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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两性战争(第3页)

相反,自然选择却往往有利于善于识破这种欺骗行为的雌性个体。要做到这一点,雌性个体在有新的雄性个体追求时,要显得特别可望而难即,但在以后的一些繁殖季节中,一旦去年的配偶有所表示,就要毫不犹豫,立刻接受。这样对那些刚开始第一个繁殖季节的年轻的雄性个体来说,不论它们是骗子与否,都会自动受到惩罚。天真无邪的雌性个体在第一年所生的一窝小动物中,体内往往有相当高比例的来自不忠诚的父亲的基因,但忠诚的父亲在第二年以及以后的几年中却具有优势,因为它有了一个可靠的配偶,不必每年都要重复那种浪费时间、消耗精力、旷日持久的求爱仪式。在一个种群中,如果大部分的个体都是经验丰富而不是天真幼稚的母亲的子女——在任何生存时间长的物种中,这是一个合乎情理的假设——忠诚而具模范父亲性格的基因在基因库中将会取得优势。

为简便起见,我把雄性个体的性格讲得似乎不是纯粹的忠诚就是彻头彻尾的欺诈。事实上,更有可能的是,所有的雄性个体——其实是所有的个体——多少都有点不老实,它们的程序编制就是会使它们利用机会去占配偶的便宜。由于自然选择增强了每一个配偶发现对方不忠诚行为的能力,因此使重大的欺骗行为降到了相当低的水平。雄性个体比雌性个体更能从不忠诚的行为中得到好处。即使在一些物种中,雄性个体表现出很大程度的亲代利他主义行为,但我们必须看到,它们付出的劳动往往比雌性个体要少些,而且随时潜逃的可能性更大些。鸟类和哺乳类动物中通常存在这种情况,这是肯定无疑的。

但是也有一些物种,其雄性个体在抚养幼儿方面付出的劳动实际上比雌性个体多。鸟类和哺乳动物中,这种父方的献身精神是极少有的,但在鱼类中却很常见。这是为什么呢?这种现象是对自私基因理论的挑战,为此我长时间以来感到迷惑不解。最近卡莱尔(T.R.Carlisle)小姐在一个研究班上提出了一种很有独创性的解释。由此,我深受启发。她以上面我们提及的特里弗斯的“无情的约束”概念去阐明下面这种现象。

[5]第179页:……这种父方的献身精神……在鱼类中却很常见。这是为什么呢?

塔姆辛·卡莱尔本科时所做的这个关于鱼的假设现在由马克·里德利进行了比较测试,他彻底审视了整个动物界的亲代照看行为。就像卡莱尔的假说一样,他的论文也是一个伟大的创举,而且同样也是起始于本科时写给我的一篇短文。不幸的是,他没能找出有利论据支持该假说。

许多种类的鱼是不交尾的,它们只是把性细胞射到水里。受精就在广阔的水域里进行,而不是在一方配偶的体内。有性生殖也许就是这样开始的。另一方面,生活在陆地上的动物如鸟类、哺乳动物和爬虫等却无法进行这种体外受精,因为它们的性细胞容易干燥致死。一种性别的配子——雄性个体的,因为其精子是可以流动的,被引入另一种性别个体——雌性个体的湿润的内部。上面所说的只是事实,而下面讲的却是概念性的东西。居住在陆地上的雌性动物交配后就承受胎儿的实体,因为胎儿存在于它体内。即使它把已受精的卵子立即生下来,做父亲的还是有充裕的时间不辞而别,从而把特里弗斯所谓的“无情的约束”强加在这个雌性个体身上。不管怎样,雄性个体总是有机会事先决定遗弃配偶,从而迫使做母亲的做出抉择,要么抛弃这个新生幼儿,让它死去,要么把它带在身边并抚养它。因此,在陆地上的动物当中,照料后代的大多数是母亲。

