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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今个那家新人的晚宴没怎么耽误,陈冰还惦记着家里那件礼服,不由加快了脚步——礼服是店里主打的镇店款,售价不菲,本来只是用来展示用的。但客户一眼看中,非要租借,磨了老半天。她心一软,问过老板,终于是答应借出去了。但客户不小心,胸口处被沾染了红酒。衣服忒娇贵,洗的过程要格外慎重,问过的干洗店一概都不接。没办法,她只能带回家,准备自己处理。
陈冰一进家门,就在玄关鞋柜处发现了陈炽的鞋子,知道他竟是在家,嗓子眼里忍不住先吞过一口口水。
不过她也无暇多想,涂芳已经迎出来:“星星,吃饭了吗?”
陈冰偷偷环顾一遭,家里房子小,餐厅客厅阳台连成一线,搭眼一瞧没发现陈炽身影,想来已是在房间睡下了,顿时心下稍安。摇头,小声,“吃过了,妈,别麻烦了。”
却是下意识的,不远处有个什么白恍恍的东西在眼中留下了点残影。陈冰脑子“啊”的一声,一扭头,几步就奔了过去——阳台晾衣架上赫然晾着件礼服:很长,几要拖地,香槟金的颜色,柔软的锦缎布料随风飘荡,闪动出内敛又潋滟的光芒。
与这方普通人家塞满腌菜缸和仙人掌富贵竹的阳台,特别格格不入。
不过这不是重点。
陈冰几乎是怀着一万分的小心,将衣服捧在手里,细细观察胸口那块——红酒渍已经没有了,洗去得很彻底,连一点点的痕迹都没有。
但、但……衣服胸襟处有一片繁复精致的蕾丝,可能是因为洗涤的缘故,卷了边,有些部位还抽了丝,本来象牙白的色泽也成了一种略混沌的粉色……
陈冰脑子里登时“嗡”的一声!
这件礼服售价高达N万+,贵就贵在这片镶嵌的蕾丝上,据说是列维斯蕾丝,堪称蕾丝届的劳特莱斯。
自己还千叮咛万嘱咐,让妈妈千万别碰的!
涂芳没察觉到女儿的神色有异,还在面有喜色的念叨:“下午我去上班,你小虎哥抢着给洗出来的,生怕我回来再沾手。小虎啊,现在真是长大了呢,知道体恤人了——”
陈炽根本没睡。
老远就从窗口瞧见陈冰回来了,不过,他没出去,就窝在自个屋里,当起了死人。不过人躺在床上,耳朵却竖的老高,一路听着陈冰推门而入,换鞋子,跟小婶说话,然后——就听见小婶对她说,自己帮洗了衣服。
说实话,他真心没干过啥家务活。不过得益于大学住校一年,自己的衣服好在是凑活着能洗了。所以今天才露了一手:就是她那件礼物滑不溜手的,他已经是十二分的小心了。而且红酒渍特别难洗,他现翻了老厚的一本《生活百科》才找到的去渍方法,又用了九牛二虎之力快把书上的方法挨个试过一遍,才终于把酒渍祛的干干净净。
别说,心里还是有点小得意的。
楼上那个好邻居不就是走的体贴路线么?能有多难?
他一样也行。真有心做,绝不比对方差!
不知道那丫头会不会太惊讶……会不会——
陈炽在床上翘着二郎腿,心里正畅想的美滋滋,就见房门像被炮筒给轰开一般,唬的他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就见陈冰手里捧着那件礼物,哭丧着脸,几乎是冲他咬牙切齿的跺脚大叫:“谁叫你洗的?!谁叫你洗的?!!你为什么要动它!!!”[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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