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真是安静啊。”
“走廊里面没有那群总是在吵闹的混蛋。”
“银河中也没有人来烦我。”
“不用喝酒、不用打架、不用再披着那件臭烘烘的狼皮。”
“生活可真是美妙啊……”
向下、向下、再向下。
黎曼鲁斯如滩泥一般,瘫软在铺满毛皮的王座上。
这位狂野之王的身旁没有侍立着任何一位勇士,借着一次如假乱真的酒后发疯,他把那群闹哄哄的崽子通通都赶了出去,终于能够享受到片刻的安宁。
在赫拉克芬尔号上,这可是份千金难求的奢侈品。
“不用出征,也没有命令:这就是大远征后的世界么?”
鲁斯瘫在了王座上,百无聊赖的目光在那些足以覆盖墙壁的巨大军团旗帜以及更大一圈的野兽皮毛间不断巡弋着。
全父在上,这些剥下来的杂毛真是半点儿美感都没有:哪怕是庄森那个蛮子,也不会用他杀死野兽来装点自己的战舰。
如果想让太空野狼军团真的获得他人的尊重的话,他们至少要把这些野兽做派统统扔出去:军团旗帜到底可以保留,再摆上一些雕塑或者武器架什么的。
不知不觉地,芬里斯之王已经轻哼出声了,他用鼻音唱着一曲含糊不清的小调,借着半睡半醒间昏沉沉的脑子,像是个得到了灵感的建筑师一样,用看不见的工具来衡量自己的皇宫。
在这里加上一座钟摆,在那里摆上一幅油画,佩图拉博和圣吉列斯应该会很乐意帮忙,再在舰桥上加上几座塔楼,亦或是在走廊间挂上点丝绸制品:让那些石块和木头棒子统统见鬼去吧。
这里加点,那里再加点,只需要一次短暂的改装,他们的战舰就会脱胎换骨,像是巴尔的大天使回来之后,第九军团的旗舰从【灰黯之女】到【血泪号】的改变一样。
把那些从芬里斯上带出来的破玩意通通甩掉,然后再褪去身上这层野蛮人的皮,稍加改造,摆出副干练的样子:到时候,谁又敢说他的野狼军团是一群蛮子?
庄森?
揍不死他。
反正大远征已经结束了,也没什么必要再装下去了,帝皇既然开启了和平的大门,那他们就也没必要再当蛮子和宪兵了:当然,狗的身份还是要当好的。
不过从咬人的变成看门的:总归是文明些了。
吟着一丝醉意,黎曼鲁斯似笑非笑地抚摸着自己的胡须:空气中的酒味迟迟没有散去,似乎只是躺在这里呼吸,就会在不知不觉间再次陷入烂醉如泥中。
但他的头脑依旧清醒,他知道最近的酒瓶在哪,他知道那把该死的矛被扔在了哪个地方:他知道他该找个时间,找个合适的时间,着手开始改造他麾下这群已经有点无药可救的狼崽子了。
就像他的费鲁斯兄弟一直在那里念叨的一样:大远征结束了,至少快要结束了,那么有一些事情也就该早日提上议程了。
不过……该怎么办么?
他该怎么让这些芬里斯的混蛋变成一支他梦想中的军队呢?
他的确做了些事情:但只靠这些措施就够了吗?
狼王捂住了额头,感觉到自己的脑仁在发痛,不知道是因为刚才酒喝多了的缘故,还是因为他又开始了思考的原因:黎曼鲁斯个人感觉应该是后者。
狼王的事情总是止步于思考。
“真是草了。”
原体啐了一口,慢腾腾的从王座上爬了起来,随意的踢开了满地的狼藉,然后趟过由打碎的酒瓶和食物残渣堆砌的小山,走到了靠近大门的地方。
这也是整个大厅中唯一一处还算整洁的角落。
而他之所以来这里,是因为听到了走廊上的脚步声。
这声音坚定有力,死板的节奏宛如帝国之拳:在狼王好不容易打理完自己后,声音的主人听起来也已经通过了守卫的盘问,粗重的敲门声随即响起。
四年之前,家族被灭,林凡沦为家族余孽,机缘巧合成为上门女婿。为了复仇,他消失三年,浴血奋战,成为天下战神,傲世无双!战神归来,只为那个单纯善良的女孩苦等三年当我执起你的手,这天下便再无一人可欺你,辱你!!...
