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女朋友个屁!
这个小人得志的狗男人!
明明不喜欢她,还硬要她做女朋友,是耍着她玩吗?!
莫沫捂住耳朵,凶狠地抬头看他:“等下次我考了第一名,我们就解除这个赌约!”
黎潜淡淡微笑:“不赌。”
“凭什么!”莫沫怒道,“你明明不喜欢我,我才不要做你女朋友!”
“但是我需要一个女朋友。”黎潜嘴角噙着笑,心情很好的样子,“而且感情是可以培养的,你可以通过实际行动打动我,让我喜欢上你。”
这个没脸没皮的狗男人!
莫沫望着黎潜那副洋洋得意的样子,不禁想到前两个世界的黎潜。
她突然觉得有点沮丧。
凭什么黎潜什么都不记得,凭什么要让她带着前两个世界的记忆,凭什么……她在这个世界的伊始,就已经喜欢了这个狗男人?
前两个世界的黎潜……大概是不会说出这种话的吧。
莫沫心里憋着气,忿忿地看着面前这个黎潜:“我做你女朋友,你很开心吗?”
黎潜眼神飘了飘:“还行吧。”
莫沫不信他的话,偷偷查看了一下他的开心值。
60分。
的确要比平时开心一些。
不过莫沫不能确定这次上涨的开心值到底是因为黎潜重新夺得第一名,还是因为这个无聊的赌约。
不论哪个,这个开心值的成分都是幸灾乐祸。
莫沫冷冷地瞥他一眼,将那些委屈和酸楚压在心底:“好,那我答应你。”
“但是你必须承认,我们之间的关系肯定和其他男女朋友是不同的。”莫沫垂了垂眼,“你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你。我们是因为赌约而在一起,并不是因为爱情。”
“希望你能明白这一点。”
看着莫沫落寞的神情,黎潜突然有点后悔说出刚刚那番掩耳盗铃的话。
说了不喜欢她……还要她做女朋友,她一定很难过吧。
难道真的不喜欢她吗?
在面对莫沫时,他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划分喜欢的定义。
在莫沫考进一班之前,他一直没怎么在意过这个人,她仿佛是一块背景板,不咸不淡地存在着。
如果黎潜的人生是一本书,那莫沫的存在只是前言中的一句背景介绍。
即使两人一起长大,她的存在仍然平淡到可以忽略不计。
可最近这种平淡却莫名被打破。
莫沫的形象突然鲜活起来,她的每个微笑,每个动作,无不吸引着黎潜的注意。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陆瑶,医学天才,一朝穿越,成为耳不能听的孤女。脑海里那些叽叽喳喳的声音是怎么回事?原来她可以听到别人的心声,这金手指还不错!穿越第一天,婶婶将她嫁给村里的无赖,且看她如何修理人,谁答应的谁嫁!门前捡了一个流浪汉,众人劝她别管闲事!本着医生的天性,陆瑶不忍见死不救,毅然决然带回家。从此,这个男人,宠她,护她,做她行走的耳朵。陆瑶表示,捡了个男人真不亏。男人木着脸纠正是相公。...
一场空难,她成了孤儿,他也是,但却是她父亲导致的。八岁的她被大十岁的他带回穆家,本以为那是他的善意,没想到,他是来讨债的。十年间,她一直以为他恨她,他的温柔可以给世间万物,唯独不会给她他不允许她叫他哥,她只能叫他名字,穆霆琛,穆霆琛,一遍遍,根深蒂固...
丧尸爆发,人类绝境来临,地球磁场瞬变,一切回归最初,回到原始。末世,我来了。...
十多年的暗恋,只因那一晚成为了幻影。被迫流产,她恨他入骨。多年之后,再次相遇,他已有儿子。她原以为他要的,从来都不是她肚子里的那个但谁能告诉她,这个小奶包为什么会粘着她不放?妈咪老婆...
曹操天下英雄,惟阁下与操尔!飞羽天下英雄就我一个,你不算英雄。刘备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飞羽不穿衣服是要给抓的。孙权生子当如孙仲谋。飞羽说明你就是个儿子辈的。这是一个人,坑遍一个三国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