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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有方躲在这里有一天一夜了,的确无人会来这里搜捕他,但他知道不能在这里久留。
再留下去,只怕叛军没有要他的命,疫病也会夺走他的命。
眼看着天黑下来,他鼓足勇气,沿着长长的巷子往前走。
他走走停停,迅速跑几步,又停下来侧耳细听一回动静,无碍,就又继续往前跑几步,像极了一只偷东西的老鼠。
他畅通无阻地跑出巷子,往外一看,街上什么人都没有,对面是城隍庙,乞儿众多,混进去就好了。
他摸摸脸上涂的泥土还在,就放心大胆地朝着对街跑去。
眼看着城隍庙就在眼前,他满足地笑了一声,张开双臂扑过去。
突然,脑后风响,脖颈一凉,接着便是剧痛袭来。
他的头颅飞出去,滚落在地上,滴溜溜转了几圈。
他还有意识,一双眼睛瞪得圆溜溜的,努力想要看清楚到底是谁杀了他。
朦胧的月色下,一个青衣男子站在距离他三尺远的地方,半垂了眸子冷冰冰地看着他,手里还拿着一柄滴血的长刀。
青衣男子还很年轻,皮肤雪白,五官清秀,眉眼之间带着世家公子惯有的清冷与傲气。
林有方觉得这张脸有些眼熟,可总也想不起来究竟是谁。
他看到青衣男子缓步朝他走来,一脚踏在他的头上,冷声说道:“老贼,便宜你了!沈家几条人命,只换得你一条狗命,实在便宜你了!”
哦,原来是沈侯府的子弟呀!
早知道会这样,当时就该灭他满门才是!
林有方想着,终于失去意识。
沈琛掏出一块雪白的帕子,慢吞吞地擦干净刀上的血迹,转过身,慢吞吞地朝着远方走去。
“我给你们报仇了。”他小声说着,眼前恍然浮过沈老夫人、沈侯爷、沈大夫人等人的笑脸。
一个老仆从街角处跑出来,小声道:“公子,何不将老贼的人头献给伏川王,好为家族谋利?”
沈琛哂然一笑:“伏川王不过投机取巧的小人而已,不值得投靠!公子我呢,要去打齐狗!”
他要去投奔蒙嘉,哪怕就是死在齐国人手里,此生一事无成,不能萌妻封子,那也总比投在伏川王手下做狗的好。
老仆叹息一声,小声数落他:“您总是这样的倔,想一出是一出,当初侯爷和夫人还在世时就一直在说您。
老夫人去世时将老仆叫到跟前吩咐说,你一定要照看好那个小子啊,他犯倔的时候不管是用几头牛,都要把他拉回来!
您看您,去边境有什么好?咱们这一路走得多辛苦啊,您手里又没有兵,去了只能做个小兵兵……”
沈琛愤怒地停下来,皮笑肉不笑:“要不,你回老家去养老?”
老仆瞪圆了眼睛看着他:“那不成啊,老夫人让老奴跟着您的,死也要跟着!您没兵,老奴就算一个,好歹也有个手下嘛,不是光棍一条!”
沈琛气得笑了,却也高兴起来:“好吧,那就算你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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