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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杏心都看颤了下。“我小时候可乖了,从小到大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循规蹈矩的长大,认真学习,努力听话,对待任何人都是善良又礼貌,永远都是被别人夸赞和学习的对象。“那一定很好亲。”程放听她说着,不知道想到哪里去了,舔了下唇角,眼睛都亮了。“你可以试试啊。”明杏抬头,看着他笑。“那要是十六岁的明杏,会喜欢一个像垃圾一样的程放吗?”两个天差地别的人,似乎怎么都凑不到一块去。明杏愣了下,不知道怎么回答。说实话,没有答案。那个时候最乖最听话的女孩子,纯净的像一张白纸,没有见过任何世间的黑暗。可能……不会喜欢爱打架的坏孩子吧。“没关系。”程放看着她说:“后来够爱就可以了。”很久之后,明杏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他绕进去了。哪有那么多的或许和假设。他们遇见了,相爱了,就是最好的时候。结局程放毕业那天,被表彰为优秀毕业生,代表金融系上台讲话。他上一次在大家面前讲话还是高三百日誓师大会那天。扔稿子,就说了一句话。给他狂的。今天毕业典礼,明杏特地请了假来参加。他穿着白衬衫,人某狗样。当然,身上这份气场,是尚在校园的青涩大学生们没有的。没有人会把现在的程放看做一个学生。所有人都知道,他值得敬仰。“很惭愧,身为金融系的学生,我献身了科技。”程放开头就是这句话,底下安静了片刻后,大家开始笑。说实话,很真实,但莫名好笑。仿佛是在打他们金融系的脸。“今天系里也给了我稿子,但我这个人,就不喜欢平常的,所以我不念。”程放手里拿着一叠纸,翻过去,示意自己不需要。底下又是一阵欢呼。“在这之前,我想先给大家看一些照片。”程放身体侧了侧,示意大家看屏幕。照片里的是棠里,是大山,是贫瘠的地方,和穷困的棠里中学。当然,中学现在不是这样了。因为程放往中学捐赠了教室和器材,修缮了整个学校。特别是那间年代久远,在风雨中倒塌过的器材室。“如你们所见,这是我的家乡。”“它叫棠里。”“我从小在这里长大,长到十九岁,都是这样的环境。”“你们现在都看到了,站在你们面前的程放,是个怎样的人,但你们看不到的是,在棠里的那十九年,我是怎样的。”底下渐渐安静了下来。“从脱离小学这样的小儿科考试后,我几乎没有任何一次考试及格过,甚至到高三了,我连最简单的那些英文单词都还不会。”程放这话说的,大家都不敢信。他知识渊博,头脑聪明,英语也是说的一等一的好。当初可是以理科榜眼的成绩考进来的。现在也年年拿奖学金。“我第一年高考,没去考试,我知道自己考不出什么名堂来,当时我的打算,是在镇子里,找点活干,好养活自己,和我的奶奶。”“镇子里能供一个高中生的活,就是苦力活,卖力气,没有钱,也没有尊严。”或许很少有人经历过那样的苦,就是精疲力尽到坚持不下去了,还要咬着牙告诉自己,为了那点钱,不能倒下。“所以你们可以用任何词来形容我,废物,败类,垃圾。”程放笑了笑:“我都觉得没错。”“很多人都这样骂过我。”“可我很幸运,在我最垃圾的时候,有人告诉我,努力学习,可以再来一年。”“她陪我,再来一年。”程放目光看向台下,眼眸柔和了起来。已经身价不菲的男人,在说着自己最肮脏的过往,一点也不觉得丢脸,反而虔诚又认真。“今天是我的毕业典礼,也是所谓学业有成的日子,我想认真的告诉所有人——”程放顿了顿,加重了声音,道:“她是我的神明,我的救世主。”是永远凝望的人。说这些没有其它的原因,只是单纯的想炫耀一下。希望全世界都知道,他遇见了一个那么好的人。明杏眼眶发热。一个看似平凡又不平凡的日子,其实又包含了太多重大的意义,那些很简单的话,也听的人心里一阵阵发酸。“最后,欢迎大家来棠里看一看,这是一个很好的地方。”屏幕上停留的最后一张照片,风景秀美,山高水阔,一望无际的蓝天,美的不像话。那也是梦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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