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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行。”
“……”
星宝炸毛。
大人太虚伪了-
礼堂挑高到顶端,肋拱形蓝红金彩绘窗,日光洋洋洒洒透入,和几百个蜡烛烘托,照得壁画熠熠生辉,松木和胡桃木雕刻出数只文艺复兴时期的天使雕塑。
长椅和地登齐放,洁净到不染尘埃,庄重威严的管风琴乐曲开场,宾客徐徐而行,无一不西装革履,优雅礼裙,港岛有头面的富商都受到邀请,乔布斯榜上几个以及中东,欧洲关系尚可的王侯贵胄也派来代表。
按理说前前后后光招待宾客这一点就够新人忙活,但在陈祉要求下,婚礼流程简化掉不必要的繁琐部分,除了和长辈互送贺词,新娘子不必更换敬酒服去敬酒等琐事。
婚礼是亲朋好友见证他们的婚礼,而不是这辈子仅此一次的美好变成最累人的一天。
就连他们的娃都抛下了,本来留给陈夫人,被纪意欢抢先带去。
娃娃还是别人生的好玩,仪式开始,纪意欢把星宝抱到腿上,当玩偶似的捏捏小手小腿的。
星宝挺喜欢纪意欢的,但对她身侧的沈叔叔没有半点好感,尽管沈泊闻以前没少给他买过礼物,他天生不招小孩喜欢,就连小猫小狗也不喜欢那张冷冰冰的面孔。
“可以。”沈泊闻停顿,低声询问,“给我抱一下吗。”
纪意欢纳闷他怎么突然想抱小孩,询问星宝,“你想要沈叔叔抱吗?”
星宝眉头轻蹙,看沈泊闻很想抱自己的样子,勉勉强强点头,“好的吧,不过只能一下子哦。”
说着自己爬到沈泊闻的怀里。
沈泊闻没养过孩子,抱得很仓促,但并不排斥,轻扣着宝宝的身子,小心翼翼。
红毯尽头,牧师身着洁白的长跑,慈爱而郑重,手持圣经,以饱经风霜的苍老声宣读誓言,流利的伦敦腔。
“在上帝的见证下,你们将结为夫妻……”
当读到这里的时候,新郎神情略微恍惚。
陈祉长身玉立,笔挺的西式礼服和神圣的礼堂,目光不自主沉浸在对面的南嘉身上。
这是他第一次看她穿婚纱的模样。
全世界仅此一件的婚纱,亮光闪烁,点缀物不是澳白珠就是公主方切割钻石,金子塔面最大程度反射光泽,从领口到裙摆,明耀夺目。裙身采用意大利老工匠纯手工针织线,堆叠出云朵层叠的簇拥效果,拖尾宽而长却飘逸轻松,丝毫不累赘。
刚见到她,他太想她了,只注意到她这个人,忽略和她媲美美色的婚纱。
陈夫人的主意是好,让他多了几分惊喜。
只是他们不知道的是。
就算见过千万次,他对她永远有第一次的怦然心动。
两人眼神交汇的瞬间,过去种种走马观花过目,当初那只拎小泉水的手,如今即将和他交换戒指,愤懑轻蔑的眼神,此时蓄满婉转柔情。
陈祉从门口红毯朝她走来,用不到半分钟的时间。
但真正走向她的这条路,他用了七年。
几乎绕遍整个地球,来到有她在的终点。
牧师念完誓词,询问陈祉,是否愿意。
“嗯,我愿意。”陈祉说。
他刚才看着她一直在发呆,南嘉察觉到了,“你有听清楚牧师的话吗。”
他听到了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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