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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我什么时候说过这句话?」
「你不喜欢我了!」陆辰光鼻子一酸,演技说来就来,下巴委屈地颤抖着,眼角也红了,颤巍巍的双手执拗地举着红酒杯,仿佛剑修的臂力举不起一杯红酒似的。
「不喝酒就是不喜欢我。」这一点要着重强调。
「你——」
苏木被噎得说不出话来,想起以前修真界流传一句真理——「受宠的小师弟比魔修还坏」,当时,自己还对此进行了批判,第一,魔修不一定就坏,第二,同门师兄弟怎能互相诋毁。
现在看来,道友诚不欺我。小师弟,就是小恶魔一般的存在。
首先,他从没说过喜欢陆辰光,其次,退一万步,他就算喜欢,喜欢一个人就要喝酒?这是什么道理,又不是洞房花烛夜,必须要喝。
「不如把今晚当成我们洞房花烛夜吧!」陆辰光嗓子响亮,空荡荡的大别墅到处传来他大嗓门的回音。
苏木剑眉勾起愠怒的弧度,压低声音:「你是不是偷窥我的灵识?」
大乘境界的剑圣,想要窥视他一个堕境为元婴初期的符师,宛如探囊取物。
「我们这叫心有灵犀。」陆辰光的回答十分的讨巧,苏木听了,纵使不满他偷窥的行径,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陆辰光继续套路:「我们定亲的时候,我还是植物人,你玩弄了我的身体,收了我们家的祖传定亲信物,转身就抛弃了我。我全身上下每一寸肌肤都被你看光光了,你却连一杯合欢酒都不愿意跟我喝,你就是想白嫖我!」
一个嫖字,用的惟妙惟肖。
苏木回忆起当初救治陆辰光的情景,好像真是如此,自己被廖军当成「七世情缘」婚配给了陆家小公子,被迫收了陆夫人的祖传项炼,还把人家儿子脱光光。
虽然是治病救人,但男孩子的贞操和名节确实也不能儿戏。
如果自己真的翻脸不认人,那么跟嫖.客有什么区别!
逻辑学比不过学霸的苏木,就这样掉入了陆辰光的陷阱里。
他接过红酒杯,勉强道:「只喝一杯。算是了你一个心愿。也算是……给你,一个名分。以后不准再说那个字。」
「嗯嗯!」陆辰光喜笑颜开,举起酒杯与苏木相碰,「干杯!」
苏木没与人喝过酒,不过酒桌礼仪他也是略知一二,既已说了干杯,那就只能一口喝光,不喝光就是对人的不尊敬。
于是他仰着头,一杯后劲极强的红酒就这样潇洒喝下。
不喝酒的人都是自以为是的潜力股,一杯酒下肚,苏木回味着满口曼妙醇香,唇齿之间竟有那么一点淡淡的甜蜜,不烈,不醉人,可以再来一杯。
他鬼使神差把杯子主动递给陆辰光,忽然想到一点:「不对,我没有白嫖你,是你自己用摄魂符招我回来,我才是被迫回魂夺舍的那一个。」
这反射弧……陆辰光装没听懂,赶紧往他杯子里再次倒满红酒:「师兄酒量真好,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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