但对鱼类及生活在水中的其他动物而言,情况有很大的差别。如果雄性动物并不直接把精子送进雌性体内,我们就不一定可以说,母亲易受骗上当,被迫照管幼儿了。配偶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有机会逃之夭夭,让对方照管刚受精的卵子。说起来还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倒是雄性个体常常更易于被遗弃。对谁先排出性细胞的问题,看来可能展开一场进化上的争斗。首先排出性细胞的一方享有这样一个有利条件——它能把照管新生胎儿的责任推给对方。另一方面,首先射精或产卵的一方必然要冒一定的风险,因为它未来的配偶不一定跟着就产卵或射精。在这种情况下,雄性个体处于不利地位,因为精子较轻,比卵子更易散失。如果雌性个体产卵过早,就是说,在雄性个体还未准备好射精时就产卵,这关系不大。因为卵子体积较大,也比较重,很可能集结成一团,一时不易散失。所以说,雌性鱼可以冒首先产卵的“风险”。雄性鱼就不敢冒这样的风险,因为它过早射精,精子可能在雌性鱼准备排卵之前就散失殆尽,那时雌性鱼即使再产卵也没有实际意义。鉴于精子易于散失,雄性鱼必须等待到雌性鱼产卵后才在卵子上射精。但这样,雌性鱼就有了难得的几秒钟时间可以趁机溜走,把受精卵丢给雄性鱼照管,使之陷入特里弗斯所说的进退两难的境地。这个理论很好地说明,为什么水中雄性动物照料后代的现象很普遍,而在陆上的动物中却很少见。

我现在谈谈鱼类以外的另一种雌性动物采取的策略,即大丈夫策略。在采取这种策略的物种中,事实上,雌性动物对得不到孩子们的爸爸的帮助已不再计较,而把全部精力用于培育优质基因,于是它们再次把拒绝交配作为武器。它们不轻易和任何雄性个体交配,总是慎之又慎,精心挑选,然后才同意和选中的雄性个体交配。某些雄性个体确实比其他个体拥有更多的优质基因,这些基因有利于提高生育子女的机会。如果雌性动物能够根据各种外在的迹象判断哪些雄性动物拥有优质基因,它就能够使自己的基因和它们的优质基因相结合而从中获益。以赛艇桨手的例子来类比,一个雌性个体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它的基因由于与蹩脚的桨手搭档而受到连累的可能性。它可以为自己的基因精心挑选优秀的桨手作为合作者。

一般来说,大多数雌性动物对哪些才是最理想的雄性配偶不会产生分歧,因为它们用以判断的依据都是一样的。结果,和雌性个体的大多数交配是由少数这几个幸运的雄性个体进行的。它们是能够愉快胜任的,因为它们给予每一个雌性个体的仅仅是一些廉价的精子而已。海象和极乐鸟大概也是这种情况。雌性动物只允许少数几只雄性动物坐享所有雄性动物都梦寐以求的特权——一种追求私利的策略所产生的特权,但雌性个体总是毫不含糊,成竹在胸,只允许最够格的雄性个体享有这种特权。

雌性动物试图挑选优质基因并使之和自己的基因相结合,按照它的观点,它孜孜以求的是哪些条件呢?其中之一是具有生存能力的迹象。任何向它求爱的个体已经证明,它至少有能力活到成年,但不一定就能够证明,它能够活得更久些。凡选择年老雄性个体的雌性个体,同挑选在其他方面表明拥有优质基因的年轻个体的雌性个体相比,前者生的后代并不见得就多些。