末世降临,昆虫变异,寄生虫入侵,世界变成地狱。叶辰重活一世,觉醒荣耀王者系统。叮!获得狩猎宽刃一把,三阶以下,触之即死叮!获得学识宝石一个,每天50金币,送到你家叮!获得泣血之刃一把,只要你旁边有丧尸,就没有人杀得死你此后,叶辰一手握无尽,一手拿血刀,身着霸者重装,脚穿抵抗之鞋,站在苍穹之巅,俯视众生。(不圣母,前期暗黑,胆小勿入)...
宅男董忆意外穿越平行世界,这里人人能成为神祇,引燃神火,凝聚神格。每个人在升入高一时,能开辟属于自己的神域空间,去培养自己的信仰种族。他选择不入阶的猿人族,作为自己的信仰种族,只因他们能够化形为人。使用启灵丹,幻化人型。使用奇遇卡,变异灵根。使用傀儡术,操纵亡魂。使用炼丹阁图纸,大殿拔地而起。使用道侣残魂镜,瞬间还魂复生。至此,天地间无数生灵山呼。拜见永生大帝!对此,董忆感觉到莫名其妙。最初的我,只是不想丢掉学霸的称呼而已。...
又名逆凰途沐倾云,本是侯府贵女,然一夜巨变,沐侯府因沐候战败被问罪,一百零五人全被诛。母亲拼死为自己指了一条活路,让她去投奔自己的未婚夫云千宸。云千宸,天辰战神,俊美无俦,智多近妖。某天被亲娘逼去接媳妇,没想到接了个小乞丐。小乞丐第一次见他,弄了他满身脏污,还笑容灿烂的说一起跌落尘埃吗?大人!下过地狱吗?他果断的一巴掌拍死了这个不知死活的小乞丐!拍完之后才发现是自己要接的媳妇?怎么办?救!救了之后呢?宠!但小乞丐却不这么想,她不需要未婚夫,她只想要报仇。父亲战败来的蹊跷,沐家之事疑点重重。化名沐悔,回天盛做起了世子。她要查明真相,为沐家平反。在查明真相的时候接触到了更大的阴谋。那好,我就逆了你这天盛王朝。平了反,逆了朝,身边多了个缠人大魔王,沐倾云很头疼。大魔王你未被岁月温柔以待,没事,有我!他们是旗鼓相当的对手,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夜墨寒我跨越千山万水,只想和你说,别放弃,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爱你胜过爱他自己。樊笼吾樊笼,是天盛国的守护之笼,天盛的子民我来守护,天盛的君主我来守护,天盛的未来也是我来守护!推荐本书的姐妹文穿书嫁给反派他哥十月玟...
作为扑街网络写手,秦九歌穿越了不对,这穿越的姿势不对!我不是废柴主角,而是反派高富帅?而且是自己写的书中的反派高富帅?而且还抢了废柴主角的妹子,顺便和废柴主角定了什么三年之约?而且三年之约快要到了?按照自己写的剧本,眼看着就要成为废柴逆袭主角打脸路人震惊妹子倾心天下震动的垫脚石?自己写的剧本,含着泪也要...
阴差阳错的睡了一个陌生男人,五年后她带着儿子回归!不想男人居然是企业大佬!并且还对她开启了死缠烂打模式!?家里儿子饿了,什么时候做饭。工作场合你们随意,我坐着就好。媒体面前她是我儿子的妈。苏叶暴怒慕大总裁,你一直跟着我到底想干嘛!?某总裁培养感情。苏叶某总裁什么时候方便,我们去领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