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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却没说什么,毕竟本性不坏。
金凤……
听着这个名字,李志眯起了眼睛,莫非女娲身边的那位?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可就好玩儿了!
李志想到此处,他却晃动的身子仿佛刚刚恢复身体的样子。
“金凤姑娘,你说这里距离朝歌二十余里,可是我现在身子刚刚恢复,虚弱的很,我都未必能走回去,况且这深山当中有财狼虎豹,到时候万一我被才能虎豹吃了怎么办?你于心何忍?”
金凤被李志说得呼吸一顿,仿佛下一刻就要爆发了。
但是面对李志这样的无赖,却没有丝毫的办法。
平复了一下呼吸后,她对李志说道:“好!我带你回去,走!”
说着金凤拉着李志的手就往外走,李志摸着金凤的小手,软嫩无比,而且仿佛触之无骨,但是如果是微微是用力捏的话却知道在这软弱之下竟是硬骨头。
拉着这个小手李志感觉心神激荡,就听他对金凤说道:“金凤姑娘,你这么美丽,我也在朝歌城内,怎么没有听说呢?”
“若是有这么漂亮的姑娘,我早就能听说了!”
“金凤姑娘,你这衣服可不错呀,真漂亮!”
“金凤姑娘你怎么这么厉害呀,一拳把我都打飞了?”
“你这么厉害是不是妖精啊?”
金凤在女娲宫中伺候了三个量劫,接近四十多万年,但是也没怎么出去过。
对于人间的男子,金凤也是第一次接触,心中暗自思忖,难道男人都这样都这个德性了吗?
怎么如此烦人?这也太讨厌了吧?
虽然这么想着,也不回答李志的话。
这时李志对金凤说道:“金凤姑娘,我为了感谢你救我一命,不如我请你吃饭吧,我家中也有好酒好菜!”
金凤别的倒没听,请但是这些好酒,两个字儿就让金凤眼睛一亮,她停住了身子对李志说道:“你说的是真的吗?真的好酒?”
李志点头:“那是当然,我那儿的酒可是真正的好酒!”
“好!你快带我去!”
金凤心思单纯,自从被女娲赶出了娲皇宫之后,就一直流落在朝歌。
也不知怎么就被殷启遇上了。
金凤因为在娲皇宫中常听女娲的话也知道了量劫中的事情。
不过金凤知道的自己会有劫难。
其实现在女娲对于天道的掌控已经不全了,自从五年前那一天,天机一下子混乱了下来。
之后女娲对封神的事情,完全是凭借着自己的意志去推演的。
甚至可以说完全是按照自己的喜好,自己对原本天机的认知去做事的。
所以金凤对于封神的认知也是错误的,她觉得只要大商灭了的话,封神就可以结束了。
到时候自己若是侥幸不死,那就没事儿了,说不定还可以混个肉身成圣呢。
当然这一切都是金凤自己心中所想罢了。
殷启对待金凤犹如上宾一般,而金凤也正好借此机会,想要扰乱大商的朝堂。
她觉得只要大商动乱就可以了,而殷启也确实是一个上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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