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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这怎么着火了?”
“走!去看看!”
森林上空中那高高燃起的烟雾是那样醒目,而强盗们反正也找不到那个女孩的踪影,而这时有看到了这样大的动静,只得向那林中之火的方向寻去。
过了一会儿之后,等强盗们循着那烟雾找来,火势已经消退了,四周都是焦黑的枯枝和飞灰。强盗们从这片烧灼过后的林地穿过来废了不少功夫,等他们灰头土脸的走过来,很快便发现那火场的中心空地里站着两人。
“哈!她在这!”
“快抓住她!”
一认出那个纤瘦的黑发女孩,强盗们兴奋地大叫起来。
毕竟那红袍人可也在场,这不就是在金主面前好好表现的一个机会吗?
“……”
就在强盗们打算冲过来时,那空地里另一个红袍人也不言语,只是用火红的双眸冷冷地看着他们。
“大人!呃,原来您已经得手了吗?”
这帮姗姗来迟的强盗在感知到这个红袍人眼中的寒意,这才意识到这现在的举动或许是多余的。
“就靠你们想办成事?”
火凤瞥了一眼那些狼狈的强盗,便不愿再将视线在他们身上停留,她嘴上冷笑道:
“我从未指望过。”
当然其实这些强盗也确实起了点作用,毕竟火凤自己是不愿意在那个破村落里乖乖等着鱼儿上钩的,安排这些强盗为她打头阵,既是测试出了那所谓的兰叶尔女巫的真正实力,同时也起到了警铃的作用。
不过想让一贯高傲刻薄的精灵去夸赞一帮在人类世界都快混不下去的落魄强盗,那还是真是天方夜谭。
何况火凤自己也清楚,这些强盗和自己并非真是一条心,他们现在表现出来所谓的尊敬和忠心并不是对着她的,而是对自己许诺的金钱的尊敬和忠心。
就像为什么狼会听人话?
原因很简单,因为人能给狼肉吃。
可要是人突然不给狼肉吃了,那么狼只好自己找肉吃,至于这口中肉会来自哪儿,狼并不会在乎。
所以火凤从始至终都没有对这些强盗抱有任何好感,也并不持有任何信任。
故此在火凤看来,这些强盗仅仅只是工具,甚至作为工具,他们都不够顺手,而且还有点碍事。
也由于自己明明一直在忙活,还想着能不能邀功讨点奖赏,结果火凤竟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好脸色,这些强盗尽管在心头对这个红袍精灵已经骂开了,但也不敢发作,只能唯唯诺诺的对着她讪笑。
毕竟狐狸怕老虎,猴子敬大王。
人家实力摆在这里,只要不是嫌命长的,不服是不行的。
本就生活在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中的强盗们更是深知此理,所以并无有任何表示。
“呵,我想该说的都已经说了。”
火凤确定这帮强盗还算识趣后,便将注意力转回到那个女孩身上。
“那么现在怎么做决定权在你手上。”
“你是个聪明的人类,应该不需要我再三强调其中的利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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