其他方面指的是什么?可能性很多。也许是体现着能够捕获食物的强韧的肌肉,也许是体现着能够逃避捕食者的长腿。雌性个体如能将其基因和这些特性结合起来,可能是有好处的,因为这些特性在它的儿女身上或许能发挥很好的作用。因此,我们首先必须设想存在这样的雌性动物,它们选择雄性个体的根据是表明拥有优质基因的万无一失的、可靠迹象,不过,这里牵涉达尔文曾发现的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费希尔对之也进行过有条理的阐述。在雄性个体相互竞争,希望成为雌性个体心目中的大丈夫的社会里,一个母亲能为其基因所做的最大的一件好事是,生一个日后会成为一个令人刮目相看的大丈夫的儿子。如果母亲能保证它的儿子将成为少数几个走运的雄性个体中的一个,在它长大之后能赢得社会里大多数的交配机会,那么,这个母亲将会有许多孙子孙女。这样说来,一个雄性个体所能拥有的最可贵的特性之一,在雌性个体看来只不过是性感而已。一个雌性个体和一个相貌非凡并具有大丈夫气概的雄性个体交配,很可能养育出对第二代雌性个体具有吸引力的儿子。这些儿子将为其母亲生育许多孙子孙女。我们原来认为雌性个体选择雄性个体是着眼于如发达的肌肉这种显然是有实用价值的特性,但是这种特性一旦在某一物种的雌性个体中普遍被认为是一种具有吸引力的东西时,自然选择就会仅仅因为它具有吸引力而继续有利于这种特性。

雄极乐鸟的尾巴作为一种过分奢侈的装饰,可能是通过某种不稳定的、失去控制的过程进化而来的。在开始的时候,雌性个体选中尾巴稍长一些的雄性个体,在它心目中这是雄性个体的一种可取的特性,也许是因为长尾象征着健壮的体魄。雄性个体身上的短尾巴很可能是缺乏某种维生素的象征——说明该个体觅食能力差。短尾巴的雄性动物还可能不善于逃避捕食者,因此尾巴被咬掉一截。请注意,我们不必假定短尾巴本身是能够遗传的,我们只需假定短尾巴可以说明某种遗传上的缺陷。不管怎样,我们可以假定,早期的极乐鸟物种中,雌鸟偏爱尾巴稍微长一些的雄鸟。只要存在某种促进雄鸟尾巴长度发生自然变化的遗传因素,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因素就会促使种群中雄鸟尾巴的平均长度增加。雌鸟遵循的一条简单的准则是:把所有的雄鸟都打量一番,并挑选尾巴最长的一只,如此而已。背离这条准则的雌鸟准会受到惩罚,即使尾巴已经变得如此之长,实际上成了雄鸟的累赘。因为如果一只雌鸟生出的儿子尾巴不长,它的儿子就不可能被认为是有吸引力的。只有在尾巴确实已长到可笑的程度,以至于它们明显的缺点开始抵消性感这方面的优点时,这个趋向才得以终止。

[6]第182页:……某种不稳定的、失去控制的过程……

费希尔只是非常简要地描述过他关于性选择的失控理论,现在该理论已经由R.兰德(R.Lande)和其他人数学化了。这已经成为另外一个学科,但如果有足够的空间,该理论还是可以用非数学术语来解释的。但这需要整整一章来解释,所以我的《盲眼钟表匠》(第8章)就专门叙述了这个问题,因此我在这儿就不用赘述了。

相反,我会在这里阐述一个我从未在任何书中充分强调的关于性选择的问题。自然是怎样维持进化所需要的变种的?达尔文选择只有当存在足够基因变种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比方说,你能够成功地繁育一种拥有更长耳朵的兔子。野外种群中的大多数兔子都会有一对中等大小的耳朵(这是根据兔子的标准描述的;当然以我们的标准兔子的耳朵都是非常长的)。一部分兔子会有着比平均值稍短的耳朵,一部分则更长一些。通过选取那些拥有最长耳朵的兔子进行杂交,你就能成功地增加它们后代的平均耳朵长度。但如果你继续在这些长耳兔中选择最长耳朵的进行杂交,终有一天你会发现需要的变种已经不复存在了。它们都拥有了“最长”的耳朵,进化会渐渐陷入停滞。在一般的进化中这种情况并不是一个问题,因为大多数环境都不会在同一方向上施加如此稳定而且毫不动摇的压力。对动物身体任何一部分来说,最好的长度通常都不意味着“无论平均值是什么,都要比平均值更长一些”。最好的长度一般都是一个固定值,比如3英寸。但是性选择却真的有这种追逐永远达不到的最优值的难题。雌性的偏好可能真的是去追求更长的雄性耳朵,无论现在该种群的耳朵已经多长了,这样变种可就真的不够用了。但性选择看上去似乎真的有效,因为我们确实能够发现那些荒诞夸张的雄性装饰物。我们似乎面临一个矛盾,我们可以将这个矛盾称为变种消失悖论。

