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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风卷着蜜蜂继续追踪而去。
奉安城,决云和朝曦正在一间酒楼的二楼胡吃海塞。
两鸟在城中逗留了好几日,学会了许多人族的东西,比如说花钱住宿,花钱买衣服,花钱去酒楼吃饭,花钱看戏听曲……当然都是花的假i钱。
吃饱喝足后,二鸟下楼。
朝曦感慨道:“人族真是太聪明勤劳了,会做那么多好看的东西,食物也做得这样美味,我想着,要不以后带族乌们来凡人界定居好了,他们也一定会喜欢这里的。”
决云表示赞成:“对,他们一定会喜欢这里的。而且我们在这里,对人族来说也没什么坏处,若遇到危险,我们还能保护他们呢。”
朝曦看着决云走到柜台那边,动作熟练地给了掌柜的一大把灵力化成的铜钱,有些汗颜道:“我觉着……还是有些坏处的。”
决云疑惑了一瞬,反应过来后捎着后脑勺哈哈道:“我们这不是初来乍到身上没钱吗?你放心,我今天下午就去赚钱还债。”
朝曦道:“去哪里赚钱?我也去。”
“你不用去。你说的我们来了凡人界要入乡随俗嘛,我都打听过了,凡人界都是男人负责赚钱养老婆孩子,女人不用赚钱。”决云道。
“那你去赚钱我做什么?”
“你去玩啊,去前天我们去过的那个彩云楼,你不是爱听里面的人族姑娘弹琵琶跳舞嘛?等我赚到了钱就来找你。”
“说了半天你到底要去哪里赚钱啊?”
“上次我们路过一个码头,码头上扛着包来来回回的人族就是在赚钱,说扛五个包赚一文钱,我随随便便就能扛几千个。”决云自信道。
朝曦回想起来,觉得扛包确实不难,就和决云说好了,他去扛包赚钱,她去城里转转,傍晚在土地庙那里会合。
和决云分开后,朝曦就偷偷来到城里的神殿附近。
神殿在奉安城的东南角,修建得比皇宫更华丽壮观。神殿门前有个极大的广场,广场上有阵法。
神族之人通过这个阵法将健康的人族传送到火元石矿区去,把受了火元石灵力侵蚀的人族转移回来。
每天,这里都会上演许多生离死别。
朝曦很怕暴露身份,但是,许是同病相怜的缘故,她始终做不到对这些受伤的人族不闻不问,尤其是在她有能力将他们身上的火属性灵力吸走的情况下。
只要不继续经受火属性灵力的侵蚀,有些受伤较轻的人族,就不会死了。
她躲在神殿广场前一棵树的树干后头,等那些身上带着火焰气的人族经过时,就偷偷将他们身上的火属性灵力吸过来。
受伤的人族只觉得自身情况好了许多,却不明白为什么,但无一例外都重新燃起了活下去的希望,互相搀扶着去寻找各自的家人。
待到最后一个从神殿广场那里过来的人族走远后,朝曦偷偷舒了口气,转身正欲离开,赫然发现离自己不
远的灌木丛后面居然还躲藏着一个人族。
她警惕:“谁?”
“是我,你别紧张。”一个健壮的青年从灌木丛中钻了出来,走到朝曦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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