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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婴一时有些疑惑。
方才明成与牛大志就已经将戏班子里的人都盘问了一遍,并未有一个人叫作阿福。
且戏班子里的人大多都在山棚处演傩戏,又如何会去翠微楼的后巷中。
那后巷清冷,即便是上元佳节,愣是连盏灯都不点,与繁华热闹的街道极为反差。
“阿福”
牡丹低头垂眸,眉头微蹙,鬓发间的莲花灯簪也跟着摇晃。
“回大人的话,民女并不知晓阿福去了哪里。阿福,是个可怜的流浪儿,没有家的。他吃完乳糖圆子便走了,民女实在是不知晓。”
那个小小的身影萦绕在牡丹的脑海里。
他还那样小,是与凤姐儿一般的年纪。
眼下既然找不到“阿福”这号人物,那自然不能应证牡丹的话到底是真是假。
即便是沈雁回与谢婴内心都不太相信牡丹会杀人,这样的证词对牡丹来说,依旧很不利。
“既是流浪儿,又怎么会与你扯上关系?既不知去哪里寻他,又如何能恰巧在这段时间,又恰巧在翠微楼的后院,等着你给他送乳糖圆子吃牡丹,你眼下说的话,你自己想想,能让本官信服吗?”
牡丹才在众人面前说过要杀了康禄这样的话,而不过半个时辰,康禄便死了。若说这是巧合,那未免也太巧了些。
如今又冒出个人人都不知的“阿福”,实在是有些像为了给自己脱罪的开脱之词。
“阿福。”
牡丹袖口擦了擦眼角渗出的泪,低声道,“是成哥答应他的,是成哥答应阿福,等我们成亲后,就收养阿福。成哥答应每年的节日,都会陪阿福一起过,阿福,也很喜欢吃乳糖圆子。可成哥,死了”
阿福是刘成出门做生意时认识的小孩。不过五六岁大小,浑身脏兮兮的,像一只野狸奴。
无人在意阿福,不过是个流浪的乞儿,最后连道都不要挡,免得沾染了一身晦气。
但刘成在意,因为阿福的眼神,和他小时候太像了。
刘成的父母常年外出,一年到头,连封信都不愿意寄回来。他小时候也是脏兮兮的,要是不说,谁知晓他也是有爹娘。
只有与他同住桃枝巷的莲姨会亲切地招呼他吃饭,会用手巾将他的小脸擦干净。
也只有沈长生会与他做个真心朋友。
也不知是不是这样的同理心驱使着刘成,待刘成反应过来时,他就已经拿布沾了水,将阿福给擦干净了。
“你为什么待我这样好?”
阿福大口地咀嚼着刘成递给他的馒头,噎得直打嗝,“你是不是要将我给卖了罢了,卖了就卖了吧,能在卖之前吃一顿饱饭,也值了,嗝。”
“卖你作甚,浑身一点肉都没有,人牙子买你去都亏本。”
刘成“噗嗤”一笑,小心地给阿福拍背。
“谁说会亏本,我可能干活了,是你们不识璞玉!嗝!”
“你小小的年纪,竟还会说璞玉呢,你想不想念书?”
“我爹娘早死了,嗝,我连饭都吃不饱,还做那念书的春秋大梦作甚?与其说念书,我倒是想每日吃上两日大肉馒头,这才是我每日的念想。”
“呆瓜。”
自此,二人日日闲聊,也渐渐熟识。阿福没有名字,是刘成给取的。
“叫你阿福好不好?要不要跟着我姓?”
“去你的,你多大脸啊!白捡一个儿子!”
刘成每次去做生意的时候,路过码头,都会给阿福带两只大肉馒头。若是他去的远,这个任务便交给了牡丹。
阿福终于过上了每日都能吃上两只大肉馒头的梦想生活。
小身板也终于开始有些肉了。
可,刘成死了。
“牡丹姐姐,你说的阿福,是叫刘福吗?”
沈锦书从沈雁回的怀中钻出来,凑到牡丹的跟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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