兰德认为要解决这个矛盾得靠突变。他认为始终都会有足够的突变可以让选择继续进行。人们之前之所以对这种说法存疑,是因为对于一次一个基因来说,任意一个基因位点突变的概率都小到不足以解决变种消失悖论。兰德提醒我们,“尾巴”或是任何一个被性选择的东西都是受到不限定数量的众多不同基因的影响,最终结果都是由这些小的影响叠加而成的。更进一步说,随着进化的前进,这些相关联的不同基因的组合也会发生变化:新的基因会被加入这个影响尾巴“长度变种”的集合,旧的则会被淘汰。变异可以影响这个大型的动态变化基因集中的任何一个基因,于是变种消失悖论就自己消失了。

汉密尔顿对这个矛盾的解释有些不同。他用他如今回答大部分问题的方式来回答:“寄生虫理论”。回想一下兔子耳朵。兔子耳朵的最佳长度大概取决于很多声学因素,没有任何理由相信这些因素会随着世代更替毫不停息地向着同一个方向变化。兔子耳朵的最佳长度可能不是一个绝对的数值,但是选择仍然不可能让其向某一特定方向发展,甚至迷失于现有基因库能够轻易产生的变种范围之外。因此,根本没有变种消失悖论。

但现在来看看由寄生虫带来的剧烈波动的环境。在一个充满寄生虫的世界里,会有一个倾向于对其产生抵抗力的强大选择压力。自然选择会青睐那些最不易受到碰巧就在身旁的寄生虫伤害的兔子个体。关键点是,可能并不止那一种寄生虫出现。瘟疫来了又去,现在可能是黏液瘤病,下一年就有可能是兔子中的黑死病,再下一年是兔子的艾滋等等。然后,也许是一个10年的循环,又轮到了黏液瘤病,接着继续。或者是黏液瘤病毒自身进化出了能够破解由兔子经过逆向适应而得到的抵抗能力。汉密尔顿试想了这种逆向适应和逆向——逆向适应的无休止的循环,该循环倔强地对“最佳”兔子的定义进行不断更新。

所有这些要点在于,在疾病抵抗的适应和对现实环境的适应之间有一些很重要的区别。尽管对兔子的腿长可能有一个确定的“最佳值”,但是若从疾病抵抗的角度来说,是不存在一只明确的“最好的”兔子的。随着当下最危险疾病的改变,当下“最好的”兔子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寄生虫是唯一这样做的选择压力吗?比如说,捕食者与猎物又怎么样呢?汉密尔顿承认那和寄生虫很像,但它们并不像很多寄生虫一样进化得这么快,而且寄生虫比起捕食者与猎物更容易进化出具体到基因对基因的逆向适应。

汉密尔顿把寄生虫带来的循环挑战改造成为了一个大一统理论的基础,即他关于究竟为什么性选择会存在的理论。但这里我们只关心他用寄生虫来解决性选择中的变种消失悖论。他相信雄性间可以遗传的疾病抵抗才是雌性选择它们的最重要因素,因为疾病是如此恐怖,如果雌性能够有办法在潜在的配偶中找出患病个体,那么它们就会有巨大的优势。一个表现得像一个很好的诊断医生的雌性,只会选择最健康的雄性作为配偶,因而更可能让它的孩子获得健康的基因。现在,因为对“最佳兔子”的定义在不断变化,当雌性观察雄性时,就必须得有些重要特征让它们做出选择。总是会存在一些“好的”雄性和一些“差的”雄性。他们在几次选择之后不可能还都是“好的”,因为到时候寄生虫已经发生了变化,因而关于“好”兔子的定义也发生了变化。能抵御某一株黏液瘤病毒的基因并不能很好地抵御由变异带来的下一株黏液瘤病毒。瘟疫会这样不断地循环、进化,毫不停歇。寄生虫从不停止,所以雌性们也不能停下它们不懈寻找健康配偶的脚步。

