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草原上的骑手大都有各样的伤痕,连年的征战,谁还没负过伤呢,就像那些野狼一样,身上到处都是撕咬过得痕迹。
在他们看来,这些伤痕,是勇士的勋章,是无上的荣耀。
只有像土拨鼠一样躲在毡房里的懦夫身上才会是光溜溜的;在草原上男子汉以伤疤为美,没有伤疤的男人甚至很难娶到老婆。
而斜披在肩头的狼皮大氅,则是草原勇士的象征,左耳上悬挂的金环标志着,阿奴达他还是贵族出身。
匈奴人尚左,以左为贵,而且非大贵族不可装饰金器,虽然周围也有许多的骑手在来回呼啸驰骋,但人们还是一眼就能看出他才是这里的核心,上位者的气质就是身上的破衣烂衫也丝毫遮挡不住的。
如今,他们响应着袁绍的号召,前来此处。
阿奴达的目光深邃。
袁绍的大名他自是清楚,甚至昔日袁家还对他有所恩情。
当然了,那并不是他出兵的原因,真正的理由,还是逃不过一个字--钱!
对于穷苦的草原人而言,袁绍这一次提出来的要求,那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的财物,大到足矣让无数的勇士为之抛头颅,洒热血,反正在这个地方,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
要知道,平日里为了一口铁锅,一带盐巴,他们都能拔刀相向,何况现在面对的是袁绍给予的丰富财产呢?
哪怕自诩见识多的阿奴达,不也是同样的激动难耐。
聪明的狼群在狩猎时,并不是立刻扑上去的,而是派出小股部队尾随跟踪猎物,直到把猎物的情况都弄清楚以后,才会在一个合适的时机发动绝杀的一击。
要想在草原上生存,就必须像狼群一样,凶残、狡猾、聪明,最关键的还必须有足够的耐心!
不过他们试探性的出手并不顺利,几队前去侦察的前哨都莫名其妙的就消失了,在大草原上,消失就是死亡的代名词,果然,在经过一番搜寻后,在荒野里找到了他们已经被野狼啃食过得尸体。
这让他在吃惊之余,对这支汉军的实力不禁刮目相看,他派出去的可都是草原上的勇士,个个弓马娴熟,杀伐狠辣,可他们却一个都没有回来……
独狼不会向自己吞不下去的猎物发起进攻,它会召集伙伴,利用狼群的集体力量去撕碎对手,自负吞不下这支汉军的他,立刻用自己的身份,向附近草原上的所有匈奴军发出了围猎的号令,这才有了今夜大军云集的场面。
匈奴人是没有兵书战策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民族文字,打仗的本领全来自于生活,来自于大自然,因为他们有最好的战术指导老师---狼。
阿奴达轻轻晃动手中的马鞭,立刻做出了判断,他的战争嗅觉就像狼一样的敏感,从这些零散的讯息中他闻到了一个强大对手的味道,这让他很是兴奋。
草原汉子活着的意义就是,骑最快的马,用最好的刀,抢最漂亮的女人,还有就是战胜最强大的敌人!
“草原上的勇士们,一只硕大的肥羊已经出现在你们面前,让我们像狼群一样扑上去,享受最肥美的血肉,用无尽的鲜血和灵魂,向伟大的长生天献上最神圣的祭祀吧!”
弯刀在手,斜指天空,阿奴达向坡下聚集的上前的匈奴游部,发出了劫掠的命令。
喜欢白马掠三国请大家收藏:()白马掠三国
一个少年犯的奋斗史,多少爱恨情仇。中国企业三十年风雨沧桑路,恰似这幅未绣完的清明上河图。(故事纯属杜撰,请勿对号入座。本文独家发表于奇迹小说网,非经网站或作者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没有遇到圣杯,30岁的罗恩只是一个普通的佣兵队的队长。如果没有遇到圣杯,30岁的罗恩只是一个拥有一个天才后辈的大叔。但是他遇到了圣杯,他失去了生活中的一切。他要完成兄弟对他的托付,他要回去履行尘封的婚约。复仇命运,令他重新行走在魔法大陆上。--------------------------主角是一个三十的大叔,不年轻,但也不老。我想写一个熟男的故事,义气豪迈,成熟稳重,不失热血的男儿,有一个等他多年的女子,也有对他钦慕的淑女。其实我是深受天龙八部里面乔峰的影响,也想写出一个这样的人。当然结局不是悲剧。---------------新书捕妖记...
刘秀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拥有了回到过去和预见未来的异能,于是他那超级神警的人生就此开启,没有他破不了的案子,也没有他解不开的谜题。什么?让我用异能去买彩票?不去,咱的家里不差钱。什么?让我改行做别的工作?不改,咱就喜欢当警察。案件的证据刚刚被烧毁了?好办,咱有回到过去。想知道罪犯会在哪里作案?简单,咱有预见未来。匪夷所思的案件,不可思议的现场。诡异莫测的凶手,闻所未闻的手法。稀奇古怪的线索,出人意料的真相。啼笑皆非的事迹,令人无语的警察。超级神警带你亲临每一个案发现场,为你讲述那些千奇百怪的案件。...
一个少年的修仙路程,执着于超脱剑道,掌五行,控阴阳,以自身灵根再造天地,造化之气,衍化万物!界珠在手,天下我有!新人新书!点击推荐都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