玩,直接回了旅馆休息,连带傅斯奇也不好离开,干脆也跟着他们回旅馆,反正他昨晚去夜市吃到凌晨,今天早晨也一大早起来去收罗花样特别多的早餐,刚好可以去补眠。

一觉睡醒这时针已经指向了六点,想到这几天晚上在东都看不到的热闹,傅斯奇即使已经看了好几次也还是不想错过,很多人说一个地方的饮食可以代表这地方人的性格,川城人嗜辣,脾气虽然火暴却十分大气,即使第一次见的陌生人说上几句就跟许久未见的老友一样亲昵,除了美食,这也是霍天朗在这里待了一个月依旧没腻的原因,傅斯奇把自己打整好了,叫醒外公就去隔壁叫那两人。

&ldo;兰兰说她去前台那借电话给她家人报个平安,刚走没几分钟,你自己去找她,顺便也给家里也打个电话,估计你爸他还在等电话?我收拾好了就下来,&rdo;秦明月直接打发了傅斯奇,自顾自的去洗漱了。

傅斯奇也知道他娘一打扮就至少得半个小时,无奈之下就直接下楼,不过扫遍整个前台也没见徐兰兰的身影。

&ldo;和你一起的那个年轻姑娘?&rdo;前台的姑娘想了想,有些艳羡,&ldo;刚才拿着手机往外面去了。&rdo;

&ldo;手机?&rdo;

第二百四十八章出事(下)

徐兰兰她家绝对不可能给她买手机,这是傅斯奇脑子里浮现的第一个想法,虽然徐兰兰经常往傅家跑,而她妈也跟秦明月算是朋友,虽然两人每次上门都打扮的漂漂亮亮-而这美丽则是要靠钱加持的,但就算是一向不拿正眼瞧这两人的傅斯奇也知道徐兰兰家一共五口人就有四口吃闲饭的,唯一一个挣钱的虽然职位好听,一个科长,但那位置一向没什么收入,一个月加上灰色收入也不会超过三千,所以傅斯奇才会觉得奇怪。

现在砖头手机已经落伍了,市面上更多的是相对来说功能多了几个,也比较小巧的&lso;摩托莫拉&rso;和&lso;洛基亚&rso;,虽然这手机也不像以往那么难买,但这价钱也还是比较&lso;美丽&rso;的,至少也要小一万,就连傅斯奇都没有,他们家就他爸跟他哥各有一台。

所以说徐兰兰竟然有一台就算是她家不吃不喝,也要三、四个月才能把钱存够买的手机,而且一般正常人可做不出这种事,毕竟好几个月不吃不喝去买平时很少用的&lso;摆设&rso;,再说现在的座也普及了,正常的通讯已经足够了,如果家里有钱即使手机平时没多大的用处去买的话还差不多。

而且傅斯奇明明记得他妈说让他去找在前台借电话的徐兰兰,既然徐兰兰身上有手机,那为什么还要骗他妈说是去前台借手机,傅斯奇自然不会认为是他妈听错了,那唯一解释得过去就是徐兰兰想瞒着他们这三人她有手机的这件事。

从平日对徐兰兰的无视就可以看出傅斯奇对她并不喜欢,自然就没有兴趣探究徐兰兰的秘密,可不知为何,现在的傅斯奇就有了几分好奇,脚步顿了顿,还是转向了前台指的徐兰兰离开的方向。

因为那个方向虽然要拐来拐去,但是至始至终路就只有唯一的一条,所以并不存在走错的情况,可是在走了十几分钟依然没有看到徐兰兰的人影时,傅斯奇就隐隐有些不耐烦了,而他又不想就这么回去,只好仍然往前走着。

功夫不负有心人,又继续走了几分钟后,傅斯奇终于看到了徐兰兰的身影-虽然现在天色暗了,但徐兰兰的黄色裙子依旧那么显眼,下意识的傅斯奇躲在旁边的树后面,一身黑色衣服成了最好的伪装。

川城随处可见的大树应该是傅斯奇看过年龄最大的,不是景区专门围起的古树,只是很常见并不怎么名贵的树,是川城人夏天乘凉的好去处,不过现在大家都在吃晚饭,所以树下就只有徐兰兰和傅斯奇两人。

&ldo;妈,你那里怎么样?&rdo;徐兰兰用鞋蹭着泥土,脸上神情莫名,听到手机那头徐佳的回答,很明显的松了口气,&ldo;霍天朗以后会不会还要回霍家?&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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