当雄性被像医生一样的雌性仔细检查时,它们会如何反应呢?那些假装健康的基因会取得优势吗?可能一开始是的,但选择会导致雌性加强它们的诊断技巧,从健康个体中排除那些冒牌货。到最后,汉密尔顿相信雌性的诊断技巧会变得足够敏锐,以至于雄性不得不开始为它们的诚实做广告(如果它们真的做广告的话)。如果任何一个性广告在雄性中变得过于夸张的话,这一定是由于其本身就是一个健康的真实指标。雄性会进化得让雌性更容易看出它们是健康的——如果它们真的是的话。真正健康的雄性会很高兴宣扬该事实。不健康的个体当然不愿意,但它们又能做什么呢?如果它们不尝试去展示健康证书,雌性们肯定会对其得出最坏的诊断结论。顺带说一句,这里提到医生并不意味着雌性会对治愈雄性感兴趣,它们只对诊断感兴趣,并且这也不是一个利他主义的兴趣。我也假设我不需要为诸如“诚实”和“得出结论”这样的比喻道歉。

回到广告这一点上,这就有点像雄性被雌性逼着进化出了一个永远插在它们嘴里、能够让雌性清晰读数的医用温度计。这些“温度计”会是怎样的呢?好吧,想想雄性极乐鸟那不可思议的长尾巴。汉密尔顿的解释总体上来说更实在一些。鸟类的一个常见症状是腹泻。如果你有一根长尾巴,腹泻就很有可能弄脏它。如果你想要掩盖你被腹泻困扰这一事实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避免拥有长尾巴。同理,当你想要广而告之你不存在腹泻这一事实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长出一个非常长的尾巴。那样的话,你尾巴很干净这一事实就变得更加引人注目。如果你根本就没什么尾巴,雌性们看不出它究竟干净与否,就只能得出最坏的结论。汉密尔顿可能不愿意自己来做出这个特定的关于鸟类寄生虫尾巴的解释,但这是他喜欢的解释方式之一。

我将雌性比作诊断医生,而雄性通过到处安放“温度计”来简化前者的工作。想一下医生用的其他一些诊断工具,例如血压计和听诊器,这样我产生了两三个对人类性选择的猜测。尽管我承认我发现它们的可靠性比不上趣味性,但我仍然会简要地讲一下。第一,一个关于为什么人类失去了阴茎骨的理论。人类阴茎勃起后会变得十分坚硬,以至于人们常常玩笑般地质疑里面竟然没有骨头。而事实上不少哺乳动物的阴茎里确实有着硬质的骨头,即阴茎骨,来辅助勃起。另外,这在我们的灵长类近亲中也很常见,就连我们最近的堂兄黑猩猩都有一块。尽管那是非常小的一块,而且它似乎也正朝着消失的主向进化着。似乎有这样一个趋势,即在灵长类中阴茎骨倾向于消失。我们人类,以及几种猴子,都已经完全失去了阴茎骨。所以,我们实际上失去了一个能让我们祖先很容易保持阴茎坚硬的骨头。相反,我们完全依靠一个水泵系统。尽管不大应该,但这感觉上的确是一个费力的、拐弯抹角的办法。而且,不幸的是,勃起可能失败,这直接影响了一个在野外生存的雄性的遗传成功率。最简单的一个补救方法是什么?当然非阴茎骨莫属了。因此,为什么我们不能进化出一个呢?曾经秉持“基因限制”论的生物学家不能再以“噢,需要的变种根本无法出现”这样的理由逃避问题。我们的祖先一直都有那样一块骨头,直到最近我们自己丢掉了它!为什么?

