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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想着,李瑾就觉得心安理得了。回到家时,屋子里没有人,李瑾把手上采来的几株常见的草药给找了一个干净的簸箕铺开放到见光的地方。在屋里找了一圈确定没有人,才想起来早上出去的时候,好像有听到阿爸说今天要下地洒麦子种。大概这会儿三个人都还在地里忙活着吧。
看看天色好像也不早了,李瑾便洗完手准备进灶屋做点简单的吃食一会儿给送地里去。虽然前世也进过厨房,只不过都是做些小点心之类的东西让自己吃,到还真没有进厨房做饭炒菜的经验。
这一世也因为有着前面十年的记忆,李瑾对于这个比起一开始要好不少的厨房一点也不陌生。在他没有恢复记忆的时候,好像赶上农忙春忙那阵子,都是他在这个被叫做灶屋的地方做吃食给送地里忙活着的爹跟阿爸还有三哥吃。
所以隔了这么长时间再次进到这个灶屋里,李瑾也没有多生疏。柴米油盐在哪里,是记得清清楚楚。该做些什么吃食送去,心里也有普。看着一边木质碗柜里的面粉,李瑾想着一会儿要不要鼓捣点小点心出来?不过没有烤箱比较麻烦。
一边想着前世自己因为喜欢吃酸甜口的食物,还因此去到各个地方的分公司时,借着便利学了很多各个地方的这种口味的食物。现在,虽然条件差了很多,不过有些简单点的还是能利用农村常用的蒸屉做出来的。
手里的动作也没有慢,洗米,加水,起火,摘菜,切菜,每一样事情都好像做了无数遍一样熟悉。
李瑾看着自己熟练的动作,想着离家在镇子那一段时间的忙碌时,想家的那种感觉。不知不觉,好像已经开始喜欢上这个家,这个世界了。
也许一开始或许会有点不自在,还有点排斥以及不习惯。可是经过这么久的相处,虽然心里可能还是会有点不自在,但是已经没有一开始那么的排斥了。至少对于这个家里的家人,他可以很自然的喊出口。
等到李瑾想着心事的把午饭做好,时间也没哟过去多久。家里虽然富裕了很多,但是也许是过惯了那种简朴的生活,程风也没有把生活质量提高,只不过吃白米饭的次数比以前多了。隔个一两天,桌子上的菜盆子里总能见到几块肉。
其实这对农村来说,就已经很好了。所以李瑾再次做午饭时,也没有因为前世的那些大家习惯而准备多么好的吃食。就是简单的弄了一锅糙米饭,炒了个酸辣土豆丝,放了点荤油,里面夹带着炼油时的油渣。
再给烙了几块玉米粉混着面粉的饼子,简单的一顿农家饭就出来了。满意的闻到那诱人的香味,李瑾给篮子里装了四副碗筷,准备一会儿自己也到地里跟着阿爸他们一起吃。
在地里一家人开开心心吃过一顿午饭,李瑾提着篮子回家时,路过那片上午打算要摘叶子的地方,便阴笑了一下,把饭篮子里一开始就准备好的粗麻布拿出来,小心的把自己的手掌包好,然后小心翼翼的摘了几片绒刺多的叶子下来。
放进篮子里时,李瑾嘿嘿笑出声,让你以前给我丢虫子,看一会儿不把你给痒死。
把那几片叶子盖好,李瑾回家后把井边盆子里的脏衣服都洗干净,再里里外外看了一遍没有漏掉的活以后,便小心的用布包着那几片叶子出去了。
也许是老天爷也看不惯李瑾这种以大欺小的行为,或许是李瑾就不是做坏事的料。在见到赵同跟村子里那几个小子时,李瑾刚想着过去把手里的那几片叶子给贴赵同那小子的衣服里。熟料边上一户农家院子里突然窜出一条土狗出来,好死不死的正好撞了李瑾一下。
所以,还没放别人身上去的那几片叶子,就那么巧的掉出来,贴在了被撞倒在地上的李瑾脸上。结果可想而知,李瑾又一次丢脸的哭了出来。而且这次不是七年前那只有九岁记忆的时候。
现在他可是真真正正拥有着完整的十七岁记忆,加上这一世的十年,其实他已经是内里拥有二十七岁记忆的人了。
那农家是谁李瑾没心情去理,等到那家的夫郎把自己抱起送到赵大夫那里时,李瑾的一张小脸已经被那几片叶子弄出了一大片的红疙瘩,白皙的肌肤一块连一块的疙瘩,让本来清秀的小脸,看起来多了那么点恐怖的感觉。
李瑾一直抽抽噎噎,不是他想哭,而是忍不住,脸上那种刺痛麻痒的感觉实在是太难以忍受了。因为上了药,又不能去抓几下解痒。而且皮肤里还有不少的小刺暂时没有办法给挑出来。因为脸上被那叶子刺出了很多小红疙瘩,脸上完全被那东西覆盖,所以那小刺被埋了进去,只能等到一会儿稍微消了点肿,才能用针去把那些绒刺给挑出来。
送李瑾来赵大夫这里来的是朱家的夫郎,那土狗就是他家的。因为刚才土狗在家把门给啃坏了,他一时生气就给打了几下,哪想到那土狗撒腿就跑,最后才出了让李瑾觉得狗血的结果。
感觉到脸上那种刺痛麻痒的难受劲儿,李瑾眼泪一边止不住的流,一边在心里暗骂自己干嘛要去做那种害人害己的事。现在好了吧,人没害到,反而把自己给弄得够惨。也不知道被那叶子弄出那么多疙瘩后,会不会破相?
一想到这个,李瑾不禁悲从中来,虽然一个男人要好相貌没啥用,可是,毕竟能好看点,谁愿意顶着个疙瘩脸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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