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无限防卫权!
这四个字在审判庭略显凝滞的空气里掷地有声,像是一把精准的钥匙,即将打开正当防卫这一法律概念背后更深层的法理之门——它无疑是正当防卫体系中,一个极具分量且关乎生死边界的重要概念。
正常来说,正当防卫从来都不是毫无约束的“反击”,而是被框定在“必要尺度”之内的合法行为。
不可能说,别人要扇你耳刮子,你直接掏刀就把人给砍了。
又或者,别人只是踢你一脚,你反手拿起羊角锤就把对方开颅了。
还或者,别人只是骂你两句,你抄起钢管就对着对方脑袋一顿劈头盖脸的打。
这些行为,显然都远远超出了正当防卫所需的必要尺度。
而这种“过界”的反击,便是法律上明确界定的“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有五个:
1.存在不法侵害: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不法侵害指违法且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既涵盖犯罪行为,也包括一般违法行为。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行为需在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时实施。若在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后进行所谓“防卫”,则构成事前防卫或事后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
3.目的是防卫:防卫人实施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非故意伤害或报复。若出于伤害他人的故意,借正当防卫之名实施侵害,不构成正当防卫。
4.针对不法侵害人:防卫行为必须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不能对无辜的第三人进行防卫。
5.限度适当: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应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以及防卫行为所保护的权益等因素判断。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这第五个构成要件,就是“尺度”问题。
它要求防卫人在反击时,必须攥紧“分寸”,不能任由情绪失控而突破法律的边界。
一旦突破了这个尺度,就很可能从“正当防卫”滑向“防卫过当”的泥潭。
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防止有些人,借着正当防卫的由头,却干着故意伤害的事情。
但也有一种特殊情况,是不存在尺度限制的,也就是说,不论你采用何等手段,何等方法,造成了什么样的危害结果,都不算防卫过当,都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这就涉及到无限防卫权了。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就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也很好理解。
你想啊,对方都要杀人了,你的人身安全已经受到严重威胁,如果不采取措施的话,可能会发生极为恶劣的危害结果。
这种情况下,法律赋予我们无限防卫的权利。
甭管是拿刀砍,拿枪崩。
还是拿石头砸。
或者拿别的什么利器去捅。
都不算防卫过当。
无限防卫权,便适用于这个案子。
当时的情景是赵雅楠被姜杰堵在狭小且封闭的洗手间内,她想逃,无处可逃,想躲,没有地方能躲。
大声呼喊求救,没有人能赶过来救她。
门还被堵死。
而姜杰的手,已经伸到了赵雅楠的裙底,正在往里去伸,很快就要碰到隐私部位。
这种事情,就别说一个未经人事的年轻女孩子了,哪怕是换做老妈子,这也是极度侮辱人的事情。
而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显然是符合无限防卫权的相关规定。
那么,
赵雅楠捅死姜杰,自然就不算是防卫过当。
这是正儿八经的正当防卫!
既然上天不公,我何不斗天?战神归来,修真之路,崛起!!...
四年如狗般的赘婿生活,让林子铭看清楚,谁才是他值得付出的人有一天他君临天下,回到巅峰,得到世人的臣服,只因有个佳人想躺在他怀里看一场盛世烟花。...
北魏和南朝梁兴盛,却正值整个世界的天地灵气都在逐渐枯竭,正是修行者世界典籍里记载的末法灵竭到来,林意是这个时代里,南朝梁第一批新生的修行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平天策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
...
听说,北齐摄政王慕南萧重伤落难小树林,被一女强盗给强了!强了某人的秦九凰,emm江湖救急,大不了本姑娘负责就是!听说,慕南萧伤了身体从此再不敢碰女人了!咬了他的秦九凰幸好本姑娘一针在手天下我有,来,躺好,我给你多扎几针!听说,慕南萧弃疗决定娶一带两孩子的寡妇喜当爹了。寡妇看来得补个证了!慕南萧登基冲冠一怒,众八卦吓得涕泪四流,皇上饶命啊,草民再也不敢编排皇后娘娘了!心里却盘算着,原来我家皇上好这口,看来以后要多培养几个女汉子送进宫了!然,当天晚上他们皇上就把后宫一把火烧了,然后和皇后娘娘约在了当年的小树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