勃起在人类中完全是依靠血压。很不幸我们没有理由去相信勃起的硬度就像是医生的血压计,供雌性判断雄性的健康。但我们不只是吊在血压计这一棵树上。无论任何原因,只要勃起障碍成为某种疾病的先兆,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这都可以成为使理论成立的一个版本。雌性所需要的只是一个可信赖的诊断工具。医生们不会在常规体检中做勃起测试——他们更喜欢让你伸出你的舌头。但已知勃起障碍是糖尿病及某些神经性疾病的先兆,更常见的原因是一系列心理因素——沮丧、紧张、压力大、过度疲劳、缺乏自信心等。(在自然界中,你可以试想低等级的雄性会有这种困扰。一些猴子用直立的阴茎作为一种威胁信号。)这并不是毫无道理,自然选择不断改善雌性的诊断技巧,雌性可以找出各种体现在语调上或埋藏在阴茎里的关于雄性健康的线索,以及他们处理压力的能力。但是一块骨头就能毁掉这一切!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在阴茎里长出一块骨头,不需要他特别地强壮或健康。因此是雌性带来的选择压力迫使雄性失去了他们的阴茎骨,因为这样一来,就只有真正健康或强壮的雄性才能够做到真正坚硬的勃起,雌性也就能不受阻碍地做出诊断。

有一点可能会引发争论。那些施以选择压力的雌性又如何去知道她们感受到的硬度是来自骨头还是血压呢?我们从一开始就认为人类勃起可以造成有根骨头在里面的感觉,但我很怀疑雌性是否真的那么容易上当受骗。她们一样经受着选择,对她们而言,该选择不是失去某根骨头,而是增长判断力。而且别忘了,雌性能够知道那根阴茎没勃起时的样子,这个对比是如此鲜明。骨头不能收缩(尽管得承认它们可以伸缩)。可能正是阴茎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状态保证了其血压式勃起广告的真实性。

现在轮到“听诊器”了。想想另外一个卧室里的梦魇:打鼾。这在现在可能只是一个小麻烦,但是在历史长河中,这可能就决定了生死。在一个寂静的夜晚,鼾声会变得非常响。它可能会把捕食者从很远的地方引到打鼾者和他的群体旁边。那么,为什么现在有那么多人打鼾呢?试想一群我们的祖先正在一个更新世的洞穴里睡觉,雄性都各自以一个不同声调打鼾,雌性则在一旁坐着,她们什么都不做,只是听着(我认为雄性更容易打鼾)。这些雄性有没有为这些雌性提供他们故意准备的、经过夸张的听诊器信息呢?鼾声精确的音质和音色是否能够成为诊断你呼吸系统健康的工具呢?我不是想说只有病了的人才会打鼾,相反,打鼾就像收音机的载频一样,无论何时都会响。这是一个为提高诊断精度调校过的工具,能反映出鼻子和咽喉的状况。雌性很明显会倾向于空荡的支气管所发出的清晰的小号般的声调,而不是充满病菌的喷嚏声。但我得承认我无法试想雌性会很适应这样的鼾声。当然,人们的直觉是那么不可靠。可能这至少能成为一个医生失眠时的研究项目吧。来思考思考吧,她可能也很想试试其他的理论哦。

请不要很严肃地对待这两个猜测。只有遵从了汉密尔顿关于雌性是如何试图挑选健康雄性的原理,它们才有可能是对的。可能最有意思的事情就是它们把汉密尔顿的寄生虫理论与阿莫兹·扎哈维的不利条件理论连上了线。如果你仔细地思考了我那阴茎假说的逻辑,就会明白雄性们因为失去了阴茎骨而变得有缺陷,而且这个缺陷还不是偶然发生的。而水压的广告之所以有效,完全是因为勃起有时会失败。达尔文主义的读者肯定注意到了“不利条件”意味着什么,并且他们可能会产生很大的怀疑。我请求他们在读完后面那个注解之前不要做出判断,那个注解将透过一个全新的视角来看待不利条件原理本身。

