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女人爱美,补月仙子方才动情恣意,才想起来哭花了眼妆,转头轻轻擦拭后,仔细再打量白衣人。
眉目俊朗,却偏是挤出懒散模样。
双眸如电,却硬是假装满目浑浊。
有点趣。
补月仙子登任妖祖几千年,坐拥天地最美琉璃宫,什么样的大人物没见过?
却想不出究竟是谁对她的前生今世了如指掌,又是谁能跨越几千年还给她心念不忘的小春。
“你到底是谁?”
星眸闪烁后,补月问采星。
“补月仙子,我刚刚讲了那么长一个故事给你听,你就算想拷问我,能不能先给我一杯水喝?”采星无奈作笑,急忙补了一句:“如果有东南酒入喉,那就更好了。”
方才海浪压顶,补月仙子想杀了摘月与采星。
现在果品精美,采星手里攥着琉璃酒壶,喝着夜光美酒。
小春为什么在几千后死而复生?
又为什么追随采星到东南琉璃宫?
这些答案,唯有采星喝足了酒,才会说清。
无酒不欢,有酒便醉,这是采星一惯的面貌。
摘月毁了半座琉璃宫,在有情人重逢之喜下,不再被妖祖追究,此时双手抱着小果子,皱眉看采星,满心埋怨。
破师兄,见了酒就不要命,连查案大事都忘了吧?
酒喝足了,眼皮又沉了几分,采星笑看补月仙子,说出让人震惊的话:“小春不是人,不过,我也不知道他现在是什么。”
是妖,是仙,是鬼?
无论小春是什么,他就坐在补月仙子身旁,攥着银铃儿的手,谁也不能分开他们。
东南有芭蕉,四季香甜美味,这是采星吃的第六根,他满嘴囫囵,再问补月:“你记不记得小春曾经为银铃儿种了满园花?”
满园花,怎么能忘,那是种在心里的花。
小春死在书童的怀里,书童将小春的尸身葬在花藤下。
在填装坟土时,书童封住小春的三魂七魄,让它们不游离,也不能被地府无常勾走。
书童以小春的魂魄为种子,他要再种出一个小春。
发芽才能长叶,长叶才能开花,花落才能结果。
这是自然生息之事,世间的大多数人都懂。
但以魂魄做种,这本身就是逆天理之事,想种出小春,谈何容易?
还好书童年幼,有的是年华可以浪费,历经千年,花落之下,他终于收到了果子。
而这枚果子,就是小春,只不过是个婴儿。
养个孩子不容易,还好小春是花果托世,喝水晒太阳就行了。
但婴儿无端啼哭是天性,书童本身就是个幼童模样,一个孩子经常哄另一孩子别哭,这个场景也十足有趣。
每当婴儿熟睡后,书童饮茶花藤下,经常遥望东南,几声笑骂带走银铃儿的仙人:“娘的娘个姥姥,你捧一条鱼成仙做妖祖,把我留在人间做花奴,我非得给你捣捣乱,让东南妖界不消停。”
书童养大小春,不对他说前生今世,只教他仙力法术,变幻神通。
等到小春长大学成那一天,书童就要派小春到东南妖界抢妖祖之位。
采星看着银铃儿与小春亲亲我我的甜腻味,扬眉坏笑:“今日即是你们重逢之日,也是你们决战之时。”
再饮一口酒,采星舔去唇角酒浓,说着唏嘘话:“所谓决战,就是指两人中必须死一个。”
被称为相亲黑洞,成为金珠男朋友当选最毒诅咒的最飒女金刚。跟全城名声在外,不学无术草包废物的骗子乐迟家二公子。因为一个话痨,鬼马,小小年纪妻奴晚期的萌宝纠缠在一起!金珠迟传野你再报警,我打爆你狗头!迟传野老婆,我不是报警,是把阴你的都送进去!...
当过兵,打过仗,从死亡线上幸存下来的杨前锋热爱部队这个大家庭,然而举世瞩目的百万大裁军撤销了他所在的部队。杨前锋依依不舍地脱下了军装,于1986年转业,成为了一名人民警察。同样的工作,有的人只当是一份工作,有的人把她当成自己的一份职业,而有的人把她当着终生追求的事业,不一样的心态,造就不同的人生,请看警官杨前锋的故...
...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三族大战,龙族真的一蹶不振?凤祖之子孔宣名动天下,作为三族之首的龙族真的没有绝顶强者?龙族坐拥四海,实力却是弱小无比,偌大的海域竟没有强者占领?洪荒亿万年,所谓的天使,众神到底从何而来?一只菱龙,如何在洪荒演绎自己的传奇?空间法则,时间法则,先天至宝,都有。兄弟,徒弟,师尊,也都有。逆天,顺天,只看心情!...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一个大富翁系统,让林琦得以窥探那神秘的世界。什么?在我面前装有钱,拿钱给我砸死他。外国技术封锁?不怕,各种高精尖随便买。修为不够,打不过?不怕,买丹药磕,回来复仇!林琦就此踏上逆天之路,为家人,为女人,掀起一股热血的都市狂潮,成就一段不朽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