这是个令人难以接受的论点,自达尔文初次提出这个论点并把这一现象称为“性选择”以来,已有不少人对之表示怀疑。扎哈维就是其中之一,他的“狐狸,狐狸”论点我们已经看过了。他提出截然相反的“不利条件原理”(handicapprinciple)。他指出,正是因为雌性个体着眼于选择雄性个体的优质基因,才使雄性弄虚作假有了市场。雌性个体看重的发达肌肉可能真的是一个优点,但有什么可以阻止雄性个体卖弄假肌肉呢?这些假肌肉并不比我们人类的棉花垫肩更具实质内容。如果雄性个体卖弄假肌肉反而比长出真肌肉省事,性选择应有利于促使个体长出假肌肉的基因。可是,要不了多久,逆选择(counter-selection)将促使能够看穿这种欺骗的雌性个体进化。扎哈维的基本前提是,雌性个体终将识破虚假的性卖弄。因此他得出的结论是,真正能够成功的是那些从不故弄玄虚的雄性个体。它们掷地有声地表明它们是老老实实的。如果我们讲的是肌肉,那么,装出肌肉丰满的样子的雄性个体很快就要为雌性个体所识破。反之,以相当于举重等动作显示其肌肉真正发达的雄性个体是能够获得雌性信赖的。换句话说,扎哈维认为,一个大丈夫不仅看上去要像一个健全的雄性个体,而且要真的是一个健全的雄性个体,否则不轻信的雌性个体是会嗤之以鼻的。所以,只有是货真价实的大丈夫的炫耀行为才能进化。

[7]183页:……扎哈维的……截然相反的“不利条件原理”。

在第一版里我写道:“我不相信这个理论,尽管我对它的怀疑并不像我初听到它时那么肯定了。”我很庆幸我添加了那句“尽管”,因为扎哈维的理论在现在看起来比我写下那段话时更合理了。几位受人敬仰的理论学家最近开始严肃对待该理论了。更让我担心的是,这包括了我的同行艾伦·格拉芬,他在之前被描述为“令人厌烦的永远觉得自己是对的”。他将扎哈维语言上的想法转化为数学模型并宣称模型是成立的。他并不像一些人那样对扎哈维进行着难解的滑稽模仿,而是直接将扎哈维的概念转化为了数学公式。我需要讨论一下格拉芬的模型最初的ESS版本,尽管他现在正致力于一个在某种意义上能超过那个ESS模型的全遗传学版本。但这并不意味着那个ESS模型就真的错了,而是说它是一个很好的近似模型。事实上,所有的ESS模型,包括本书中介绍的,都是指同一意义上的近似。

不利条件原理可能关系到某个个体试图判定另一个个体的某项品质这样的所有情况,但我们这里只讨论雄性对雌性放送的广告。这是为了让讨论更加清晰,因为只有这些时候那些性别代词才真的有用。格拉芬指出不利条件原理包含至少四种方式,它们是合格型不利条件(任何一个无视不利条件而存活下来的雄性一定有某方面的优势,所以雌性选择它们),展示型不利条件(雄性做出一些无谓的举动来展示它那本来隐藏着的能力),限制型不利条件(只有高质量的雄性才发育出的不利条件),最后一个格拉芬最喜欢的表达方式,他将其命名为策略选择型不利条件(雄性具有关于自身品质的私人信息,而不告诉雌性,然后用这个信息来决定是否产生一个不利条件以及这个不利条件多大比较合适)。格拉芬关于策略选择型不利条件的阐述对ESS分析有用。这里并没有对雄性所采取的广告手段有什么预先假设,即无所谓广告是代价昂贵的还是不利的。相反,他们能够自由地进化出任何一种广告手段,无论诚实与否,昂贵与否。但是格拉芬证明,就算有这样一个自由的开始,一个不利条件系统很可能趋于进化上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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